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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直属垦区困难职工群众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2-12-18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0174

 农 业 部 农 垦 局 农(垦财)函[2002]27号 关于开展向直属垦区困难职工群众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海南省农垦总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确保垦区的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一次性拨付你局2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垦区特困职工群众的生活补助,每户500元,新年前由垦区各级领导亲自送到困难职工群众家里。希望垦区各级领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垦区困难职工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一、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垦区各级领导要深入企业、社区和困难职工家庭,认真调查研究,把实现“两个确保”、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措施来抓。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二、切实帮助解决受灾和贫困农场的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针对受灾和贫困农场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请垦区各级领导要组织人员重点了解情况,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问题,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及时送到广大干部群众心中。 三、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垦区要按照农业部农垦局《关于抓紧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通知》(农垦工[2002]22号)的要求,针对前段时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按要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转让、租赁、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确保垦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OO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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