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热作产业 > 产业动态

发达国家蔬菜产业发展成功经验

时间:2005-09-21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2243

     一、重视蔬菜生产区域布局,合理规划生产基地
  
      按照“比较利益原则”进行蔬菜生产区域化布局, 是发达国家蔬菜生产最基本的特点。 在美国,50个州中有37个州从事蔬菜生产, 而主产区集中在中南、西南、东南和北部四大区, 它们的蔬菜产量约占美国蔬菜总产量的90%左右。 其中, 中南部的得克萨斯州西部和新墨西哥州、 西南部的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冬季蔬菜生产基地;东南部的得克萨斯州东部至佛罗里达州墨西哥湾沿岸亚热带作物区, 为美国冬春早熟蔬菜主要生产基地;北方传统的蔬菜产地如威斯康星、华盛顿、纽约、密执安、明尼苏达等州, 是美国冷凉蔬菜的集中产区。这种蔬菜生产区域化的形成源于3个重要因素:①市场竞争的结果, 为了增加产量、提高品质、 降低成本, 在以城市郊区生产为主的“蔬菜带” 基础上, 生产地逐渐由城市郊区向远离城市的最适宜生产区转移, 以集中生产最具竞争力的蔬菜;②良好的自然条件)美国具有丰饶的气候及土质条件,为蔬菜的适地适种提供了可能; ③发达的交通运输和通讯设施, 为蔬菜的远距离运送、及时上市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日本按照国土的气候条件和品种适应性合理安排蔬菜生产的基地布局, 建立了稳定的生产基地。 在《蔬菜生产上市安定法》中对蔬菜产业规定了“三指定”——产地、品种和消费地。 目前全国指定生产基地达到1198个。 同时, 政府对大宗品种、名特优品种及其上市时间以政令公布实施, 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指定蔬菜” 的上市量占流通总量的71%。 国内凡拥有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或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及其周边地带为“指定蔬菜消费地”。
  
      二、 运用科技武装蔬菜产业, 充分发挥“第一生产力”力量
  
      用高科技武装蔬菜产业是发达国家提高蔬菜产业竞争力的主要手段。 美国堪称这方面的典范。 从其生产来看, 美国广泛采用一整套现代化科学技术和先进设备, 实施科学种菜。①普遍采用优质高产的良种, 各大蔬菜种子公司视选育新品种为公司发展成败的关键, 实施品种选育的科研化、 采种布局的区域化、种子生产的专业化、种子加工的机械化、种子质量的标准化以及种子检验的仪器化;②对全国所有蔬菜生产基地的土壤性质、结构进行普查,并在此基础上科学施用浓缩复合肥和有机肥;③注重水土保持, 大力研究推广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 节水耕作技术和农作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 完善灌溉制度;④积极运用遥感、遥测、激光和电子等高新技术;⑤从蔬菜整地播种到收获以及采后处理全部实现了机械化,部分作业还实现了自动化,手工劳动仅作为机械化作业的必要补充。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 许多蔬菜农场就采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档案记录、 数据储存、作业计划和计算、 土壤测试和分析、 化肥成分计算和组合等工作, 并利用计算机网络搜集气象和价格资料, 定购蔬菜资料和销售产品等。
  
      从蔬菜包装、保鲜和储运方面来看, 美国大量运用高科技手段, 以技术为依托, 全面提升蔬菜的产后处理能力。以冷藏技术为例, 目前,已实现了蔬菜从收获到食用前均持续地处于采后生理需求的温度条件,形成一条“冷链”, 即预冷-冷库-冷藏车运输-批发市场冷库-自选商场冷柜-消费者冰箱。 由于处理及时、得当, 蔬菜在加工运输环节中的损耗率仅为1%-2%。以经济利益为诱导,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是储运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原动力。
  
       三、严格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有效控制生产源头
  
      在蔬菜产业发展中, 发达国家不仅仅在进口管理中设有严格的检疫规定和措施, 更重要的是对其本国国内的生产也实行严密的管理, 从源头实行控制。
  
       日本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经常性的抽检。抽检工作由政府指定的卫检部门负责, 并且蔬菜批发市场也设有专门的卫生检测部门, 对市场上的蔬菜进行检测。 此外, 农产品批发采用竞拍的经营方式, 众多蔬菜产品的同场竞拍带来了蔬菜品质的激烈竞争, 有效地提高了蔬菜产品的质量。 拍卖的蔬菜均用纸箱做外包装,纸箱上有品名、规格、 产地、生产者名称和条形码等商品所应具备的各种标识。一旦出现农残超标问题, 可追根溯源, 寻找责任人并予以处罚。 
   
      美国政府主管部门对农药的生产。 经营和使用等实行严格管理, 并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对于蔬菜采收销售的农药残留检测, 农药监察人员非常重视, 并随时到蔬菜农场进行监察, 根据法律, 进行问答、 抽样、 照样、 实地察看和取样化验, 要求出示有关农药及记录,包括用在哪些蔬菜、 何时使用、浓度多少和安全间隔期等, 所有情况必须如实汇报。 一经查出使用违禁农药或残留超过标准的, 则予以严厉处罚。 在技术上则通过采用农药丸衣种子、吸虫机器等方法以实现有效控制。
  
       四、规范蔬菜的分级包装, 完善“标准化”建设 
   
      蔬菜“标准化”包括蔬菜质量、大小和包装标准化等。 发达国家的蔬菜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工作都建立在严格执行科学的质量标准、大小标准和包装标准的基础上, 以此进一步提高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美国的蔬菜分级以外在品质认定的物理分级为主。 国家农业部制定并颁布了联邦政府的标准, 如AMAA(The Agricultural Marketing Agreement Act)和PACA(Perishable Agricultural Commodities Act)等法规。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 一些州也制定了产品分等定级的地方标准。 在某些产品的主产区, 更是地方标准左右全国市场。 这种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方法, 较好地体现了因地制宜、因产品制宜的原则。 参与蔬菜分级标准制定的人员包括政府官员、 专家学者以及生产、 加工、 营销和市场等业界人士。 由于有多方参与, 制定出来的分级标准能够较多地吸收各方面的意见, 便于标准制定后的实施和推广。 在一些主产地和批发市场, 美国农业部或者州农业部门派有专门的质检人员,负责产品分级分类标准的监督和实施。
  
       五, 发挥农协等组织的积极作用,实现蔬菜产业的一体化和社会化
  
      发达国家的蔬菜产业从农户(农场)生产、生产资料供应到产品分等、 定级、包装和销售都实现了一体化。 各国的农协、销售公司或合作社各自牵头,用合同这种“契约”形式与农户(农场)组成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共同体,并在产前、产中和产后为农户(农场) 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从而减少了农户(农场)上市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加工、 销售企业的生产效率,从整体上提高了产业的竞争力。
  
      美国的蔬菜产销公司、蔬菜联合企业等多种组织形式使蔬菜生产实现了由农村家庭分散的多种经营方式转变为高度的产供销一体化方式。 
  
      由各类服务机构提供产前、 产中和产后的全程多方位社会化服务。 囊括了技术推广和咨询、农资供应、生产作业、 购销、信息、法律及会计、土壤测试等。
  
      在日本,农协是蔬菜、 果品生产服务的中心。 除提供蔬菜的产前和产后一般服务外,农协还通过自己的金融系统吸收大量的流动资金,并以优惠条件将资金贷给农户。 此外,各级农协组织配合政府制定发展蔬菜生产的战略目标、计划实施方案、 重点建设投资计划等。
  
      六、提高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政府调控监管作用
  
      发达国家蔬菜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本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及时调控。 政府通过法律、政策的发布实施,充分发挥在蔬菜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高度重视信息服务 政府有专门机构负责提供蔬菜产品的国际市场信息,有组织地针对已有市场开拓新的品种, 针对已有品种开拓新的市场, 并积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如美国农业部通过建立长期的“水果和蔬菜计划”, 从多方面为美国园艺产品生产者提供帮助和支持。 该计划包括对新鲜和加工园艺产品提供定级和检验服务、提供价格和产品流动信息,监督有关公平贸易法律、法规的实施等。 此外,美国农业部还制定了一项“国外市场发展计划”, 由农业部市场服务局和经济研究服务局具体负责。 目前,美国已在保加利亚、乌克兰和俄罗斯建立起类似园艺产品信息站。 在俄罗斯境内,甚至已建立了50多个信息收集站点。该计划提供的服务包括帮助这些国家建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园艺产品市场管理机制、提供相关计算机设备和进行人员培训, 其实质是派人员监督这些国家园艺产品市场运行状况,收集当地市场信息, 为美国园艺产品出口服务。此外, 面对中国入世, 美国有关部门也加强了对中国市场的分析, 帮助美国园艺产品厂商研究中国市场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2.“以法治菜”, 制定专门针对蔬菜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从根本上保证蔬菜生产、流通政策的稳定性 如日本政府至今已正式颁布实施了《批发市场法》、 《蔬菜生产上市安定法》等近10项法律、法规,对蔬菜生产和市场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3. 政府积极参加国际经贸组织, 并制定有利于本国蔬菜产品出口的国际标准, 为蔬菜产品出口提供有利条件 美国政府通过参加联合国有关经济、贸易组织并取得领导地位,制定有利于本国园艺产品出口的国际标准。如美国积极参加联合国负责欧洲事务的经济委员会,美国农业部负责“水果和蔬菜计划”的官员分别获得该委员会下属的“国际水果、蔬菜出口标准出口商协作会议组织”和“易烂产品标准和质量发展工作组”的主席和副主席职务,以帮助美国出口商采纳、协调园艺产品的国际标准。
  
      4.政府还注重职能分工合理, 各司其责 在发达国家,蔬菜生产、 流通、 储藏和加工一般都由一个部门管理,政出一门,有效消除了行政损耗。如日本的农林水产省、 荷兰的农渔部等。  

责任编辑:

本网为非营利性网站,转载的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来电、来函与我们联系。

主办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1035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