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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报表制度下发通知

时间:2009-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4972

 

    农垦2008年综合统计年报及200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已由我部农垦局修订并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国统制2008[131]号),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紧做好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着改革创新和有序不乱的原则,我部农垦局对现行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部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垦年综17表”中的“液体乳”统计口径按国家统计局标准进行调整;“垦年综24表”增加能源消费情况指标;将原“垦年综28表”分为“垦年综28表”和“垦年综29表”两表;将“垦年综28表”中的“第一产业”人数细分为“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服务业”;取消原“垦调3表”。(详见表式)

    二、2008年综合统计年报仍采取现场送审与网络汇总方式报送,请各垦区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审核无误的年报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电子信箱:nkzt00@chinafarm.com.cnchengwq@sina.com。现场送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各垦区到中国农垦信息网下载2008年综合统计年报及2009年定报的全部表式。

责任编辑:张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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