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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2008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8-28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3780

(2008)农垦(科社)字第3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海南省农业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签约仪式之后,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入到具体实施阶段。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各省(区、市)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根据我局近期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仍有部分垦区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进展较慢。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进项目的正常实施

    各垦区及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推进项目的实施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摆上工作的议事日程,明确职责任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确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规范运作、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我局将于近期组织项目工作组对有关垦区进行督导,对进展缓慢的垦区和项目承担单位将予以通报。

    二、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切实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抓紧项目的推进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抓紧制度建设、设备购置、网络搭建、系统定制、标签设计、职工培训和项目试运行等工作。已完成上述工作的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的建设期验收,便于项目验收专家组的统筹安排。

    三、加强督导,注重考核,确实保障项目的按期完成

    各垦区及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本垦区、本单位的项目考核和评价机制,加大督导督察力度,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我局将于今年年底对各垦区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对考核合格的垦区将优先安排下一年度新增项目和现有项目的补助资金;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的垦区,将停止安排新增项目和现有项目的后期补贴资金。

    四、总结经验,扩大宣传,为项目的全面推广做好示范

    各垦区及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我局,我局将通过各种媒介对项目的进展和取得的成绩予以宣传。同时,各垦区及项目承担单位也要注意搜集本垦区、本企业典型材料,利用各种媒体和产品展销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企业影响,提升追溯产品的社会认知度,为下一步在全国农垦全面推广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做好示范。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韩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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