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4年8月12日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农办垦[2004]3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范和强化垦区安全生产工作,我部决定在北京举办第二期农垦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
形势与重点工作;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与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二)研讨交流:安全生产工作;垦区工业发展情况。
二、参加人员
各垦区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经贸委、工业处、企管部等)负责人;直属垦区有关分局及重点管理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 会议材料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以下交流材料(一式5份并附软盘)到会:
(一)安全生产情况材料:2003年及今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的主要
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附规章制度原件);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二)工业发展情况材料:垦区工业发展的现状;2004年主要
工作。
请于9月15日前将交流材料电子版报我部,邮箱:nkpxb@sohu.com。
四、 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04年9月24日报到,25日-28日培训,29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农业部农垦管理干部学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霍营(德胜门外西三旗环岛向东至育新花
园往北三公里)。
五、 其它
(一)请各垦区按分配名额做好组织工作,直属垦区有关部门须安排领队一人。
(二)请参训人员于9月10日前将单位、姓名、性别、民族、职务、联系方式报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以及农业部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农垦培训部。
(三)接站:报到当天需要接站者将安排接站。请提前一天将人数、姓名、日期、车次(航班号)、到达站、联系人手机号告农业部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农垦培训部。
(四)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010-64192634(兼传真)
农业部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农垦培训部:
010-81702288-378 010-81702448(兼传真)
联系人:于占海,望益群
附件: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农业部办公厅
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
12 |
广东省农垦总局 |
6 |
海南省农垦总局 |
6 |
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 |
天津市农场管理局 |
1 |
河北省农垦局 |
1 |
山西省农业厅农垦局 |
1 |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厅农牧场管理局 |
1 |
辽宁省农垦局 |
1 |
吉林省农垦局 |
1 |
上海市农场管理局 |
1 |
江苏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
1 |
浙江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
1 |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
1 |
福建省农业厅农垦局 |
1 |
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
1 |
山东省农业厅农垦局 |
1 |
河南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
1 |
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
1 |
湖南省农垦局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 |
1 |
重庆市农垦局 |
1 |
四川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
1 |
贵州省农业厅农垦局 |
1 |
云南省农垦总局 |
2 |
陕西省农垦农工商总公司 |
1 |
甘肃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
1 |
青海省农垦局 |
1 |
宁夏自治区农垦事业管理局 |
1 |
新疆自治区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
1 |
新疆自治区畜牧厅国营牧场管理局 |
1 |
广州市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
1 |
南京市农垦农工商总公司 |
1 |
昆明市农场管理局 |
1 |
大连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农垦办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3 |
合计 |
60 |
责任编辑:韩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