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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现状与发展

时间:2006-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2275

     内容提要 本文着重论述当前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现状与趋势,并结合福建省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促进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进行了初步探讨。近年来,两岸农产品贸易已有所发展,互惠与竞争并存,尤其是优势产品贸易增长较快,贸易产品结构基本形成,但总体规模仍然偏小。
  
    一、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现状与趋势
  
    (一)两岸农产品贸易虽有所发展,但总体规模仍然偏小
  
    尽管1990年以来两岸贸易往来发展迅速,年均增长率达到了23.6%,但直到1999年,大陆才首次进入台湾农产品的十大出口市场(居第10位);此后大陆排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至2004年,大陆已发展成为台湾的第4大农产品出口市场,仅次于台湾的三大传统农产品出口市场(日本、中国香港与美国)。
  
    据台湾“农委会”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见表1(略)),2001—2004年,台湾对大陆出口农产品分别为0.49亿美元、0.66亿美元、1.76亿美元及2.92亿美元。另据厦门海关统计,2004年厦门口岸进口台湾农产品984.9万美元,比2003年增长30.1%; 2005年1—4月,进口台湾农产品256.5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
  
    从台湾对大陆农产品的进口看,大陆农产品一般居台湾十大进口市场的第7位,但加入WTO以来,大陆的排名亦呈上升趋势——自2003年起已跃居台湾十大进口市场的第4位(见表1(略))。另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报道,2004年两岸农产品贸易额为9.07亿美元。其中,大陆从台湾进口4.07亿美元、向台湾出口5.00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5%和23.9%(见表2(略))。农产品贸易已成为两岸扩大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
  
    然而,进一步统计分析却发现,两岸间的农产品贸易发展相对缓慢,规模偏小,产品结构单一,占各自农产品贸易的比例也很低;即使是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甚至是加入WTO后的今天,两岸农产品贸易在台湾农产品贸易中的份额仍徘徊在5%左右,而台湾农产品只占大陆进口农产品的1%左右,这与双方巨大的市场需求还相距甚远。结果,与近年来两岸贸易中大陆保持大幅逆差相反,两岸农产品贸易中台湾方面一直是逆差,其贸易赤字通常为2-3亿美元(见表1(略))。
  
    这是否表明,在高速发展的两岸贸易往来中,尽管台湾农产品对大陆的出口也有较快的增长,但其总体规模仍然太小(不足3亿美元,约为大陆自台湾进口商品的0.6%)。也就是说,台湾农民在两岸经贸往来中的获利是有限的。长此以往,对台湾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福利的增长将是不利的。但这是否也从反面说明,随着大陆扩大台湾农产品进口政策的出台,在新一轮的贸易增长中,具有人缘、地缘及其他优势的台湾农产品对大陆的出口潜力还是比较大的。
  
    (二)两岸农产品贸易结构基本形成,优势产品增长较快
  
    从产品结构看,在两岸10多年的农产品贸易中,台湾出口至大陆的农产品,已从单纯的农产品及其制品发展到兼有农产品及其制品以及种植用种子、种苗及果实等,初步形成了以皮及制品、其他农耕产品、木材及制品、花卉及其种苗以及种植用种子、胞牙及果实等为主的农产品贸易出口结构;而台湾自大陆进口的农产品结构,似乎发生了相反的变化,初步形成了以植物性中药材、木材及制品、皮及制品、水果及其制品、其他农耕产品等为主的进口结构(1989年,种植用种子、胞牙及果实仍是台湾自大陆进口的十大类农产品之一)。这与两岸农业发展的现状及优势所在是相对应的,基本体现了比较优势原则。
  
    进一步研究还可发现,两岸农产品贸易还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两岸农产品的差异性明显,重要进出口产品呈现出较强的互补性,特别是台湾单向由大陆进口的植物性中药材等;二是近年来台湾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如花卉及种苗、热带水果、远洋渔产品向大陆的出口增长较快;三是台湾出口至大陆的农产品集中程度高于大陆出口至台湾的农产品的集中程度。
  
    若从单项农产品来看,据台湾大学陆云(2005)的研究,1999—2004年间,在牛皮革、猪皮革、羊毛、其他农耕产品、羽毛及羽绒等农产品的出口上,大陆是台湾排名第二或第三位的重要市场;在玉米、谷类、其他农耕产品、牛皮革和棉花等农产品的进口上,大陆也是台湾排名第二或第三位的重要市场。这与近年来台湾主要进出口农产品的结构也是相吻合的。据刘健哲等(2005)的研究,台湾农产品的进口结构变化不大,主要为与民生有关的大宗谷物(玉米、黄豆、小麦)、棉花与木材;出口结构变化较大,进入21世纪后居首的是牛皮革与冷冻鲔鱼等。
  
    (三)两岸农产品贸易互惠与竞争并存,新的贸易格局即将形成
  
    由于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技水平、资本实力、劳动力资源以及市场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再加上语言相通、地理相近,两岸农业资源的差异性与互补性十分明显,农产品贸易具有一定的互补优势与潜力。据李岳云等(2003)研究得出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两岸都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为水产品和水果,都不具有竞争力的是小麦。若从总体上看,大陆家禽、毛猪及制品以及蔬菜的竞争力大于台湾,一旦放开两岸农产品贸易,有可能对台湾农业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从长期来看,两岸小麦、稻米和玉米都不具有竞争力,互相构不成竞争关系,而水产品和水果则将在第三方市场构成竞争关系。仅以水产品为例,台湾水产品生产和出口竞争力略强于大陆,特别是淡水养殖技术和生产设备都领先于大陆,但其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越来越高;相反,近年来大陆的养殖技术进步很快,加上丰富的劳动力和广阔的水域,水产品生产和出口竞争力大大提升。
  
    与此同时,近年来一些在台湾生产已不再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逐渐转移到大陆投资生产再出口到国际市场,使台湾农产品传统出口市场逐渐为大陆所替代,由此两岸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产生了新的竞争关系。据统计,1995年台湾出口日本的农产品为31亿美元,到2000年已减少至12亿美元;同期大陆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却由19.7亿美元增加到62.6亿美元,其中台商集中投资的调制鳗、冷冻虾、冷冻鸡肉、速冻蔬菜等市场已被大陆所替代。此外,在两岸履行入世承诺开放市场后,随着台商大陆农业投资进一步转向内销市场占领型,以及大陆扩大台湾农产品进口政策的出台,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一个整体的两岸农产品贸易新格局即将形成。
  
    二、促进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若干思考
  
    (一)正确认识两岸农产品贸易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与潜力
  
    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是福建区域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也是促进两岸经贸合作的一大优势。据统计,到2004年底,福建省累计兴办台资农业项目1600多个,合同利用台资19亿美元,实际到资11.5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总额在大陆各省市中居第一位;累计引进台湾农业良种2500多个(其中规模化推广和应用150多个),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5000多台套。与此同时,“台湾农民创业园”以及“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正式提出与实施,也是闽台农业交流的又一大特色,标志着两岸农业合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据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台商在中国大陆农业投资之研究》,台商到大陆农业投资对台湾农业整体的影响如下:(1)台商到大陆进行农业投资,并不对台湾岛农业投资产生排挤效果;(2)对台湾农产品或加工食品的产出水平影响不大,对农业生产最终需求的波及效果不大;(3)由于台商到大陆农业投资,带动台湾农业中间产品转出口的贸易效果不大;(4)目前台湾对大陆农产品的进口有相当的内销市场需求限制,加上大陆内销市场需求强劲,因此通过正式渠道大陆农产品回销台湾的情况并不严重。事实上,受生产成本和市场因素的制约,台湾农产品对传统市场和新市场的开拓存在不少困难。相比之下,大陆市场应该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是台湾农业和农产品的最有效出路之一。
  
    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避免的是,闽台两地出口产品的结构与出口市场具有高度相似性与趋同性。例如,日本均为两地的第一大出口目的地,而美国分别是台湾第二、福建第三目的地。在重点发展和保持具有国际竞争优势农产品的同时,必须实施产品多样化、市场多元化策略,尽量避免恶性竞争。建议建立健全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协商联络机制,积极整合资源,加强产业分工与合作,共同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进一步拓展闽台农产品贸易的深度与内涵
  
    为更好地促进两岸经贸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展闽台农产品贸易的深度与内涵,福建省可以着重考虑以下六种策略:一是帮助解决台湾农产品滞销问题,在逐步落实18种优质水果销往大陆过程中,重点建立与处理好其中并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水果在大陆市场的营销策略,通过两地业者的配合,针对大陆发达地区及大中型城市的消费需求,建立宝岛农业的热带品牌,维护两地业者利益;二是台湾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采购范围,包括具有技术与资本优势的植物种苗、花卉、水产种苗、观赏鱼、深海网箱养鱼、种畜禽、远洋高级水产品、深加工食品等,也包括具有本地特殊风味的台湾土鸡、黑毛猪,要通过逐步开放策略拓展大陆消费市场;三是对于台湾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杂粮及饲料原料,如玉米、大豆,金门酒厂所需的高粱等原料,可以采取专案供给的方式办理,以降低台湾养殖业和加工业的生产成本;四是台湾有生产但大陆竞争优势明显的农产品,按台湾入世承诺应于2006年开放进口市场,如果大量销往台湾会造成较大冲击,建议适当照顾台湾农民的利益,但为平抑市场物价维护消费者利益,可以借鉴以往台湾委托民间业者来福建专案采购的经验,按照台湾的市场需求适量供给;五是台湾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如生鲜叶菜类产品,遇灾害性天气如台风的影响,造成短期的产销失衡,市场价格上涨过快,可以采取短期个案处理方式由福建输入台湾,以安定民生;六是为了帮助金门、马祖的农业结构向高级化方向调整,并与厦门、福州的都市型农业互补,考虑到两岛鲜活农产品从台湾采购成本较高的现实,建议授权由厦门、福州两地研究,着手建立金门、马祖鲜活农产品直接贸易机制,以及“两门”鲜活产品供应的联络协调机制等。
  
    (三)千方百计协助台湾农产品打开大陆市场
  
    目前,两岸农业经贸往来还面临着解决经贸纠纷的协商和协调机制、自由贸易机制以及两岸农业合作双赢的长效机制等制度建设比较滞后等方面的问题。与此同时,尽管台湾高端农产品在大陆具有一定市场,但受运输及销售等的影响,其售价仍然较高,且让更多民众接受也需要一定时间,结果在市场上叫好不叫座(今后在大陆销售的其他农产品也将存在类似问题)。何况两岸入世后,大陆能单方面给予的优惠待遇的范围和覆盖面是有限的,至少是不能违背WTO“非歧视原则”的。因此,应尽可能创造条件,让台湾农产品具有充分展示的空间,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农特产品行销制度。要加快台湾农产品进口大陆的主要口岸和转运中心建设,同时为台湾农产品进口建立健全“绿色通道”等快速通关机制以及有效快捷的沟通渠道和合作机制。建议借鉴CEPA协议,探索建立两岸经贸合作机制,包括逐步扩大双方市场准入范围,建立健全解决经贸纠纷的协商和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商品与服务的自由贸易机制。 作者:邓启明 李建华 黄献光 《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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