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垦〔2015〕16号
广东、海南、云南、广西、福建、四川、贵州、湖南省(区)农业厅(委员会),广东、海南、云南省农垦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
为加快标准化生产进程,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打造高端热作产业,根据《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管理办法(暂行)》(农办垦〔2010〕64号),经自主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确定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香蕉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等54个单位为2015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单位,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紧密结合高端热作产业建设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并及时将示范园创建情况报送我部。我部将适时组织认定第六批农业部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
附件:2015年农业部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单位名单.xls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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