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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03-08-01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806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求经修改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3年第34号公告
  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2002年1月30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一年多来《办法》的执行情况,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初步修改,现将修改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03年8月8日。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商务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反馈意见传真号码:商务部:010-6519795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10-68502466 二00三年七月 附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商务部网站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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