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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相关材料的通知

时间:2009-04-09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2475

 

 [2009]农垦(科贸)字第17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热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有关农业部部级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为落实“2009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布置会议”精神,规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请各单位根据会议要求,抓紧修改完善项目相关材料,并按时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分别准备材料:

(一)省级主管部门:2009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计划(见附件1)和省级部门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见附件3);

(二)2008年续建项目承担单位:2009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计划(见附件1)和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续建项目合同(见附件4);

(三)2009年新建项目承担单位:2009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和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新建项目合同(见附件5);

(四)部级质检中心:2009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计划(见附件1)和部级质检中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见附件6)。

各类合同编号请参照附件7填写。

二、格式内容要求

以上材料正文字体统一采用小三号仿宋体,行距为1倍行距。合同内容请严格按照模板提纲填写,条理清晰,文字简练。

三、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420日前将上述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工作组,邮箱地址:apqt@163.com

项目工作组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4月底前反馈意见。各单位请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形成材料定稿,统一印刷装订,加盖单位公章,于510日前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将本省相关各单位项目合同一式六份、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一式四份寄农业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 农业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邮编:100125

联系人:何慧书,电话:010-65389208

说明:下面附件已电子邮件形式发各省主管部门,请各省转发给本辖区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好报送工作

附件:

1、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计划(模板)

2、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省级部门模板)

4、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续建项目模板)

5、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新建项目模板)

6、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质检中心模板)

7、合同编号一览表

 

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责任编辑:韩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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