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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充分肯定本届政府对农民的关心,也认为减税应是政府努力的主要方向。但同时要清醒地意识到,在我国,对于农民来说,还有比减税更重要的事情,这就是限制政府不要直接干预农产品的交易和价格。 中央政府决定在五年内逐渐取消农业税,当然是件大好事。然而这些年真正影响农民利益的主要还不是这些农业税,而是政府对农产品价格和交易的干预。减税是经济自由主义的典型主张,但有趣的是,它的鼻祖之一魁奈主张的理想税制,只对一种资源征税,这就是农业最重要的资源—土地。 魁奈是法国重农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主张的税制被称为“土地单一税”,它的妙处在于非常简单,从而征税成本很低,但却会将税负加到所有的人的头上。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土地和土地上生产的主要产品—粮食是所有的人进行生产和消费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没有比粮食更基本、更不可或缺的产品了。这种性质反映在需求上,就是价格弹性为零,即价格变动几乎不影响需求。对土地征税就是对粮食征税,价格弹性为零意味着,将被征的税负简单地加到价格里去,使价格升高,而不会减少需求,对粮食征的税就会几乎百分之百地转嫁给消费者。就这样,因为所有的人都吃粮食,就等于所有的人都被征了税。粮食又构成了所有其它的产品的成本的一部分,因而粮食价格所含的税负又会转嫁给购买这些其它产品的人身上。购买的越多,等于纳的税越多。这样富人就比穷人纳的税多。这不是一个很妙的税制吗? 实现上述绝妙税制的关键,就是粮食的价格能够自由波动,而不受政府的干预。如果政府将粮食价格固定在一个水平上,税负就不可能通过价格上涨来转嫁。反过来,无论税率多高,只要政府不管农产品价格,农民就有办法将所有税负转嫁出去。比如,不含税的粮食价格是2元(这是由粮食生产的边际成本与需求共同决定的),如果政府对所有粮食生产者都征10%的税,农民就简单地将这税负加到价格里,为2.2元,农民的收入仍为这2元,同时消费者照样购买。在农产品价格被规定的情况下,一定的农业税就显得是对农民利益的挤压。如果政府规定粮食价格为2元,10%的税负意味着2元之内要拿出2角钱给政府,农民就只剩下1.8元了。无论是实物形式的税,还是货币形式的税,这个逻辑都是说得通的。 反过来,如果在粮食价格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取消农业税,由于市场的竞争,农业税的取消可能不会给农民带来显著的好处。再用上面的例子。含税的粮食价格为2.2元,当10%的税负取消后,粮食价格就不会再维持在2.2 元上了。即使有个别人不想降价,竞争会使有些农民想将这个税负减免用来获得价格上的优势,于是开始降价,其他人也就会随之而降,一直到把免税的好处都消耗殆尽,即降到约2元。而从整个社会来看,在别的产业不免税而农业免税的情况下,就会使农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其它产品过于低廉,反而会造成价格信号的扭曲,使资源过多地配置在农业上了。对于一国来讲,减免农业税只有一个好处,就是其农产品相对于其它国家有竞争力。但从全球角度讲这是不公平的,也是无效率的。 据谈敏教授的《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魁奈等人主张的土地单一税并非舶来品,而是从中国学到的。作为传统社会中最成功的社会,中国以田赋为主的税制显然有其合理性和生命力。毫无疑问它建立在农产品的自由交易和价格不受干预的基础上。政府应该珍视这一制度遗产。我们充分肯定本届政府对农民的关心,我们也认为减税应是政府努力的主要方向。但我们同时要清醒地意识到,在我国,对于农民来说,还有比减税更重要的事情,这就是限制政府不要直接干预农产品的交易和价格。 (作者为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
文章来源于:中国经济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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