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科社[2007]第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自2005年起,我局在各垦区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开展了对全国农垦社会保险、户口农转非、困难职工家庭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教育、卫生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调查,不仅积累了数据、掌握了各垦区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也为国家各有关部门和领导了解农垦、支持农垦提供了重要的信息资料。
2007年我局将在上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总结和基础情况调查工作。请各垦区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做好本垦区相关工作的总结和数据搜集、汇总、上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现要求如下:
一、社会保险方面
上报材料包括文字总结和调查表两部分。
(一)调查表:调查表已纳入《2006中国农垦统计年鉴》统计工作中,请各垦区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按照本垦区统计部门的要求做好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二)文字总结部分:
内容包括:
1、2006年本垦区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情况;
2、本省、本垦区在推进农垦企业职工纳入社会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范围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3、2003年“15号文件”出台后参保的14个垦区,请重点对文件出台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推进农垦职工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全面、客观反映地方政府对农垦养老保险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对在执行“15号文件”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客观分析,提出解决问题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建议。
二、户口农转非方面
上报材料包括文字总结和调查表两部分。
(一)调查表:按附件1要求填写。
(二)文字总结部分:内容包括:2006年本垦区“户口农转非”工作基本情况,本省、本垦区在推进垦区完成“户口农转非”过程中所作的主要工作,各级政府给予的支持,目前尚未全部完成的主要原因,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最低生活保障方面
上报材料包括文字总结和调查表两部分。
(一)调查表:按附件2要求填写。
(二)文字总结部分:内容包括:2006年本垦区困难职工及家庭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情况;本省、本垦区在推进垦区困难职工及家庭应保尽保方面所作的主要工作、各级政府给予的支持、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请各垦区重点关注2006年全国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农垦职工及家属完成“户口农转非”后,农垦困难职工及家庭是否及时按标准纳入了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等问题。
四、卫生方面
上报材料包括文字总结和调查表两部分。
(一)调查表:按附件3要求填写。
(二)文字总结部分:内容包括:2006年本垦区医疗卫生工作改革、发展基本情况;本省在推进垦区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方面所给予的支持;垦区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本垦区职工及家属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本垦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五、基础教育方面
上报材料包括文字总结和调查表两部分。
(一)调查表:按附件4要求填写。
(二)文字总结部分:内容包括:2006下半学年至2007年上半学年间本垦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基本情况;各级地方政府对垦区落实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方面所给予的支持,各级政府、垦区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六、职业教育方面
上报材料包括文字总结和调查表两部分。
(一)调查表:按附件5、6要求填写。
(二)文字总结部分:内容包括:2006年本垦区职业教育、职工培训基本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同时,请重点对如何利用垦区教育、培训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垦区职工队伍素质提出思路和合理化建议。
七、其它要求
(一)组织工作要求: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到垦区不同业务部门,因此,请各垦区尽快确定每项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及负责人,于2007年1月31日前将各项工作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传真至农业部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农垦培训部,以便及时沟通情况。
(二)材料要求:对所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既要根据政策的要求,又要符合当地和垦区的实际可能,使思路和建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同时,文字总结材料中的数据要与调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也要与当年《中国农垦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相一致。由于本次统计是在上一年统计工作基础上进行的,请各垦区要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如本年度上报数据与上一年度上报给部农垦局的相关数据差距较大或没有连续性,请说明原因。
(三)对已完成相关工作垦区的要求:教育、卫生工作已完全分离、“户口农转非”工作已全部完成的垦区,请填报统计表中的必报数据并说明情况即可。
(四)材料报送时间:以上材料报送时间见各统计表上的具体时间要求,文字材料与统计表一同报送。其中,社会保险方面的统计表报送时间按部农垦局发展计划处的时间要求报送,文字材料于2007年4月15日前加盖局章后寄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五)材料报送地点:请各垦区将加盖公章的文字总结材料和调查表,按时间要求寄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电子版同时发送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农业部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农垦培训部。
1、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026;电话兼传真:(010)64192634,64192688;电子邮箱地址:nkjkjch@agri.gov.cn;联系人:陈晨,黎光华。
2、农业部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农垦培训部:
社会保险、户口、低保工作联系人:张洪军,电子邮箱地址:nk1964@sohu.com,电话兼传真:(010)81702448;
基础教育、卫生工作联系人:张友植,电子邮箱地址:nkzyz@163.net,电话兼传真:(010)81702448;
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联系人:冯明惠,电子邮箱:fengmhui@263.net,电话:(010)81708645,传真:(010)81702448。
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全国农垦 基础情况 调查表
本部发送单位: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责任编辑:袁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