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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布农资料打假投诉举报电话

时间:2002-08-21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094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8月20日的农资打假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1至6月,国家有关部门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和渔机渔具七大类农资中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专项整治,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亿多元。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农资打假共捣毁农资制售假窝点2700多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案件近7万件,涉案货值9亿多元。今年农资打假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件。在工商、质检、供销、公安及农业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明显增强,去年查出的案件,今年已基本结案。上半年新立案查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有203件。   据了解,各地在打假的同时,积极扶持和宣传经认可的优质农资产品,将假冒伪劣农资挤出农业生产应用领域。农业部向农民推荐了一批高效低毒经济安全农药;公布了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跟踪调查结果,并推荐了机型名单;结合“大豆振兴计划”向社会推荐了一批高油、高产大豆新品种;开通了名优农机产品网页。质检总局部署了“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把打假深入到田间地头,许多案件当即得到了处理。   农业部同时公布了农业生产资料打假投诉举报电话:   农药:010-64192810,64194066   兽药:010-64192829   种子:010-64192079   肥料:010-64192810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010-64192848   农机及零配件:010-67347472   渔机渔具:010-65066115,64194378。 在今天由农业部举行的农资打假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公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这一办法确定以下四种行为属举报范围: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停用、淘汰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应取得而未取得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证件不齐全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的农业生产资料;其他严重违反农业生产资料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假售假活动。今后凡是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进行举报者,将可获得1万至15万元奖励。   据农业部市场司副司长张天佐介绍,奖励办法中所指的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是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农业部设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提出具体奖励人员和奖励金额。奖励办法强调,农业部受理举报案件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居住地及有关资料。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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