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垦区:
根据《关于组织认定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机构的通知》[农企发(2005)9号],我部决定组织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机构,请各有关垦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现已将《通知》下发垦区,请各垦区收到后,根据《通知》要求,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申报。如受申报名额限制,各垦区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我局经贸处,审核汇总后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农垦信息网(www.farmchina.org.cn)可下载《通知》的电子文稿。
联系人:沈磊 赵慧卿
电话:010-64192668,2626;传真:010-64192668
E-mail:shenlei@agri.gov.cn
农垦局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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