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0年我部启动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以来,全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部署要求,“五大行动”实施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培育“五大行动”骨干基地1265个,面积771万亩,推广水产新品种100个,骨干基地基本实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覆盖、养殖尾水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全覆盖,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9%,配合饲料替代率平均达到8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为进一步做好“五大行动”实施工作,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方向,落实落细职责任务
深入实施 “五大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的重要保障,是渔业部门履职尽责、推动渔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将“五大行动”摆上重要工作位置,落实支持政策,安排项目资金,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指导、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具体实施、科研教学等单位全面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地方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五大行动”。
二、明确目标要求,聚焦重点有力推进
2023年“五大行动”以提质量、上水平、强标准为着力点,以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渔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结合本年度重点推广的水产养殖品种和技术,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集成示范一批年度重点推广的养殖品种和技术,强化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优秀科技成果遴选。围绕现代设施渔业发展,重点优化提升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室内鱼菜共生养殖、近海新型网箱养殖、深远海设施养殖等主要设施养殖模式,分析各模式成本效益,总结提炼样板典型。围绕拓展养殖空间,研究大水面和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开展大水面生态养殖和“以渔降盐治碱”盐碱地渔农综合利用等多种新技术示范推广。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围绕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优化提升连片池塘养殖尾水人工湿地生态处理、池塘养殖尾水“三池两坝”生态处理等技术模式。研究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等尾水净化技术,重点示范推广“机械过滤+生态塘净化+微生物净化”养殖尾水处理等技术模式,遴选一批养殖尾水处理效果好、成本低的新设施新装备。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大力推广绿色生态防病技术,加强疾病监测预警,有效提升突发疫情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面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稳步启动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建设。用好“鱼病远诊网”,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开展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指导养殖者科学规范使用渔用兽药。骨干基地要实现用药量、特别是抗生素使用量同比持续降低。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进一步加强产学研推用协作,分品种对全养殖周期配合饲料替代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替代经验,梳理存在的技术瓶颈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加强科普宣传和示范推广,不断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和研究成果转化率。骨干基地养殖大黄鱼、石斑鱼、花鲈等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90%;乌鳢、鳜、梭子蟹、青蟹、河蟹等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80%。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水产新品种推广试验示范,集成一批良种良法技术规范,总结凝练一批新品种推广成果。制定《水产新品种推广应用效果评价办法》,选择南美白对虾等重要养殖品种开展推广应用效果评价试点。培育壮大联合育种攻关主体以及重要保种、苗种繁育主体,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遴选范围。举办第四届中国水产种业博览会,推进优质水产苗种推介展示和交易。
三、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取得务实效果
各地要统筹安排渔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将“五大行动”列入各类惠渔政策范围予以倾斜支持,并创设扶持政策,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协作,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平台,加快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相关技术、标准和装备的研制,熟化和制定一批标准规范,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骨干基地建设,切实提升养殖技术、设施、装备、智能化水平,继续遴选和培育一批骨干基地,并争取将骨干基地列入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予以支持。及时总结“五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凝练和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在官网和“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设立专栏,组织编制工作动态,各地要积极报送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
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将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适时组织开展“五大行动”实施情况调研。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于3月10日、12月5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请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认真组织填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信息管理系统(http://xd.szjoann.net)。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010-59192970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010-5919507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信息与质量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