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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农垦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时间:2004-03-24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875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认真总结和交流农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验,分析农垦农业产业化所面临的新情况,探索农垦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与途径,进一步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我局决定于2004年7月底或8月初召开全国农垦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垦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一、材料准备 (一)会议材料 1、垦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全面情况。内容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垦区产业化经营的现状;发展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经验;当前垦区在推进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几年垦区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 2、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典型经验材料。重点从本垦区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或者从本垦区重点龙头企业中选择。在内容上,要根据各龙头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从以下八个方面选择一个或若干个主题进行总结,突出企业的特点。这八个方面内容是:产权制度创新,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开拓市场,扩大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利益联结机制和组织形式创新;企业信息化建设;现代营销机制(第三方物流、农产品超市、电子商务等);境外投资,实施走出去战略。 (二)调研材料 1、2003年垦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表(见附件1)。此表由垦区组织填写、汇总上报。 2、农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问卷(见附件3)。此问卷由垦区复印后,组织垦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填写,并由垦区统一上报。 二、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涉及面广、内容多,请各垦区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建议请垦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二)保证质量。请各垦区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和填表说明,明确工作范围和有关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和调研工作。 (三)按时上报。 请于2004年5月10日前,将要求提供的所有会议和调研材料,以纸质和电子文本(可以是电子邮件或计算机软盘)两种形式,报送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经济研究处。上报表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一)为更加全面、准确了解农垦系统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局将对部分垦区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有关垦区给与支持和配合工作。 (二)在上报材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联系。 联 系 人:陈晓彤、明星、徐成德 联系电话:010-66115880 电子信箱:nkych168@263.net 地 址:北京西四砖塔胡同56号;邮编:100810 中国农垦信息网同时(网址:www.farmchina.org.cn/gov)刊发此通知、调查表和调查问卷的电子版,各垦区和有关企业可在网上下载。 附件: 1、2003年垦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表 2、2003年垦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表指标解释 3、农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问卷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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