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垦[2007]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07年,国家在部分地区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为全面了解农垦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情况,我部决定对各垦区参加农业保险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一是垦区2007年参加农业保险的进展情况,包括参加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作物品种、面积、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费筹集方式、保险责任、受灾情况及损失程度测算方法、承保机构、理赔方式以及参加生猪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试点等情况;二是全面总结参加农业保险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工作要求。请各垦区特别是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和四川等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份的垦区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形成有数据有分析的报告,并填写2007年农垦参加农业保险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总结报告及调查表的电子文本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请于12月31日前报至我部农垦局政策体改处。
联系电话:010-64192667、64192691
电子信箱:nkjzhfch@agri.gov.cn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下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农垦参加农业保险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doc
责任编辑:袁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