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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农垦问题的重要论述

时间:2002-04-15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6468

农业部农垦局编印 一九九七年十月 编者的话 为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农垦事业的历史,学习领会党对农垦事业的方针、政策,研究农垦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农垦事业上新台阶。我们根据现有资料摘编了有关文件及领导同志对农垦问题的部分论述,供我局内部使用。 为便于查找,在摘录上,我们将这些论述分为六个部分,具体为:(一)国营农场的性质;(二)国营农场的任务;(三)国营农场的作用;(四)国营农场的经营方针;(五)国营农场的管理体制;(六)其它。这只是我们的一种尝试,是否合理尚待研讨,加上受编者水平限制,部分论述的归类也有交错,在摘录时,省略了有些讲话中的文句,未加省略号。有的论述本身是同一自然段,但为了分专题,分别排在不同题目下边。每段都注有出处和发表时间。 由于时间短,资料收集不全,摘编有不当之处,敬请大家多提意见,以便改进。 一九九七年十月 目 录 一、国营农场的性质…………………………………(3) 二、国营农场的任务…………………………………(8) 三、国营农场的作用…………………………………(17) 四、国营农场的经营方针……………………………(27) 五、国营农场管理体制………………………………(37) 六、其它………………………………………………(45) 一、国营农场的性质   我们所经营的农场,就经济性质讲,是属于国营经济,是使用先进科学技术的国营农业企业,虽然才在开始,数目也很少,但在国家工业发展的基础上,一定要逐渐增加和发展的。农业机械化农场先由国营农场办起,进一步发展是使拖拉机和合作社结合起来,这是解放区将来农业发展的方向。目前我们必须先办好一些农场,以创造经验,培养一批干部与技术人员以打下将来大发展的基础。 国营农场在技术上,在经营管理经验上,要起带头作目,所以一定要办好,则有示范作用。 魏震五《关于拖拉机农场工作的总结与意见》 (1949年3月5日)   国营农场是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   改进技术,增加产量,降低成本,才能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农民走向集体生产。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1950年国营农场场长会议总结》(1950年) 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企业,它的一切生产手段——土地、机具、建筑物、牲畜等均属国有;生产品交给国家。 农业部《国营机械农场农业经营规章》(1952年8月9日) 国营机械农场是社会主义的农业企业;系由政府投资在国有大面积的土地上,采取最进步的科学农业技术及新的工作方式,利用机械耕作,进行集体劳动,提高产量,降低成本,完成国家和人民所给予的生产任务;并以启发引导个体小农经营,走向机械化、集体化的生产道路。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国营机械农场建场程序暂行办法》(1952年8月22日) 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企业,是新中国农业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发展的方向;它是在国有土地和生产手段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实行大规模集体化、机械化的生产,采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和最新的工作方式,不断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降低生产成本,显示出先进的集体生产的优越性,并以农场本身实际经营的效果给予周围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及个体农民的直接帮助和指导,以启发引导我国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走向集体生产富裕幸福的道路。 《中央农业部直属国营农场工作会议总结》(1952年9月10日) 今后,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重视国营农场的工作,应该认识到农场是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大力进行整顿,加强领导,使农场在技术上、产量上表现出优越性,带动广大农民向农场学习。 国营农场应成为当地丰产的旗帜、交流农业技术的核心和走向集体化的示范者。应创造条件,适当发展国营农场。为达到以国营农场的优越性对农民进行集体化的教育,要求一方面在质量上大力充实,另一方面在数量上也要适当的增加。一九五三年要求全西北农业县各设立农场一处。 《西北军政委员会农林部关于加强国营农场领导的决定》(1952年7月) 国营机械农场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企业。它在国家的农业经济中居于领导的地位,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和整个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前进,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 我国的国营农场事业,在党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几年来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目前全国国营机械农场已有101个,耕地面积约280万亩。它在我国农业经济中占的比重还非常小。但是,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它实行现代化大规模的经营方法,它所生产的粮食绝大部分是商品粮食。因此,它在农业生产中显示了极大的优越性,对于广大农民有巨大的示范作用。 “进一步办好国营机械农场”(《人民日报》社论1955年4月1日) 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是全国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不是那一个地方的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具体表现在:生产资料如土地、耕畜、机器、农具、房屋、资金等一切资产属于国家,这叫做产权归国家所有,要调动或转移农场资产必须经过代表国家的国务院或其指定的主管机关批准,其他任何人、任何机关不准调动,谁调动就是违法。 邓子恢同志在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62年) 第一条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它的财产属全民所有。 国营农场的财产,受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不许侵犯;没有经过国家主管机关的审查和国务院的批准,不能变卖或转让。 国营农场对职工的劳动报酬,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 国营农场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权利。有权同别的企业订立经济合同。 农业部《国营农场工作条例》(草案)(1962年) 以国营农场为基础办的农工商联合企业,改变过去单纯生产原料产品的状况,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是农工商综合经营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生产计划,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商品率和资金利润率,为国家提供更多的农畜产品和工副业产品,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起示范作用。企业生产的商品,主要为城市和工矿区服务,为出口服务。 国务院转发关于尽快把国营农场办成农工商联合 企业的座谈会纪要(国发〔1979]183号) 国营农场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开创的,建立国营农场、屯垦戍边是党中央为发展农业、巩固边防作出的战略部署。 《国务院关于研究国营农场发展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1]28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一个在特殊的情况下的特殊的单位。它的任务既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实体}农场也不是简单的部队,就是完成部队的任务,而是两者兼有、担负着屯垦戍边任务的一个单位。 邹家华同志在听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情况汇报时的讲话(1994年5月20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处在特殊条件下的特殊集团,既不是简单的经济实体,也不是正规部队,兼有二者的属性,担负着屯垦戍边、保卫边疆、增强民族团结的历史重任。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了解兵团的性质和任务,认识兵团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一如既往地支持兵团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这是巩固边疆的需要,是维护民族团结的需要,是社会稳定的需要,也就是国家大局的需要。 《邹家华同志和有关部委关于听取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1O9号) 二、国营农场的任务 人民政府所举办的各级农场是为广大农民生产服务的,是改进农业技术推广示范的据点,一切轻视农场工作或者认为农场单纯为了营利的观点都是不正确的。各级农场的工作任务,是根据各地区粮食增产计划及当地农民在生产上的迫切要求,进行调查研究试验及推广示范繁殖工作,成为人民政府指导农业技术的核心,和干部及农民学习农业技术的学校。省级农场着重试验研究,专署农场试验推广并重,县农场主要为示范繁殖推广,以避免重复各搞一套 《华东军政委员会关于加强农场工作的指示》(1951年4月14日) 国营农场的任务是:(一)以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科学技术,显示出农业机械化、集体化生产的优越性,向农民示范,并具体帮助农民走上集体化的道路;(二)建设社会主义农业企业,增强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作用。 农业部《国营机械农场农业经营规章》(1952年8月9日) 国营农场是农业生产的先进旗帜,国营农场必须重视对周围农民的工作,切实在技术指导、优良品种等方面给农民以帮助,引导农民采用新的耕作方法和优良品种,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各县国营农场,不论是示范农场或生产农场,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农业,同样能够而且应当在农业生产上起示范作用。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加强国营农场工作的决定》(1952年9月)   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企业,它是农业中的先进旗帜,它的基本任务是以机械化生产的优越性向农民示范,借以吸引农民逐渐走向集体化;积累农业机械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培养干部,为将来农业机械化集体化准备条件;同时为国家生产商品粮食,工业原料及畜产品,以适应工业建设的需要。 凡农场为了自给和职工生活福利的加工产品,应免予课税。 农场自修自用的公路应免纳养路费。 国营农场应设立医疗机关和小学校,并根据需要逐步筹办托儿所。这些费用由主管部门提出均列人国家预算。 林枫同志在中共中央东北局召集的国营农场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52年11月) 国营农场基本任务是:(一)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的办法加强为国家生产商品粮食;(二)积累经验,培养干部;(三)对广大农民进行生产示范。 由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开展,粮食供求的矛盾,除必须依靠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完成对小农生产的改造外,还必须大力注意大量发展国营农场,扩大耕地面积,迅速扩大党在农村中的社会主义粮食生产基地。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国营农场工作座谈会的报告(草稿)(1952年11月)                  在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国营农场的基本任务是:(1)按照国家计划,不断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量,为国家增产商品粮食及工业原料和畜产品,以适应国家工业化的需要;(2)降低成本,克服浪费,达到生产有利,为国家积累资金;(3)积累经验,培养干部,为农业机械化准备条件;(4)团结周围农民,以集体劳动、机械耕作、大规模生产的优越性向农民示范,引导和教育农民,促进农业的合作化。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关于一九五三年国营机械农场的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1953年) 今后农场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国营机械农场是国家社会主义性质的机械化的农业企业,它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增产粮食,有条件地发展工业原料作物和畜牧业生产,大城市和工矿区、郊区的农场则应以生产蔬菜为主,有条件的发展肉类、油脂、果品等生产。而且要为这个事业进一步发展积极培养干部,积累资金,蓄积机械化农业生产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以机械化大生产的优越范例教育农民,吸引农民走向合作化、机械化的道路。     中共中央华北局农村工作部关于华北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的总结(1954年) 向农民示范,为国家生产粮食,积累建设资金,积累经验和培养干部,这就是国营农场的基本任务。 “进一步办好国营机械农场”(《人民日报》社论1955年4月1日) 今后农垦部和国营农场、牧场的基本任务: 第一、是发展农、牧场,扩大耕地面积。这是农垦部最基本的任务。 扩大耕地面积是我们发展农业生产的长远大计。但要垦殖这样多的土地,这个任务谁来担负呢?照一般道理说,应该从两方面来分担:即一方面靠国营农牧场负责垦荒,另一方面靠农业生产合作社就地垦荒或移民远出垦荒。但如果照我国荒地的具体情况、经济核算和一年来的实际经验来说,则应该肯定今后大规模垦荒还是以国营农、牧场为主,而辅之以合作社的小量垦荒。 第二、是大量增产畜产品,供应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农场必须采用各种办法来增加农畜产品,垦荒的目的就是为了增产,你们要对合作社起示范作用也靠这一着,如果农牧场产量并不比合作社高许多,那能起什么示范作用呢? 第三、是要从各方面来支援农业生产合作社。目前国营农、牧场为数还少,在农业上所占比重也还很小,我国农业生产主要还是依靠农业生产合作社。但先进的国营农、牧场要起示范作用,并要从各方面大力支援农业社,(一)首先要供给农业社优良种籽和优良种畜(但要降低成本);(二)要在农业技术上和经营管理上起示范作用;(三)要从农业机械上就地帮助合作农民耕种;(四)必要时从人力、物力上给农业社以适时的帮助;(五)要与周围的农业社建立密切的联系,农场干部要做群众工作,向农场周围的农民,经常进行访问,关心群众疾苦,组织经验交流,加强农场职工与农民群众的团结。 第四、要为国家;“会主义建设积累资金。国家基本建设的投资,是从各方面来积累的,其中也包括国营农、牧场的上缴利润。……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积累资金尽一部分责任,这是国营农场很光荣的也是义不容辞的任务。 第五、要培养管理大规模农业生产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将来大规模的垦荒做好组织上的准备工作。 邓子恢同志在全国国营农、牧场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57年2月) 摆在国营农牧场全体职工面前的,是这样一个巨大而光荣的任务: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国家对于开垦荒地建设国营农牧场将有二十亿元的投资,国家指标是开垦四千万亩荒地,但是在全国生产大跃迸中,我们将努力争取完成开垦六千万亩荒地的任务。这个开垦任务的完 成,就主要的产品来说: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可以生产粮食四百亿斤,大豆五十亿斤,皮棉一千四百余万担,猪肉一直十万吨,白糖一百五十万吨,其劳动就业人员可达一百五十万人。我们在第二个五年计划结束时,国营农场内耕地面积,连同现有的一千八百万亩,将达到七千八百万亩。这样单是我们国家的国营农牧场的耕地面积,就等于日本全部耕地面积,国营农牧场在猪、乳牛、绵羊等头数上也将超过日本。 王震同志在中国农业水利工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 会上的讲话(1958年1月30日) 为了使国营农场成为国家出口工业原料(橡胶)城市副食等生产基地,拟今后三年或者多一些时间,再开荒七千万亩,国营农场耕地总面积达到一、二亿亩,集中力量把黑龙江省北部和内蒙东部地区建成为大豆基地,新疆为棉花(特别是长绒棉)基地,青海(包括甘肃河西走廊一部分)为植物油基地,华南为天然橡胶基地,上述地区同时也是大量提供商品肉类的畜牧基地。 农垦部党组关于国营农场的情况、任务、管理体制 和发展规划的报告(1959年8月21日) 现在中央指示要建立商品基地,要建立大豆、棉花。橡胶和外贸的商品基地(外贸部党组关于建立外贸商品生产基地的报告已经中央批准)。农垦部门在这方面担负着重要的任务。 王震同志在全国财贸书记会议上的发言要点 (1960年10月14日) 当前农场的基本任务,首先,是提供尽可能多的商品粮、经济作物和畜产品。这个任务很重大,也很光荣。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而粮食又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假若全国农场在三、四年以后每年能向国家提供一百亿斤商品粮,这对农场本身的发展,对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对巩固工农联盟,都将起极其重大的作用。不要小看农场提供一百亿斤商品粮的重要性,不要认为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而要把这个任务看成是巩固工农联盟,促进工农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 邓子恢同志在牡丹江农垦局的讲话(1960年10月17日) 国营农场就有两种任务,即远景任务和当前任务。 从远景任务来说,国营农场是全民所有制,是为建成社会主义在农业领域中扩大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高级经济形式,是不需要再加以改造和过渡的经济形式,因此,要号召全党全民重视它,爱护它,并逐步加以发展,而不应该去破坏它,削弱它,阻碍它的发展。   从当前任务来说,是要: 1、向国家提供尽可能多的商品粮食、油料、经济作物和林、牧、副、渔及其它土特产品等,并以此作为衡量国营农场的标准。   2、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 3、在克服浪费、加强经济核算的基础上,向国家提供利润。 4、提供优良品种。既要满足国营农场本身的需要,又要尽可能多的供应人民公社。 5、积累和总结机械化国营农场经营管理经验,向人民公社示范。 6、培养经营管理、农业、畜牧业、机务等国营农业企业各方面的干部和专业人材。 7、接纳和安置社会上多余人员和归国华侨,使之各得其所,发挥一技之长,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财富,这也是农场的光荣任务。但是也不能把那些不能生产的病残人员都送到农场去。农场接收这些人员要尽可能不妨碍企业化经营,应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的接收,地方向农场送人,也要充分考虑到农场的实际情况,能安置多少,即安置多少,要实事中是,因场制宜。 邓子恢同志在南宁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62年) 五年的奋斗目标:争取上交商品粮食五十亿斤至七十亿斤。十年的奋斗目标:争取上交商品粮食一百至一百五十亿斤,橡胶万亩,西北的棉花万亩。开荒:五年三千万亩,十年一亿亩。 王震同志在南宁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62年) 第十条农场必须根据国家计划的要求,担负以下具体任务:   (一) 向国家提供商品粮食、工业原料、畜禽产品、土特产品和其他出口物资。 (二)充分利用已有耕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在不破坏水土保持的条件下,在规划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 (三)认真执行造林育林的任务。要保护现有山林,按规定办法合理来伐。要求来伐后适时抚育更新。要有计划地营造防护林、薪炭林、用材林、经济林、木本油料和木本粮食林等。 (四)积极繁育各种农林作物和畜禽的优良品种,供国家推广良种的需要。 (五)向国家上缴利润。 (六)为国家培养现代化农业建设人才。 《国营农场工作条例》(草案)(1962年) 农垦企业的基本任务是: (1)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资源,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为国内市场提供日益增多的优质产品,成为稳定的内、外贸商品生产基地。 (2)提高经济效益。划小核算单位,健全大农场套小农场的经营体制,调整产业结构,实行农工商运综合经营,以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在我国农业实现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中起示范作用。 (3)打破行业、地区和所有制界限,向社会开放,互利互惠,发展经济联合,支持和帮助周围农民参加农工商运联合经营,成为当地农村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广、产品加工、运输和销售的服务中心。 (4)城市郊区和工矿区的农场要成为奶、禽、蛋、鱼、菜等副食品生产、加工和供应的基地。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农垦经 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中发[1986]8号) 垦区面临着两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第一是发展生产,增加农产品供给。第二是在发展农业、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农垦职工的收入,从而不断提高垦区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尽快实现小康标准。 温家宝同志在黑龙江垦区视察时的讲话(1994年8月19日) 三、国营农场的作用 国营农场应该推广 “一方面改进农业技术和使用新式农具这种现代化农场的优越性的范例,教育全体农民;另一方面,按照可能的条件,给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技术上的援助和指导”。 《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1953年) 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指出,“为了解决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增长需要同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必须基本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在大规模移民垦荒在内。”并预言,“国营农场在第二第三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将有大规模的发展。”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 要求所有的国营农场,团结和帮助周围的农业合作社,在生产技术方面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 《中共中央提出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1956年)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农业机械化的逐步实现,国营农牧场对于农牧业合作社的示范作用和指导作用,国营农牧场在整个农牧业中的比重,以及农业拖拉机站的作用将越来越大。作为社会主义农业中的高级形式的国有制的农场和拖拉机站,是有伟大发展前途的。 国营农牧业不仅在以粮食、棉花、经济作物和畜产品供应国内人民生活和轻工业的需要,而且是供应出口物资的重要基地。 国营农场必须实行多种经营。无论是以粮食、经济作物为主的农场,或者是以畜牧业为主的农场,都应该因地制宜地把农、林、牧、水产、副业、饲养家畜家禽、野畜野禽、开矿挖煤结合起来。同时,国营农牧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情况,建立小型的加工厂……因为这样多样性的生产,不仅可以增加收人,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力的作用,避免生产方面半年忙、半年闲的忙闲不均情况。……多种经营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缩短投资的回收时间,特别是一些以橡胶、咖啡和各种果树为主的农场,在经营初期,更应该把多种生产发展起来。这种以多样配合主体,以短期作物配合长期作物,以副业来养正业的做法,当前各地的国营农牧场应该切实重视起来。 朱德同志在农业水利工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1958年1月) 国营农牧场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农牧业生产的最高组织形式,这种所有制形式,可以高度地发展农牧业的生产力,尤其是开垦大荒原、大荒山区、海滩、湖沼的一种优越力量。 国营农牧场是以现代技术装备起来的,它使用动力机器和各种新式农具,所以它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 国营农牧场可以提供国家大量的粮食、肉食、牛乳。鸡蛋、蔬菜等生活资料和出口物资。经验证明,在人烟稀少的新开发的现代化的城市和工矿区周围要建立现代化的国营农牧场为它们服务。国营农牧场尤要对于农业合作社起示范作用。 我们要办好国营农牧场,使国营农牧场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大规模的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方法,推动广大农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技术革新,从而加速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电气化。农业机械化的结果,就可以更加密切城乡联系,从而在政治上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 我们的国营农牧场,在直接接受国家计划、集中力量生产国家最迫功需要的农畜产品方面,在为社会劳动就业方面,在安置整批复员转业军人就业方面都起着很大的作用。 王震同志在中国农业水利工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1958年1月30日) 在地广人稀的地方,要开垦大片荒地(如几万亩、几十万亩)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是农业合作社无法办到的,只有国家投资去建立国营农场,使用机械开荒才可能办到。这也是国营农场的一个优越性。 建立国营农场,开垦荒地,增加粮、棉是很划算的。这件事情很有把握。这次跑来一看,信心更大了。我们一定要干,而且一定要干好。 农场在帮助周围农业合作社克服困难、传播技术上,都做得很好,受到当地农民的欢迎。场群关系搞好了,什么事都好办,农场有什么困难,就能够得到当地农民的支持。农场要尽可能帮助农业合作社把生产搞好,帮助农业合作社增加收人,就能够在当地农民中树立威信,这样做对当地农民、对本场、对国家都有利。 王任重同志在荆州地区农场场长、党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1958年) 国营农场是大规模的有现代化技术装备的农业企业。它在全国农业中的比重现时虽然还小,但商品率却高于农业社一倍至二倍。它能完全按照计划,生产国家最迫切需要的农畜产品。 很多农场是从军队生产建设起来的。全国解放后,毛主席就发出军队参加生产的号召,20多个师的解放军首先投入开荒,建立了农场。在此前后,全国各省(市)也相继开垦了一些荒地,建立了农场。到1957年底,全国农垦系统的就业人员已有50万人。国营农场成为安排复员军人就业与容纳社会劳动力的重要场所。 张林池同志在全国国营农牧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 分子会议上的报告(1958年) 军垦既可以解决军队复员就业问题,又可促进农业的发展,在有些地区还可以增强国防和巩固社会治安。因此,在有大量可垦荒地、当地缺乏劳动力、又有复员部队可调的条件下,应该实行军垦。 中央关于发展军垦农场的意见(中发〔1958]285号) 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只有我国和越南能大量栽培天然橡胶,因此,积极迅速地发展我国天然橡胶,不仅可以促进我国工业的发展,还可以支援兄弟国家的需要,既具有经济意义,也具有政治意义、国际意义。 农垦部、化学工业部党组关于大力发展天然橡胶 的报告(1959年2月23日) 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农业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它拥有先进的技术装备,现代化机器的大生产基本上代替了手工生产;它具有较高的生产水平,有可能向国家提供高额的农畜产品。在党的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号召下,必须进一步加强国营农场的建设,提高国营农场的管理水平,把国营农场办得更好。 国营农场在发展的过程中,日益显示出它的优越性。 国营农场拥有现代化技术装备,能够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国营农场在开垦大片荒地和建设祖国边疆方面,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王震同志《加强国营农场的建设》讲话(1961年) 在大规模垦荒的同时,陆续建立起了一批国营农场,形成了一个个大型垦区。这些垦区的开发,为国家提供了大量农畜产品,培养了大量人材,对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繁荣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增强民族团结,巩固边防,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斗争中建设起了一个很能战斗的农垦队伍。这个队伍觉悟是高的,是非常好的,为国家是作出了贡献的。 余秋里同志在全国开荒会议上的讲话(1978年8月5日) 国营农场是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应当而且有条件走在农业现代化的前列。这是因为:国营农业自然资一刀一源丰富,耕地面积的总和相当于一个大省;有一支几百万人的由复员转业军人、农民和知识青年组成的农业工人大军;国营农场的经营规模较大,机械化程度较高;科学研究和技术力量较强,职工的文化水平较高。在这些方面,国营农场比人民公社具有更多的优越条件。 “国营农场要走在农业现代化前列”(1979年3月 《人民日报》社论) 农垦的同志在新疆、北大荒、海南岛等地,发扬了光荣的革命传统,克服种种困难,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做出了很大贡献。你们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国家,为人民立下了大功,为祖国橡胶种植业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康庄大道,党和人民感谢你们。 叶剑英同志在广州接见广东省农垦总局领导时的 讲话(1983年5月10日) 农垦企业在农业经济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 王任重同志在湖北视察工作时的指示(1986年2月22日) 农垦企业生产的许多产品都是国计民生不可缺少的,如粮、棉、油、橡胶、牛奶等。农垦企业不是单纯追求利润,而是为增加社会总供给和提高社会效益,发扬了奉献精神,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垦十年改革是成功的,要继续把农垦企业的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农垦精神,是强大的思想武器,也是农垦的特色。在这次动乱中,农垦队伍是稳定的,是经受住考验的,就是因为有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强大的思想政治工作。这个光荣传统使农垦事业在发展中战胜了许许多多的困难,我们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这个光荣传统,勇于克服新的困难,不断开拓前进。 田纪云同志在垦区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1989年8月19日) 进一步办好农垦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发挥他们在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过程中的示范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1991年) 会议认为,这些贫困农场的职工,当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奔赴艰苦的边疆和偏僻地区创建农场,安家落户,屯垦戍边,守卫祖国领土,发展农牧业生产和社会事业,为巩固国防、繁荣边疆、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国务院关于研究扶持贫困国营农场发展问题的 会议纪要》(国阅[1991]43号) 这是一支有政治觉悟、有纪律、有技术、有艰苦奋斗传统的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农垦企业在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示范作用。农垦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些垦区和农场已经初步建成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外贸出口基地,城市、工矿区副食品基地,成为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和产品加工、运销的服务中心,在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示范作用。 地处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国营农场,在稳定边疆。增强民族团结、繁荣当地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做出了很大贡献。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报 告的通知》(国发(1991]42号) 你们是开路先锋,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坚持科研与生产相结合,你们的研究成果,带动了边疆少数民族的进步,所以我感到高兴,我谢谢大家。 宋平同志视察云南热带作物研究所时的谈话 (1992年4月6日) 农垦队伍创造了历史的功绩,为国民经济做出了贡献,把北大荒变成了北大仓。 最近,我们越来越加深这祥一个体会,就是黑龙江是中国农业最重要的战略后备基地,有很大的潜力。要解决中国人民的粮食问题、吃饭问题,最后还是要靠黑龙江。 农垦的前途非常远大。 朱镕基同志在哈尔滨看望黑龙江农垦总局和管理 局领导同志的讲话(1994年4月15日) 黑龙江农垦是全国重点垦区之一,提供的商品粮、出口大豆、生产的乳制品,在全国农垦系统和黑龙江省,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温家宝同志在黑龙江垦区视察时的讲话(1994年8月19日) 41年来,作为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兵团坚持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交商建服综合经营的方针,积累了我国农工商一体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兵团经济已成为新疆区域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优势产业群体;作为社会稳定的一支力量,兵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与新疆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为维护新疆稳定和祖国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边防建设的一支力量,兵团寓兵于民,劳武结合,常年驻守在边疆,保卫了祖国的安宁。 姜春云同志在慰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职工代 表时的讲话(1995年10月1日) 四、国营农场经营方针 国营农场的经营方式是在国有财产基础上进行生产,全体职工均系以国家主人翁的身份参加劳动;没有剥削与被剥削,如同国有工厂一样;也不是采取资本主义的无限制地力的经营方法。 农业部《国营机械农场农业经营规章》(1952年8月98) 贯彻经济核算制。认真做好定额管理及成本管理,加强计划管理工作。在贯彻专责制的基础上,推行包耕、包本、保产、保收的办法、实行超额奖励,提高职工生产热情及责任感,消灭工作中无人负责的现象。加强财务管理,建立与健全基层成本核算制度,及时正确反映成本,使职工做到心中有数;并注意资产、资金的管理与充分利用,提高设备利用率及资金周转率,克服积压浪费现象。 根据国家粮食供应情况,除了大力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尽量提高现有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外,基本的出路必须是有计划地大量发展国营农场,增产商品粮食。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关于1953年国营机械农场 的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1953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第20条规定:“发展国营农场。从一九五六年开始,在12年内,要求国营农场的耕地面积由一九五五年的1336万亩增加到14000万亩。必须积极改进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产量,厉行节约,降低成本,使国营农场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都能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 刘培植同志“全面规划,加强领导,为完成友展国 营农场的任务而奋斗”(1956年) 农场的经营方针,我想可以归纳为三句话,即“以粮为纲,农牧并举,多种经营”。 邓子恢同志在牡丹江农垦局的讲话(1960年10月17日) 以橡胶为纲、以粮食为基础,多种经营,以短养长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哪一个农场贯彻执行得好,哪一个农场就办得好。 刘型同志关于广东湛江、海南两垦区橡胶农场的 考察报告(1961年2月24日) 国营农场在建设方面必须贯彻边开荒、边生产、边建设、边积累、边扩大的方针。 国营农场在生产经营上必须正确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粮食为纲,农牧业并举,全面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 王震同志《加强国营农场的建设》(1961年) 农场的生产经营方针是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各种生产任务不同的农场,又应各有不同的具体方针,以生产粮食为主的农场,是“以粮为纲,农牧结合,多种经营”;其它各种农场,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主要内容和当地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 经营方针不同的各种农场,都必须妥善安排生产和各业生产之间的恰当比例,以合理使用劳力、资金和充分发挥土地、农机具、畜力以及各种设备的生产潜力,保证主业生产的稳步发展。 农业部《国营农场工作条例》(草案)(1962年) 每个国营农场确定经营方针的根据是什么?我认为有三个根据:一、国家需要;二、农场可能;三、经济核算。根据这三个原则确定各种场的经营方针,以粮食作物为主的农场,就是三句话:以粮为纲,农牧并举,多种经营。以经济作物为主的农场,种那一种经济作物为主的就以那种作物为纲。但是必须在可能条件下争取粮、菜、油自给或半自给。另外一条方针是:无论哪一种性质的农场,产品原则上应争取自己加工。不然,远途运输原料是不合算的。因此,农场的加工业是必要的,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工业、手工业,如日用的小农具等也应该尽可能自己制造。 邓子恢同志在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62年) 第一,关于国营农场的经营方针。对这个问题,争论的中心是是否每个农场都必须以粮为纲?大家认为:每个农场的经营方针,必须根据各地自然环境特点、国家需要、农场的实际可能、长远利益和当前情况相结合,因地制宜地确定,不能强求一律。以生产粮食为主的农场,必须“以粮为纲,农牧结合,多种经营”,在具体执行这个方针的时候,必须缤密地分析各种因素,加以综合平衡,正确地安排农业和林、牧、副、渔各业之间的比例,以免由于主、副业比例失调,造成资金、劳力使用上的不合理和生产中的混乱;以经济作物生产为主的农场,则应在保证主要生产经营项目发展的前提下,尽可能力争副食自给,粮食全部或部分自给;畜牧场必须保证做到粮食、饲料全部自给。各种经济作物农场,也都必须正确安排主、副业之间的恰当比例。这几年来由于不适当地强求经济作物农场在短时期内粮食自给,无例外地实行“以粮为纲”,因而使许多经济作物农场的经济作物和生产受到很大影响,生产下降,这种情况应引起重视和纠正。 农垦部党组关于全国农垦工作会议的报告(1962年) 海南的农业生产要以橡胶等热带作物为重点,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 讨论纪要》(1983年4月1日) 国营农、林、牧、渔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基地,应实行经济责任制,农工商综合经营,努力增加商品产量,提高商品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1983年1月2日) 科研和教学工作也要搞承包,可以搞浮动工资,多劳多得;两院可以作为农业科研单位的改革试点;要增加收人,改善职工生活,国家不要你们的。 胡耀邦同志视察华南热带作物科学研究院、华南 热带作物学院的讲话(1983年2月13日) 你们不仅要作商品粮基地,还要大力发展畜牧业和饲料工业。不然的话,摘那么多粮食,运输也是个大问题,不光交粮难,运输也难哪! 要下决心自己繁育良种,不要光靠外国买外国的种子,要引进繁育良种的技术。黑龙江省农场这么多,基础又好,要把全省的力量组织在一起,下决心三五年内把种子工作搞好。有了种子公司,还要立个种子法,要规定不论农村或农场,都必须用种子公司的种子。这是增产的最经济措施。 你们分离出这么多劳动力,要注意大搞多种经营,要多发展林业、林果业、渔业、加工业,全面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 邓小平同志视察黑龙江垦区友谊农场时的讲话 (1983年8月7日) 兵团农场可以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场的耕地也可以包给农场职工个人、包给户经营。这里水面很多,可以搞一些养鱼户。 赵紫阳同志在新疆视察时的讲话(1983年8月11日) 这种联合企业可以是一个农场范围内的生产、加工、销售部门之间的经济联合,也可以是农场与农场之间的经济联合,或者是以国营农场为主体,农场与其池国营。集体企业以及个体经济之间的经济联合,并为集体和个体经济提供技术服务。这种联合企业应当联合建立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发展农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包装。销售以及生产前和生产后部门的服务业务。参加联合企业各方的所有制、隶属关系、财务关系不变。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发展农垦农工商联 合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发(1983]23号) 中国的家庭农场不能搞大了,三五个人、七八个人是可以的。现在我们是要改变过去那种官办形式,一句话,要彻底摆脱苏联农场的模式。国营农场内部,要把职工家庭用多种经济形式联合起来,成为有机的经济联系。可以搞承包,可以搞产前、产后服务。农场划给职工家庭部分土地承包,大拖拉机、康拜因也可以包到户,承包一定面积。这也是专业户。农场与各专业户之间,通过经济合同联系起来,农场成为专业户的经济纽带,这样农场就活了,也可以说,这是“大农场套小农场”。干部也得层层都包,没有吃闲饭的,费用就少了。农场都得变成公司,不光是搞生产管理,还要学会搞经营。国营农场内部实行职工家庭承包办家庭农场,很可能将来是主要形式,家庭农场是专业化的。今后农村会经营的人办家庭农场,不会经营的人搞劳力人股分红。 赵紫阳同志在乌鲁木齐市听取关于农垦工作会议 情况汇报时的讲话(1983年8月22日) 国营农场应继续进行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办好家庭农场。机械化水平较高,不便家庭承包的,可实行机组承包。应提倡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同附近农民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其他方面的经济联合,不受商品生产分工和地区、部门的限制。 《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发[1984]1号) 国营农场有强大经济力量,与农民搞联合,内包外联促进经济发展。全国农业科技成果,首先要在农场开花结果,然后推广到农村去,发挥国营农场的优越性。现在搞了家庭农场,承包到户,加强经营管理。要充分利用农场的力量,通过内引外联,带动农村发展,一带一大片,一富一大片。 万里同志视察中国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展销会时 的讲话(1984年9月26日) 有了工业,富起来就快。这样,农村就可以主要依靠自己解决工农之间的收入差别问题了。 彭真同志视察浙江红山农场时的讲话(1985年2月24日) 国营农场、垦殖场在改革中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要发挥全民所有制大农业的优势,走综合发展的道路。任何时候不能放松粮食生产。 王震同志在江西红星垦殖场考察时的讲话(1985年12月5日) 农垦企业要改变封闭式经营的格局,坚持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与社会方面、与周围农村的经济联系。 农垦企业应当通过经济合作、技术服务,帮助和带动周围农民共同走向富裕。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农垦经济 体制改革问题报告的通知(中发[1986]8号) 农垦工业、商业、服务行业要实行“全民、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在坚持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办集体工业、商业,鼓励和扶持职工个人办厂、设店、开作坊。农场原有的某些小型工、商业,可以承包给职工集体、个人经营。服务行业可由职工家庭自营。 农垦工业要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的界限,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既要重视同城市的经济联合,也要重视同周围农村的联合。但都不要改变企业的隶属关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农垦经济 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中发[1986]8号) 回龙圩农场方针是对的,粮食要稳定提高,但光抓粮食不行,还要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农场以工补农,以果补农。宜农荒地要抓紧开发,要早开发。国家投资和 给些贴息贷款,五年不交税。你们办起来,要搞承包,外地也可以来这里承包。要重视人才,对在这里工作的科技人员要加以照顾,对有较大贡献的要给予奖励。 田纪云同志视察湖南省回龙圩农场时的讲话 (1988年12月18日) 积极稳妥地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发展企业集团。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增加出口,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农垦工业发展的重点,是自有资源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农垦工业企业要立足当地资源,发挥地区优势,努力开发高需求、高创汇、附加值的产品,从经营粗放型、产值速度型向集约型、质量效益型转变。 农垦商业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垦区,面向社会的宗旨,把为垦区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作为根本任务。同时,要坚持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为外贸出口服务;要向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方向发展,发挥综合经营的优势;有计划地在大中城市建立一些批发市场和商业网点,不断拓展经营范围和流通渠道,在全国建立起农垦商业信息网络和购销网络,切实把流通搞活。 农垦科技工作必须坚持面向农垦经济建设的方针,把促进垦区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发展作为根本任务,重点放在应用技术推广上。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的 报告》国友[1991]42号 扶持贫困农场发展,最重要的是要走经济开发之路,立足当地资源,调整产业结构,搞开发性生产建设。 会议强调,上述扶持贫困国营农场的资金,一定要用在发展生产上,千万不可用在发工资、奖金等消费性支出上,同时,扶持的面不要过宽,要集中资金用于解决最贫困的农场发展生产上,千万不能撒胡椒面。这笔资金一定要直接发到基层农场,不能层层截留。 国家对贫困农场的支持,只是从外部创造一些条件,国营农场内部要进一步步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把国家的扶持与发挥内在动力结合起来,注重提高经济效益。 《国务院关于研究扶持贫困国营农场发展问题的 会议纪要》(国阅〔1991]43号) 从现代化管理和现代化制度方面想点办法,更好地提高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另外,广开一些生产门路,多发展一点服务性的行业、第三产业、多种经营,多容纳一些劳动力,这样就会减轻一些负担。 企业办社会,这是我们的一个特点,一下子想把包袱甩掉也甩不掉,还是要靠自力更生,发展生产来解决这些问题。 朱镕基同志在哈尔滨看望黑龙江农垦总局和管理 局领导同志的讲话(1994年4月15日) 关于兵团经济的发展方向问题。兵团长期以农业为主,粮棉生产在经济发展中占重要地位,要继续坚持,农业本身要发展和运用新技术,提高生产率。今后,要在稳定和加强农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第二、三产业。 《邹家华同志和有关部委关于听取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109号) 五、国营农场管理体制 华南垦殖局,由中央林业部与华南分局双重领导。中央林业部,着重业务方针、计划、财务及基本建设领导;华南分局着重动员组织地方力量,支持植胶工作,就地督促检查保证任务的完成,并领导华南垦殖局的党与政治工作。为加强垦殖工作领导,中央林业部特种林业司,改组为垦殖事业管理总局。所需局长一人、处长副处长十人、科长副科长三十人,由中央组织部调派。 《中共中央关于华南橡胶垦殖工作的几个问题的 决定》(1952年12月16日) 我觉得农场在管理体制上似乎层次太多,机构重叠。如垦区各农场都分为总场、分场、生产队、排,四级,再加上农垦局就成为五级制。一般说来,多一层机构不仅增加编制,而且在工作上也多一层手续,容易助长官僚主义,……是否把农场由四级制改为三级制,…在比较小的农场和生产队也可以实行两级体制。 农场归属问题也应该明确,一个农场只能服从一个上级,如系省办农场,则地县委只能在政治上加以领导,不能给农场提任务,更不能调用干部、机具与农产品,如属县办农场,则省、专农垦部门只能在业务上给予指导,而不要分配任务或调动物资。一个农场只能对一个上级,不能多头领导,以避免混乱现象。 邓子恢同志在牡丹江农垦局的讲话(1960年10月17日) 关于国营农场的领导关系,已有更明确的规定,除高里区、五里店、双桥三场由中央直属领导外,所有分布各省区的农场由各省农林厅直接领导。各场的经济,列在各大区、省的总预算内,由中央核定拨发大区或省掌握。各农场的生产计划,由各省农林厅审查批准,转报中央备案,各场应缴的折旧和利润,技中财委规定,并大区或省,并转报中央农业部备查。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一九五O年国营农场场长会议总结(1950年) 第一,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只许有一个上级,不能多头领导;第二,不论归那一级管,产品必须归国家调拨。如何分级管理?建议: 第一,凡属中央、省投资的统收归省管,省里成立农垦厅、局直接管理,为便于管理,在农场多的专区可以设立分局,作为省的派出机构。第二,属于专、县办的农场仍归专、县管理,但规模大、有发展前途、专县领导又有困难的,也可与专、县协商收归省管。第三,特大垦区,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牡丹江、合江农垦局归中央直属。第四,实行“四权”统一,农场归那一级管理,人权、财权、物权、生产计划权,必须统一。 邓子恢同志在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62年) 第四条国家对国营农场的管理,和农场内部的管理,都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对国营农场的管理,一般地分为三级:1、国家农垦部管理;2、省、市或自治区管理;3、由省或自治区委托专区、县管理。 集中连片农场群、较大的农场和橡胶农场,分别由中央、省或自治区管理。 国营农场只能由一个行政主管机关负责管理,不能多头须导。 国营农场内部的管理,一般地分为二级:1、农场;2、生产队。规模较大的农场,如果对生产有利,也可增设分场或管理区,作为场部的派出管理机构,不作为一级。 《国营农场工作条例》(草案)(1962年) (一)国营农场是全民所有的农业企业,应该按国营企业的管理原则管理。国营农场的生产计划权、产品处理权、资产管理权、人员调动权(所谓“四权”),集中于国家所指定的管理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八)除国家指定的国营农场管理机关外,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处理农场的产品、调动农场的资金、物资和人员。任何机关,不得把国营农场的土地资源和财产划作机关农场,或划给其它单位。已经划出的土地、调出的资产和人员,一般都要收回。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占用国营农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时,由省、市自治区报国务院批准。 (九)国营农场党的工作,统一归农场所在地的县委。有些大场或跨县的农场,可以归地委领导。当地党委、政府,对于国营农场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计划,有检查、督促、建议之权。国营农场的党和行政负责人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和请示工作。 国营农场的政法、文教、卫生、交通、邮电等事业,统由当地政府办理。对于垦区和农场自办的文教、卫生事上,当地政府也要实行业务领导。 (十一)国营农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之后,凡划由农垦部直属或省、市,自治区管理的农场,产品直接归中央或省调拨,不再承担县的购粮任务;划归农垦部直属的农场也不再承担省的购粮任务。 国营农场的产品,除了按国家计划调拨的以外,其余的产品,由农场主管机关与同级商业、外贸、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直按签订购合同,并且依质论价,切实作到公平合理。 中央批转《国营农场领导管理体制的规定》(1962年) 农场是非办不可的,是有发展前途的。要搞多种经营。农场是有优越性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发挥它的优越性。 农场必须有几定,有定员、定额和责任制、经济核算制,才算办企业。 农场以两级制为好,除了大型农场外,一般不要搞三及制,核算单位可以划小一点,要照顾到农业生产的特点。 邓小平同志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讨论国营农场问 题时的讲话(1962年) 农垦企业的管理体制曾有过多次变动,主要是企业隶属关系的改变,末涉及企业自主权和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为此,当前的改革,要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一中心环节,着重解决好国家和企业、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关系问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把应该下放的权力下放给农垦企业,使其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不吃国家的“大锅饭”。在农垦企业内部,要围绕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和推行各种经济承包制度,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破除企业内部的“大锅饭”,把职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同农场统一组织产前、产后服务的优越性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垦企业在资源、技术、机械装备等方面的优势,创造出最佳的经营效果。至于农垦企业的隶属关系,一般不要变动。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农垦经济 体制改革问题报告》的通知(中发[1986]8号) 在开发新疆中,生产建设兵团也有个如何发挥优势问题。由各族人民组成的生产建设兵团,是一支很重要的力量,在建设新疆、建设边疆中将继续发挥骨干作用。这几年兵团工作有很大成绩,从1981年开始扭转了多年亏损的局面,兵团所属的工业、农牧业和其它事业有很大发展。为了适应新需要,兵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体制上、经营方式上进行改革,实行农林牧、农工商相结合,既要成为全区性的综合公司,又要起到大的工程开发公司的作用。兵团作为一个大公司、大企业,在内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特别是在农牧场内,要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说要“大农场套小农场”。这种小农场是家庭农场的形式,但又不是“小而全”,而是专业化的,各个团场主要不是靠行政的手段,而是通过各种经济纽带、经济合同,通过生产前后的植保、加工、运输、储存、技术推广、物资供应等方面的合作,把家庭式的小农场同团场联系起来,组成兵团大农场的整个体系。这个改革,应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开。兵团还要向社会开放,为当地服务,在统口规划下和地万合作兴办各种事业。兵团办的企事业也可以吸收当地力量参加,以避免各搞一套,重复建设。 赵紫阳同志在听取新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 政府汇报时的讲话(1983年8月21日) 今后对农垦企业的隶属关系,应根据中发[1986]8号文件精神,一般不要变动,原省、地属的国营农场下放到县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到省、地管理体制,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农垦企业单列户头问题,请农业部正式报文商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等部门具体研究。 《国务院关于研究扶持贫困国营农场发展问题的 . 会议纪要》(国阅[1991]43号) 各地农垦管理机构的改革,要遵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从农垦系统全民性、社会性、企业性的实际出发,尊重农垦系统的特殊管理规律。今后,农垦企业的隶属关系一般不要变动。原省、地(市)属的国营农场下放到县的,可根据实阮情况,恢复到省、地(市)管理体制。 垦区、农场的政权建设,应从实际出发。有些垦区、农场政企分设后,小场设了乡,大场(垦区)设了县,这种管理体制在实践中还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未实行政企分设的垦区和规模较大的农场,其有关政府方面的职能可由当地政府授权,委托垦区、农场代管。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报 告的通知》(国发[1991]42号) 国营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作为生产经营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报 告的通知》(国发[1991]42号) 国营农场作为国有农业企业,较之工业企业和农村,既有相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特点,在有关政策制定和执行上要充分考虑国营农场的特殊情况,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给予照顾。 温家宝同志在黑龙江垦区视察时的讲话(1994年8月19日) 六、其 它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号召全军,除继续作战和服勤务者外,应当负担一部分生产任务,使我人民解放军不仅是一支国防军,而且是一支生产军,借以协同全国人民克服长期战争所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新民主主义的建设。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1950年 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毛泽东1949年12月5日) 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胜利结束后,军队还不能马上减少,还要保持数百万胜利大军,驻在祖国领土之上,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随时警惕帝国主义侵略者的袭击,同时,须将人民解放军化为带有武器的工作队和劳动队,来消灭封建势力及官僚主义的残余势力。 我们已经取得了全国胜利,基本上结束战争,因此就必须以勇敢而勤劳的精神,来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积极为祖国的繁荣与改善人民的生活而参加劳动生产建设工作。 新疆军队参加生产建设不是临时克服困难,而应该是从长期生产建设的观点出发。 王震同志《新疆军队生产建设工作的方针与任务》 (1950年1月16日) 人民解放军驻屯新疆,保卫人民祖国边防,保卫地方革命秩序,参加劳动生产建设,已经获得新疆各族人民的热烈拥护,这是各族人民相信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军是自己大翻身的伟大援助者。今天,人民解放军的生产在减轻国家和当地人民的负担,并在刻苦节约美德下,在发展进步的合作经济的形式下扩大生产。这对新疆落后的农业和畜牧经济的改造,将会起示范和领导的作用。 王震同志《新疆军队生产简短总结》(1950年) 希望兵团的全体同志,加强民族团结,加强干群团结,努力发展生产,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大家的生活水平。 胡耀邦同志在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垦区视察工作的 讲话(1983年5月17日) 发展特区农垦,要培养和锻炼一批对外开放,适应特区经济建设的人材;要为内地农垦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的管理办法和人材。 王震同志视察粤东垦区时的指示(1988年2月3日) 中央关于屯垦戍边的决定是具有战略意义的英明决策,地方党委要帮助兵团把经济搞上去。 江泽民总书记视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时的指示 (1990年8月27、28日) 凡是与垦区和农场自办社会性建设有关的税费,如教育费附加、农林特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排污费等,应予免交。 《关于研究国营农场发展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1]28号) 为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本世纪末天然橡胶基本自给的目标,要早规划,落实天然橡胶基地建设的建设资金、除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新建一些基地外,重点进行老胶园的改造。 《国务院关于研究国营农场发展问题的会议纪要》 (国阅[199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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