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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会计法》 努力做好会计工作

时间:2002-03-22 作者: 来源:《中国农业会计》 点击次数:746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会计法》内容变化大,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兵团全体财会人员和各级单位负责人,首先必须做到认识到位,学习到位,宣传到位,培训到位。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切实依法做好会计工作。    一、修订《会计法》的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会计工作。江泽民同志曾多次对会计工作作出指示,他在去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学点会计知识,能够读懂资产负债表;在去年中央第二次法制讲座上,他再次强调,所有企业都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时、准确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党的文件中对会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这是不多见的。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切实贯彻《会计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改变部分企业帐目不清、数字不实、信息失真的状况,严禁弄虚作假",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推行会计委派制度"等。李岚清副总理去年指示,对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要立法,形成行政法规。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非常深刻和有针对性,为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这些指示精神,并切实贯彻到工作中去。为什么中央一再对会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一方面说明会计工作的重要,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工作仍有相当大的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会计工作作为社会经济的基础地位日益突出,可以说,已从原来的不被重视、甚至不为人知变为"逢会必讲",位置已从"后台"逐步走上了"前台",这在某些领域已得到了体现。比如在资金、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和质量已成为广大投资者和政府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国务院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监管主要是从财务会计入手,派出监事会,重点监督财务会计问题,会计已成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会计日益突出的基础地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的基础地位还会更加突出。所以说,中央的指示精神高瞻远瞩,非常深刻。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会计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会计法》在执行中也显现出一些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等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假帐严重。一些单位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假帐真算,真帐假算,搞虚盈实亏、虚亏实盈,达到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的非法目的。    二是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有的单位连必要的帐都没有,会计信息失真非常严重。有的内部管理混乱,财务收支失控,有的私设"小金库",帐外设帐,帐外吸储,隐匿资产,甚至出现携款外逃。有些企业随意给别人做担保,章子乱盖。最后,被担保的企业垮了,人溜了,提供担保的企业只好来收拾摊子。    三是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他们指责或者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受虚报浮夸风的影响,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人也指使、暗示下属单位填报虚假会计报表,以达到粉饰领导业绩等多种目的。领导干预在会计违法违纪和虚假会计信息当中的作用不可低估。    四是会计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弱化。有法不依,违法现象和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制止;会计人员抵制违法乱纪行为,往往受到单位负责人和其他方面的阻挠、刁难甚至打击报复。    会计工作和经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决定再次修订《会计法》,及时解决会计工作和经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会计工作、会计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通过及时修订《会计法》,确保了会计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持会计法律应有的活力和效力。    二、贯彻执行《会计法》的重要意义    随着《会计法》的贯彻执行,会计地位进一步得到提高,会计的执法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会计领域的歪风邪气可以得到打击,逐步形成会计工作良好的社会风尚和职业道德。贯彻实施《会计法》,不仅体现在有效保障会计工作秩序、强化会计监督、制止会计领域的造假行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更重要的是,对于做好我们的经济工作,促进经济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贯彻实施《会计法》,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保障。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贯彻实施新《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搞好会计监督,强化法律责任,能够有效地起到保护国有资产,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作用。    第二,贯彻实施《会计法》,是规范社会经济运行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会计信息是重要的社会资源,是进行宏观经济决策和企业微观决策的基础,是评价管理水平和经营情况、防范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检查和监督经济行为的依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当前会计工作中存在假帐泛滥、信息失真、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制约了会计职能作用的发挥。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    第三,贯彻实施《会计法》,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条件。中纪委四次全会与财政有关的有三项决定,是财政部门要贯彻执行的,一个是实行收支"两条线",一个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一个是实行会计委派制度。这三项决定有助于从机制上解决当前经济生活中的腐败现象。会计工作要自觉地把反腐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会计是一道"关卡",如果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私设"小金库"、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就没有可乘之机。以法律手段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善,就可以有效地制止违法违纪活动,促进廉政建设。    第四,贯彻实施《会计法》,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措施。无论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是完成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目标,都要求改善和加强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法》的贯彻实施至关重要。当前,一些企业经营困难,亏损严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责任不清,监督不严,决策随意,纪律松弛,管理不善。贯彻实施《会计法》,必将有力地发挥会计工作在预测经济前景、落实经济责任、考核经营业绩、控制经营风险等各个方面的作用,推动企业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实现国有企业脱困目标。会计工作应当积极为加强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作贡献。    会计工作看起来的是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一个机关的事情,实际上与整个经济运行有着密切的关系,对政治稳定、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都有着直接、间接的影响。会计工作做好了,会计信息真实了,会计监督到位了,经济运行的透明度大大提高,经济责任就能得以明确和落实,官僚主义、贪污浪费就能得到有效制止。    三、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责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是此次修订《会计法》的重大突破之一。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大量的调查事实证明,只有单位负责人才能真正对会计工作负得起责任。因为会计信息是对一个企业经营成果的综合性反映,是体现一个企业经营状况、生存和发展能力好坏的晴雨表,它不只是某一方面工作的反映,而且是对企业的综合反映,所以单位负责人应该负这个责。一些同志认为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有其专门的方法,单位负责人不一定是搞会计工作的,有的是工程技术人员出身,有的是搞行政、人事出身的,对会计信息负责有点强人所难。但通过调查发现,如果不让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负责,很容易把单位会计人员摆在领导人的对立立场上。会计人员除了贪污、挪用公款等个人行为外,很少有作假的利益动机,而企业经营业绩好坏和单位负责人休戚相关,会计人员不会主动作假,大多数还是单位负责人在指使会计人员作假,这是实际情况,兵团这种现象也不胜枚举。    过去的《会计法》也有法律责任,但制订得比较原则抽象,不具体,可操作性差。根据资料,自1985年《会计法》颁布以来,几乎没有一例由于违反《会计法》而直接受到行政处罚的。这次修订《会计法》,加大了处罚力度,每一项违法行为都可以找到对应的处罚条款。例如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会计法》现已实施,哪些单位没有认真学习《会计法》, 没有贯彻执行《会计法》,出现违法行为的,将依照《会计法》有关规定惩处。    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    兵团财务部门要以《会计法》修订出台为契机,努力做好会计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继续广泛宣传《会计法》    《会计法》已经开始贯彻实施,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行动起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媒体和培训班、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将《会计法》的基本精神传播到社会各个角落,传播到会计相关人员,尤其是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收听收看《会计法》电视广播讲座;对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培训要加快步伐;财政部要求所有会计人员必须在2000年底前接受不少于12小时的《会计法》培训,单位负责人要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学习。《会计法》宣传既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入人心。    2. 修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贯彻《会计法》的有关规定,需要相应配套法规、规章予以落实和具体化。目前,国务院正在起草《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会计监督管理办法》等。各单位也应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凡与《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抵触的,要及时按规定程序修订,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要尽快建立起来。    3.加强监督检查    今年是《会计法》实施的第一年,监督检查工作必须跟上,力度要加大,成效要显著,对违法乱纪者要有震慑作用,否则,假帐照做,秩序仍然混乱,《会计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就无从谈起,后果不堪设想。财政部拟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组织《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会计基础工作等情况。兵团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会计法》执法大检查,凡查出严重违法问题的要曝光,要处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朱鉴凡 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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