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垦[2007]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内蒙古海拉尔、大兴安岭农(牧)场管理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对计划管理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提高农垦系统计划工作水平,我局定于11月在安徽合肥举办农垦系统计划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通报“十一五”以来农垦系统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农垦计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探讨加强和改进计划管理工作的措施办法;请有关方面就农业主要产业发展和建设规划进行讲解;交流贯彻农业部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农垦计划工作的体会和经验。
二、参加培训人员
垦区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同志1人。
三、有关要求
请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垦区2008年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农办垦[2007]55号)要求,将垦区2007年计划工作总结和2008年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形成材料及时报送我部农垦局,培训时将编印成册供相互交流。
培训班由安徽农垦承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七年十月九日
责任编辑:袁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