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垦(2005)25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
和良种苗木繁育基地的通知
广东、海南、广西、福建、四川、贵州、湖南省(自治区)南亚热作办,云南省热区开发办,广东、海南、云南农垦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开发中心: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和良种苗木繁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办垦[2001]2号)的要求,我部农垦局决定开展第三批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和良种苗木繁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申报和审定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和良种苗木繁育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组织基地申报和进行初审(逾期的基地需重新申报),并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我部农垦局(农业部发展南亚热带作物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六月七日
参照: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农办垦[2001]2号)
关于印发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和良种苗木繁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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