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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垦专业会的通知

时间:2007-12-10 作者: 来源:农垦局 点击次数:4256

农办垦[2007]72号

    我部拟于2007年12月22-2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12月24日召开农垦专业会议,会期1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12月24日全天,请务必于12月23日下午6:00前报到并参加当日晚举行的农垦会议代表宴会。

    二、会议地点

    中国职工之家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全国总工会大楼背后),总机:(010)68576699。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广州、南京、昆明、宁波、大连市农垦主管部门,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负责人;海南、广东、广西、云南省(区)南亚办主要负责人。

    已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农垦单位,请按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通知要求报到与会,并直接参加农垦专业会议。福建、湖南、四川、贵州省南亚办不另派人参会。

    各参会单位代表限1人。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垦区代表将2007年大事记素材带到会上,并将电子稿发至nkjzhch@agri.gov.cn

    (二)请按分配名额参加会议,不要超员。

    (三)请各单位填好会议回执(见附件),于12月18日前报农业部农垦局综合处。传真:(010)64192659,电话:(010)64192648。

    (四)请会议代表凭本通知原件或复印件自行前往中国职工之家饭店报到。

    (五)饭店提供订票服务,会议代表也可以在本地提前自订返程车(机)票。会议驻地限制自带车辆进入。

    附件: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垦专业会代表回执


二ΟΟ七年十二月十日             

    下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垦专业会的通知.doc

          附件: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垦专业会代表回执.doc

 

  

责任编辑:袁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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