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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农垦养殖业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时间:2004-12-21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5343

农业部农垦局文件

农垦农[2004]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了认真总结和交流近几年来垦区在推进养殖业发展中积累的经验,分析农垦养殖业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探索农垦养殖业发展的思路与途径,部署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加速推进农垦养殖产业的发展,我局决定2005年3月底或4月初召开农垦养殖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一)综合材料。重点是2004年发展养殖业、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情况。内容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垦区养殖业生产和动物疫病防治基本情况;推进养殖业发展和加强防疫体系建设的主要经验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垦区发展养殖业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思路、目标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重点突出如何加大投入力度,调整养殖业布局和结构,按照产业化经营方式把养殖业做强做大;如何加强垦区动物防疫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力度,提出新形势下做好垦区动物防疫工作的应对措施。
    (二)典型材料。会议征集典型经验材料,并从中选择进行大会交流。内容上建议从以下几方面选择一个或若干个主题进行总结:养殖产业化经营;防疫体系建设;实用科技应用和推广;体制、机制创新;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市场开发与培育;特色养殖业生产;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招商引资;草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草业开发建设与草原防火;养殖业信息化建设。材料可以以垦区或者以企业为单位组织撰写,由垦区统一推荐。每份材料要主题突出,特色明显,文字一般不超过3500字。
    (三)情况调查表。填报2004年农垦养殖业情况调查表(表1-9)(见附件)。调查表填写和上报的数据应是垦区统一汇总后的数据。

    二、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由于养殖业和动物防疫工作涉及面宽,请各垦区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建议由垦区畜牧主管部门牵头,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二)保证质量。请各垦区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和说明,明确工作范围和标准,做好材料组织、撰写、填报工作。    (三)按时上报。请于2005年1月30日前,将要求提供的所有综合材料、典型材料和调查表以纸质和电子文本(可以是电子邮件或计算机软盘)两种形式报送。调查报表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一)为更加全面、准确了解农垦系统养殖业生产和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局将对部分垦区进行实地调研,调研时间为2005年1月,地点待定,届时请有关垦区给予支持和配合
       (二)在上报材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农业处联系。
        联 系 人:黄勇
        联系电话:010-64192652(兼传真),64192636
        电子信箱:nkjnych@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 编:100026
          (三)中国农垦信息网(网址:www.farmchina.org.cn)同时刊发此通知和调查表的电子版,各垦区可在网上下载。

     附件:2004年农垦养殖业情况调查表(表1-9)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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