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精神,争取年内基本完成国有农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我局拟于6月底在河南召开部分垦区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汇报交流各地土地确权工作进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分析研究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年内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采取的措施。
二、会议代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垦区分管土地工作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材料。请各垦区将上半年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08]202号文件、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情况以及下半年土地确权工作安排的书面材料(包括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进度表和土地纠纷侵占情况表,见附件2和附件3),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局政策体改处。电子信箱:nkjzhfch@agri.gov.cn。联系电话:010-59192691,59192667。传真:010-59192659。
四、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进度表
3. 土地纠纷侵占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垦区 农垦主管部门 垦区 农垦主管部门 河北 2 湖南 2 山西 2 北京 1 内蒙古 2 广西 1 天津 2 甘肃 1 吉林 1-2 四川 1 南京 1 贵州 1-2 安徽 1 陕西 2 福建 2 宁夏 1 江西 1 新疆农业 1-2 山东 1 新疆畜牧 1-2 河南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 湖北 1 合计 32-36 浙江 1
责任编辑: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