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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3-20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4618

关于做好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农垦经贸[2006]15号
   
为了进一步掌握农垦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经营情况,促进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我局决定对农垦系统48家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1)2005年的经营情况进行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农垦48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见
附件3),如实填写《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见附件2),并报垦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审核。
 
  2、垦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垦区的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填报《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经审核无误后,于4月20日前以电子文本(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经贸处。
 
  3、中国农垦信息网(网址:www.farmchina.org.cn/)同时刊发此通知和监测表,各垦区和龙头企业可在网上下载。
 
  4、未能按时报送的企业,要提出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经垦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确认并盖章后,报我局经贸处。在填报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经贸处联系。
 
  联 系 人:李菊
  联系电话:010-64192626   64192668
  电子信箱:farm@chinafarm.com.cn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doc
  2: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表一至表六).xls
  3: 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填表说明.doc

责任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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