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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02-28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4128

农垦经贸[2005]14号
关于做好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为了掌握农垦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经营情况,进一步促进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我局决定对农垦系统46家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1)2004年的经营情况进行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垦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垦区的产
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填报《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见附件2),进行审核后于3月31日前以电子文本(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经贸处。
      2、 农垦46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见附件3),填写《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并报垦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审核。
      3、中国农垦信息网(网址:www.farmchina.org.cn/gov)同时刊发此通知和监测表,各垦区和龙头企业可在网上下载。
      4、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经贸处联系。
 
联 系 人:李菊
联系电话:010-64192626   64192668
电子信箱:farm@chinafarm.com.cn
          
二OO五年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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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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