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热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建设期验收结果的通知》(农办垦[2010]8号)要求,请你垦(热)区尽快将辖区内2009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建设期验收改进或整改工作情况报送我局,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组织本辖区内通过建设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和备忘录要求,逐条对照完成改进工作,将各单位的改进工作报告于5月15日前报送我局。
二、抓紧督导本辖区内未通过建设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根据《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限期整改意见书》上的期限要求,尽快申请复验收,于5月15日前将各单位的整改工作报告和复验收计划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局。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韩学军,010-65389209
(二)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邮编:100125
(三)电子邮箱:apqt@163.com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