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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3年全国农垦扶贫工作会议的通知

时间:2003-11-13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6352

  农垦[2003]49号 黑龙江、广东、海南、云南省农垦总局,内蒙古农业厅农牧场管理局(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广西、新疆、安徽、河北、湖北、湖南、江西、陕西省(区)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 为总结交流农垦扶贫工作经验,做好今后农垦扶贫开发工作,经研究,我局决定于2003年12月在广东省湛江市召开2003年全国农垦扶贫工作会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3年12月2日--5日,12月2日报到。会议地点:湛江市海滨宾馆(湛江市霞山区海滨三路32号)。 二、其他事项 请各垦区按代表分配名额派人参加会议(代表名额详见附表),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1月20日前分别电告我局财务处及广东省农垦总局。需要接站的代表,请事先与承办单位联系。 我局联系电话:010-64192640 传 真:010-64192659 联系人:徐兆权 广东农垦总局联系电话:020-87290490,13922703708 传 真:020-87293215 联系人:蔡 杰 湛江农垦局联系电话:0759-2620001,13902501057 传 真:0759-2620003 联系人:崔玉成 请各垦区按《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农垦扶贫工作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农垦财〔2003〕43号)文件要求,准时参会。 附件:2003年全国农垦扶贫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2003年全国农垦扶贫 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名额 单位名称 名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广东省农垦总局 2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4 海南省农垦总局 2 云南省农垦总局 3 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2 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 2 湖南省农垦局 2 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 2 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2 内蒙古农业厅农垦局 2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2 广西农垦局 3 河北省农垦局 2 新疆农业厅 2 陕西省农垦总公司 2 新疆畜牧厅 2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 自定 财政部农业司 自定 审计署农林水审计局 自定 农业部财务司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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