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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财政政策课题研究的通知

时间:2006-07-20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5081

 

农垦政(2006)42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财政支农政策调研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06]14号)的统一安排,我局承担了“农业保险财政政策研究”的课题。为在10月前按要求完成任务,现就组织垦区共同进行课题研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全面分析农垦国有农场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意义。二是在全面总结垦区当前农业保险工作的基础上,探讨农业保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原因。包括受灾情况、现行灾害救济体制、农场和农工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和认知程度、现有保险险种和保费、财政支持政策、农业保险运作机制、保费使用和监督机制、受灾损失程度衡量和赔付标准等方面的问题。三是提出在农垦国有农场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四是针对垦区当前农业保险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农业保险的方法、步骤及政策措施,初步提出适合我国国情和垦区实际的农业保险模式。课题研究要注意与国发[2006]23号文件精神相结合。

  二、工作要求

  请各垦区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并协助我局做好如下工作:

  1、全面调查本垦区2001-2005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和2004-2005年主要养殖品种的受灾情况,填写国有农场种植业、养殖业受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共2张),做到数据详实准确。

  2、请黑龙江、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江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其他有条件的垦区结合本垦区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和要求,按照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提交本垦区农业保险研究报告。

  3、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和黑龙江垦区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提供开展农业保险以来的全面系统的工作总结,包括基本运作方式、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今后工作打算、需要国家继续给予扶持的政策建议等。

  4、提供本垦区此前针对相关问题进行的专题研究报告或材料,为撰写农业保险研究报告提供参考。

  为便于上下沟通,请于7月20日前将垦区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告知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和黑龙江垦区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总结材料请于8月5日前报我局,垦区研究报告和调查表请于8月10日前报我局,相关专题材料随时报送。

  联系人:农垦局政策体改处   周业铮、刘云菲

  电子信箱:nkjzhfch@agri.gov.cn。

  电话:010-64192667

     010-64192659(传真)


             
  附件:1.国有农场种植业受灾情况调查表.xls

     2.国有农场养殖业受灾情况调查表.xls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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