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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垦股份制改造策略探讨(1999)

时间:2002-08-13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4610

以股份制为手段对企业进行改造,推动广东农垦的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广东农垦管理体制的变革和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提高,确保广东农垦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广东农垦改革的重要举措。农垦企业的股份制(包括股份合作制,下同)改造,是一项牵涉面广、难度大的工作,为了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必须加强对有关问题和政策措施的探讨和研究,以便选准方向,把握对策,明确措施,取得股份制改造的成功。   一、广东农垦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   广东农垦推行以规范公司制、股份合作制为形式的企业股份制改造,它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它有利于广东农垦借助股份这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垦区服务,将垦区内外特别是垦区外的资金、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吸收利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资产重组,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垦的产业升级;二是它有利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新型的企业,实行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并为企业经营机制的创新留下良好的发展空间;三是它有利于促使广东农垦打破原有的管理体制,向“政企分开”方向迈进,最终实现政企分开。   二、广东农垦实行股份制改造的现状   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大关于国有企业推行股份制的精神,广东农垦于前年首先开展了以内部员工持股为主要形式的股份制改造,垦区在股份制改造方面做了大量的学习、宣传、发动工作,制定方案,并完成了首期股金预备金的注入工作。   广东农垦有各类注册企业500多户,到目前为止,已有一部分企业先后推行了规范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其中有公司制企业10多家,股份制合作制企业一批。公司制企业主要是农垦的一些骨干企业。这些骨干企业大多为国有独资公司,与农垦外投资者合股组建的较少,经济成份较单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有生产队经济的股份合作,种植项目经营的股份合作,饲养项目经营的股份合作,机耕项目经营的股份合作和小工商业经营的股份合作等,但大多仍处于初创试验阶段,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和发展。   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也存在一些障碍,突出的障碍是农垦建制的特殊性所造成的基础条件的薄弱和国家对农垦股份制改造配套政策的滞后。基础条件薄弱的表现主要是,地方政府不承担对农垦的社会管理职能,农垦的社会管理缺乏国家财政、地方财政资金的支持,农垦企业“以企兼政”,并且要自掏腰包。基础条件薄弱的具体表现是农垦职工的社会保障难以纳入社会统筹,社会服务事业缺乏政府投入和管理,农垦难以享受政府对社区公用事业投资、管理的扶持政策和对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等。企业办社会,不仅经济负担重,而且政企职能难以分离,企业不能完全按照企业“收益最大化原则”管理和经营。基础条件薄弱,使得广东农垦股份制改造困难重重,一时难以深入开展下去。据调查了解,广东农垦在湛江、茂名、阳江、揭阳、汕尾五个市的企业现有在职职工7万多人,而退休职工却有5万多人,农垦职工的社会保障如果不能纳入社会统筹,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也将举步艰难。国家对农垦股份制改造配套政策的滞后,主要表现在对农垦国有产权的出资者不明确、不到位,使得广东农垦的企业资产评估不能得到国有资产授权机构的及时确认,国有资产转让的认可批准,途径曲折复杂,这些都妨碍了企业优化重组的股份制改造的推行。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要深入开展,就必须设法从宏观上解决这些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股份制改造铺平道路。除此之外,广东农垦股份制改造还存在着一些主观上的问题,一是不少干部职工缺乏对股份制了解和认识,对实行股份制的必要性和意义认识不足,认为事不关己,对农垦企业实行股份制缺乏紧迫感;二是一小部分干部担心实行股份制后自身的既得利益会丧失,害怕自己手中的权力小了,受到的约束多了;三是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对能不能搞好企业股?份制改造没有信心,担心“股份股份,搞到最后大家都没份”,没有信心的具体原因,第一是对原企业领导班子不放心,担心某些“歪嘴和尚”把股份制这个经给念歪了;第二是对企业转制后的前景不看好,担心搞股份制把钱投进了无底洞;第三是对股份制是否具有较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的优越性有怀疑。   因此,要想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于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就必须妥善而有针对性地解决人们头脑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上的各种问题,使得广大职工群众轻装上阵。   广东农垦1998年开始了企业内部员工持股的股份制改造,完成了第一期股金预备金的认缴任务。然而,由于工作开展的较为匆促,在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改造中仍然存在着产权不清、操作欠规范、员工持股的股权比例太小、投资主体难以多元化、经营机制转换不力等问题。1999年,在总结1998年经验的基础上,广东农垦股份制改造工作变得更为求是务实,制定了“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分步推广”的工作指导方针,改原来的推行企业内部员工持股为先进行股份制试点后推广铺开的做法,进行了深入的股份制试点工作。在阳江农垦三叶农场、华发、恒星有限公司、省农垦商业总公司华茗茶叶公司、深圳粤垦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试点,取得了一些经验。从试点情况看,一是试点具有代表性;二是试点企业对股份制改造都有较迫切要求;三是试点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中都能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相应的股份制形式,制定企业章程、规章制度和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创造性地运用股份制解决企业经营发展问题。试点是企业股份制改造实践的有益探索,试点的经验对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具有重要意义。   三、广东农垦股份制改造的策略探讨   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适应广东农垦跨世纪发展的要求,应当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联系实际,深入探索农垦股份制改造规律性,创造性地解决广东农垦股份制改造存在的实际问题。   综合分析广东农垦总体情况,广东农垦股份制应划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制定出近期和远期的目标。从远期来看,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应涉及整个广东农垦管理体制的变革,包括农场体制、二级集团体制以及省集团体制的变革,要争取中央和省市的支持,进行广东农垦内的企业职能、社会(政府)职能的划分,进行机构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济社会环境,在全垦区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实行真正意义的股份制。从近期来看,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可在员工持股的基础上,主要在新建企业或历史遗留问题少、不牵涉国有产权转让的企业推行股份制,从易到难,哪个企业条件成熟就在哪个企业搞,成熟一个搞一个,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推进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我们认为,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应遵循以下的“一个方向,两类规范,三条前提,四点基础,五项原则”的总体策略来进行。   (一)必须坚持股权多元化的方向   股份制改造一定要把握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核心,只有产权制度变革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了,企业才能真正拥有法人财产权,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制度变革了,企业受到包括国家股权在内的企业财产最终所有者的产权约束,守约经营,遵章管理,企业才有良好的经营基础。对于建立股份制的企业来说,股份制组织机构形式只是企业的外貌、躯壳,而产权制度是其实质、是灵魂,企业产权制度制约着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产权制度变革了,企业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才能实现根本变革。企业实行股份制后,企业产权的构成情况仍然对企业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有着相应的影响。一般来讲,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产权单一,仍然不利于企业治理的制衡机制的形成,不利于对经营者形成良好的产权约束和监督,容易形成企业的“内部人控制”而产生一系列不良的后果。为了解决广东农垦国有企业产权单一的问题,克服其弊病,广东农垦在十五大召开后根据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理论,提出了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不仅垦区经济多元化,同一公司也要由不同股东共有。广东农垦股份制改造在股权处置上的认识虽然解决了,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股权单一的实际问题仍然严重存在。主要问题是垦区原已成立 和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大部分仍为国有独资公司(除有一小部分内部职工股外),企业产权单一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企业规范运作的程度较差。从实际运作上比较,这些公司与原来的实业公司“貌异神同”,不能真正地转机建制。总的来说,解决这一存在问题的办法就是要更坚决地向股权多元化方向努力,只要有利于转机建制,宁可降低企业控股比例。而且控股比例适当降低,还更有利于扩大对其他企业的控股,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做到控股企业的质和量都有提高。一些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公司可以以增量扩股的办法实现股权的调整;一些小的而且需要盘活存量资产的企业,可以实行存量资产产权转让的形式,或高价转股,或平价转股、或折价转股、或先租后买转股调整产权。   (二)股份投资和法人治理机构必须规范   1.规范股份投资。   “股份”是股份制企业筹集资金的形式和股东投资的手段,又是股东股权的外在形式,它与一般的集资和债权是不同的。以“股份”注资企业,具有投资永久性和投资风险性等特点。股份投资要按照“入股自愿,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来规范。在前期开展的以内部员工持股为主要形式的股份制改造中,在股份投资操作上存在着以下的问题:(1)产权不清,内部职工入股的部分在整个企业中的股权比例不清,因而导致权益的模糊,不利于产权作用的发挥,入股资金就只能相当于集资。(2)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后,企业形式不变,章程不变,机制不变,内部员工持股这双新鞋只能走在旧企业的“老路”上,难以走出“新天地”。要妥善地处理好内部员工持股这一问题,内部员工持股应尽可能地在新企业(股份制企业)、新章程、新机制的基础上进行。   2.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股份制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确立产权所有者在企业的所有者地位,发挥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的独特功能和三者的相互制衡作用,以形成科学严谨的管理。在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中,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运用不灵,关键的问题是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运作不规范。广东农垦实行股份制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也存在此类的问题。垦区内现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成员大多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内部监事会成员由企业领导选派,监事会职能先天弱化,外派监事制度又未能实施执行,有的企业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职务一身兼,因此股份制企业的经营管理还是未能按新的科学组织机构来进行。作为垦区的一些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公司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现状的不如人意,在现实上也影响了人们对垦区实行股份制的信心,因此,如何在完善股权改造基础上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机构 ,真正按规范公司制度运作,使一批有影响力的企业在垦区发挥股份制改造的示范作用,是垦区发展股份制的当务之急。   股份制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股份制企业有关规则建立治理机构。为了能够按照法人治理机构规范运作,在股份制企业的章程中按《公司法》或《广东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将一些重要的条文明示出来。以章程为准则,建立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机构的运行机制。   (三)实施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必须切实把好旧债务处理、企业发展前景、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三个关口   企业实行股份制条件是否具备,要看企业的经营前景、经营基础、资产负债率、人才、领导班子和职工的股份制观念意识等。   实行股份制,要使人们有信心去参与,使股份制改造能取得成效,要确保企业崐实行股份制改造具有以下几项关键前提:(1)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没有债务或较少债务,有债务也已通过债转股等措施基本消化;(2)企业发展前景可期;(3)应有切实的办法和手段确保企业改制后的领导班子让广大职工股东信得过,使得广大职工股东信不过的原企业领导干部在改制后不能再担当领导职务。在企业债务前提的把握上,那些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有效资产较多的企业,即使有少许债务,也可保留债务实行股份制改造;在企业转制经营项目的选择上要慎重,要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确保选择那些有发展前景的项目用于经营;企业转制时要运用股东表决及民主管理手段,选举企业领导班子,以确保转制后的企业领导班子使广大职工群众放心和信得过。   (四)企业股份制改造必须有四项政策基础的改善   1.“产权关系明确”政策基础的到位。   这里所说的产权关系明 确,既指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评估前的资产产权关系在政策上的明确,也指企业资产评估后的产权确认上的明确。为了做到企业资产评估前的产权关系明确,农垦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应对原农垦国有企业各类资产的归属作出明确合理的具体界定,以妥善地处理好国家、集体、职工个人的产权利益关系,使企业资产评估顺利进行和充分调动投资各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热情与积极性;为了保证企业资产评估后产权确认上的明确,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评估后的国有资产进行审核确认。   2.必须使广东农垦国有资产出资人早日明确。   企业实行股份制,企业产权的转让是正常和频繁的,这其中涉及到国有资产产权的转让,而国有产权的转让,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确认,而目前广东农垦国有资产的出资人是谁并未明确,这不利于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广东农垦必须努力争取国家尽早明确广东农垦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以使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迈向更深的层次,能跟上全国的步伐。   3.必须处理好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待遇问题。   目前广东农垦只有部分企业参加广东省的社会保障统筹,这不利于企业股份制改造处理离退休养老等问题,利用广东省实行全社会退休养老保险保障制度的有利时机,广东农垦应加紧与广东省协调妥善解决农场职工退休养老社会保障问题,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轻装上阵创造良好的先决条件。   4.必须根据广东农垦实际解决政企分开问题。   广东农垦作为原由部队转制过来的屯垦戍边的企业,在建制上及管理上具有很强的组织性和一致性,又由于其大多数企业是在远离城镇的地区发展越来的,传统上企业办社会,因此农垦建制有政府机构和社区管理服务的职能。过强的组织性、一致性和政企不分在市场经济时代,束缚了广东农垦企业的竞争经营发展,但在远离城镇、缺乏地方政府行政管辖的边远地区又不能缺少农垦的这种政府机构和社区管理服务职能,使得广东农垦始终在政企分开的改革上难以有所动作。实质上,直到我们要推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今天,我们仍然发现,除非国家在农垦区域内设立政府机构,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开办社区服务,否则广东农垦虽然已经是集团公司--企业,以企兼政、包办社区管理服务职能的现状仍然无法改变。只不过,广东农垦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后,这一矛盾就可以有化解的希望。通过股份制,新企业可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运作,与“以企兼政”旧建制的老企业实行分离,逐步实行新旧企业分离的这种内部的“政企分开”;而广东农垦可以适当保留旧建制的部分机构与人员,利用旧建制的行政组织网络行使政府职能和社区管理服务职能。   为了适应垦区股份制发展要求,随着股份制的深入发展,为股份制企业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管理服务也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这样,广东农垦旧的管理体制应该有一个彻底的变革。发展变革的方向可以是:原有一级企业在变革中可以分离部分机构人员代行政管理职能,成为省农垦在当地的行政办事机构,与当地政府协调搞好各种社区服务,承担部分政府职能,做好垦区职工养老、医疗等保险统筹工作。原有企业办的社会职能部门和单位,如能从企业中剥离出来移交当地政府的移交政府,如不能则应在垦区各原一级企业的基础上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逐步将企业办社会的机构及职能分离出来,成立社区事务管理办事处,加强小城镇建设,加强市场建设,建立商品集散中心、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原企业的教育、卫生医疗、养老保障、政治保卫等均属社区事务办事处统一管理。社区办事处所办的教育、卫生医疗等可以依照国家政策实行有偿服务、事业经营,社区办事处所需经费由国家拔付行政、事业费;此外,社区办事处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中提取,或从国有资产中划出一块实行专项管理,用其经营收入补贴经费的不足。从长远发展看,垦区各地行政办事机构应争取作为一个统一的行政建制向政权化方向发展,纳入政府机构体系,这样更有利于垦区企业的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垦区经济的发展,并保证垦区社会稳定。要把社会化服务作为新兴产业来办,农场水电站、农科所、种子站、植保、农机、兽医、物资供应等部门和单位,转为以有偿服务为主的经营实体,并不断发展完善社会化服务,努力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网络式的服务体系。   (五)股份制改造中要坚持五个原则      1.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从易到难,循序渐进地推行股份制改造。   根据统计,广东农垦下辖各类一级企业120多家,垦区有包括场办企业在内的二、三产业1368个,经营领域多达几十个行业,企业总体情况十分复杂。在股份制改造中,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条件,以积极务实的态度,看条件是否具备,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股份制改造只能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在遵循规范的基础上发挥企业的创造性来处理解决好企业问题。根据目前试点的经验,广东农垦的股份制改造宜按从易到难,从小到大的程度进行。从资产、财务、人事等内外关系较简单的小型企业先入手,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逐步推进;或从原企业的部分项目入手,取得效益后,通过收购、兼并等经济手段逐步将原企业资产转移到股份制企业,使旧企业体制得以逐步剥离出来。   在股份制形式选择和产权调整方面,从农垦和其他地区的经验来看,对于那些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可保留国有股权并通过增量扩股组建股份制公司;对于一、二、三产业中的规模小、产业级别低、市场小平均利润率低的企业或项目实行股份合作制,对小型种养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较多掌握专业技能的人员的企业或项目如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等可通过存量资产转让或增量扩股等方式由职工自行组合建股份合作企业。      2.按照“转换经营机制原则”,把股份制改造的重点放在企业转机建制上。   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是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目标之一,没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任何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也仅是只图其表。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不是说“一股就灵”,而是相对于其他的企业组织形式来说,股份制除了运行机制有所转换之外,它更有利于企业其他经营机制(动力机制、约束机制等)的转换,这是由众多的实行股份制的企业所证明了的。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要经过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要明确募集资金的用途;股份制企业成立后,要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地披露信息,接受股东的监督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这都有利于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特别是股份制企业可以运用“股份”这一手段,演绎出多种多样的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特别是动力机制、激励机制)转换的形式来,如企业运用内部员工持股、经营者持大股、科技入股、给经营者认股期权或干股的奖励等具体形式,可以有效地形成生产者、经营者的“贴身经营”,形成良好而有效的经营激励和股权约束作用。企业经营动力问题解决了,企业经营发展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大半。广东农垦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中,要下大力气转换机制,注意结合企业情况、特点,因企制宜,创造性地运用股份手段,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3.根据“综合并举原则”,结合多种改革管理措施开展股份制改造。   股份制改造是广东农垦总体改革方案中的一部分,股份制改造要想顺利开展并取得好的成效必须与垦区推行农业产业化、“抓大放小”、“三改一加强”等改革管理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 加速垦区农业的产业化,可围绕农业产品的产加销和农工技贸一体化经营组建股份制等现代企业,以形成以现代企业组成的产业链。为了使新的产业链更有活力和生气,现代企业按“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准则,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形式”的原则来组建,既运用关、停、并、转、租、改等形式清理原来一些按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起来的效益低、效率差、协作水平低、重复建设的企业,又按照市场需求和社会化协作要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企业,使产业化确实行到加强。   股份制改造与“抓大放小”相结合,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出售、破产、股份公司制、股份合作制等多样措施并举。对原企业的资产,该重组的重组,该拍卖的拍卖;对原企业,该承包的承包,该联合兼并的联合兼并,该破产的破产,该改造为股份制的改为股份制。在“抓大”方面,可以有重点地选择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品市场前景好、整体素质强、产品关联度大的企业作为龙头企业,运用股份制的形式组建以资产为纽带、以效益为中心、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跨地区的企业集团。在“放小”方面,通过股份制,对垦区的“小、同、散、旧”但有发展前景的工业企业进行改组、改造,通过股份制的资本纽带联结和资源配置功能打破原有隶属关系,进行企业资源的重新合理布局分配,加大投入,以形成“大、专、网、新”的格局;当部分国有资产退出农林生产第一线后,可由多种成份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填补部分国有资产退出后所形成的经营实力的真空。这样,可使农场的双重经营体制变得更为完善。而由“放小”退出的国有资产可以转而投入到“抓大”的那部分行业领域组建控股和参股的股份公司。      4.遵循“配套改革原则”,力求为企业股份制改造创造良好的管理体制条件。   随着股份制改造的深入进行,广东农垦的以产权联结的国有资产运营体系要逐步完善和高效运行,垦区系统的相应配套改革必须抓紧进行。没有政府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职能的转变,股份制改造难以发展。广东农垦集团公司作为广东农垦中国有资产的产权运营主体和国有资产的受托管理者,要把省集团公司的工作重点放到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上来,建立一套适应资产运营管理的机构和体制。垦区目前的管理体制是两级集团式的母子公司体制,省集团公司在机构精简之后,仍担负着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职能和集团企业经营职能,代行政府行政职能,人员少、职能多,而且职能不一致以致有的职能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有的职能作用难于发挥。从实践情况看,随着垦区股份制改造的深入,国有资产运营、监管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省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的产权运营主体和受托管理者,应加强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职能,以有效地保证国有资产的有效运作和保值增值。在推行股份制的条件下,集团公司要以控股、参股的形式在整个垦区内组织好国有资产的运营,改革完善运营管理体系;要加强垦区企业总体经营战略的研究,科技开发研究,资产运营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省集团公司要适当减少其直接从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各企业的经营事务由各企业自己来管,省集团公司通过国有股权代表参加股份制企业股东会,选派好股份制企业董事人选和监事人选等形式参与企业的具体事务,调控企业经营管理。随着股份制企业自主经营的加强,现二级集团大部分经营职能也应取消。通过国有资产运营和股权灵活运用,省集团公司可以不再象过去一样包办企业的经营管理事务,其生产经营职能将随着股份制企业自主经营和企业家才能的普遍运用而弱化,而是重点抓好投资决策、人事决策和国有资产监督,一般性事务可留待企业自行解决。   在广东农垦国有资产监管方面,要注重搞好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体制。机构人员要配齐(包括专、兼职人员),人员要培训,以保证有充足的力量和齐备的职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责。在机构、人员配齐的情况下,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制定监管实施操作细则,以保证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程度化。同时为了提高各类人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积极性,要建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部门、人员激励制度。   国有资产监管要多种方式并行多重监管。监管方式可以有以股东身份直接参加股东会对国有资产实行外部监管,可以向企业派监事会成员实行内部监管,可以委派产权代表参加企业董事会实行监管;可以向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实行专职监管;可以运用党委会实行党员干部党内监督监管;可以利用职代会实行民主监督监管,可以运用企业财务审计实行定期监管,可以派出监管机构稽查人员实行不定期监管等等。多管齐下,构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体系,运用多种适当的监管手段形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防护网。   广东农垦企业股份制的发展,需要一大批的懂得股份经济的人才,需要有一支人员充足的企业家队伍。在股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注重把那些善于把握市场、懂得经营的人才选拔到企业的经营 管理岗位上来,要建立形成一个良好的选拔企业家人才的机制,通过民主集中制选拔、经营考核评审、激励、流动与筛选制度,使有才能的企业家走上企业经营领导岗位并充分施展才干。要建立一支优良的企业家队伍,必须进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把原来的由上级管理部门委任企业干部的做法,改为委任、选任、考任和聘任相结合;对于优秀人才特别是企业家人才,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进、退、培训、调配、待遇、激励和约束等制度和办法,以保证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提倡职业经理人的使用,加速企业家队伍的发展形成,促进企业家资源的合理流动配置,形成良好的人才竞争机制。   5.要坚持“适度开放原则”,在更高的起点上和更广阔的范围内寻求股份制的资源优势和发展空间。 广东农垦开展股份制改造,一开始就面临着一个企业是否对外筹资集股、挂牌营业及按股份制企业条件缴纳税收的企业开放问题。应该说,实行广东农垦企业的这种开放,是企业产权多元化的需要,是企业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是企业获得较完善企业制度的需要,是企业争取上市的需要,但广东农垦实行企业的这种开放也遇上一些现实上的问题,会造成部分有利条件的丧失,如企业建成股份制正式注册挂牌,就失去了享受农垦企业的优惠纳税资格;企业实行对农垦外股权开放,控股权就相对难于把握。虽然垦区股份制运行可以内部化,可在纳税方面得到一些眼前的实惠,但这不利于那些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的独立成长的。权衡利弊,我们认为,从发展的眼光看,广东农垦终将是要鼓励相当部分企业走开放这一条路的。开放,能使企业获得“嫁接优势”,能使企业有机会加快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只要企业能更好地发展,不必去计较斤斤两两的得失,因此,明智的策略选择应该是“适度开放”。有基础发展,有条件开放的企业优先开放,其他的企业创造条件逐步开放。如可以在被批准发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让出部分股权,让垦区外出资方以优良资产注入参股,以提高企业普通股净收益、普通股帐面价值,增加企业发行上市的吸引力、影响力,以及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开放了,资金进来了,技术进来了,人才进来了,好的管理体制、机制进来了,适度的竞争机制进来了,产品走出去了,市场更广阔了,信息更灵通了,企业也就发展了。   开放,还可以在更广泛的领域内适用国家关于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政策。与农垦外投资方合资兴办企业,企业或可适用农垦对企业的优待性政策,或可适用国家或地方对企业的优待性政策,取得有利条件。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和广东省为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能够顺利地开展,颁布了不少处理解决股份制改造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其中包括不少对股份制企业的优惠政策。广东农垦要充分抓住国家近几年为搞好国有企业而接连不断实施一系列对国有企业的优待政策和实惠措施的大好时机,在开放的基点上利用作为国有企业的条件尽可能多地享受其优惠,以实现企业的良性转变。应认识到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随着我国国有企业三年解困目标的实现,这种机会将会越来越少。广东农垦要在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中充分利用国家给予企业股改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债转股、资产折让,冲销企业呆坏帐等政策,调整企业财务结构和财产结构,解决企业的离退休人员负担与社会负担问题。 广东农工商管理学院课题组 执笔:杨志、邓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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