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强化政策 进一步激发农垦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与动力

时间:2013-03-01作者:李伟国 来源:《中国农垦》2012年第12期

  【编者按】 2012年10月30日,农业部农垦局在南京召开全国农垦政策体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农垦政策体改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垦政策体改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参加会议的有全国35个垦区分管领导及政研体改、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有10个垦区的代表从不同方面就垦区政策体改工作作了交流发言。本刊摘要刊发李伟国局长的讲话摘要和部分垦区的发言要点,供垦区贯彻落实和借鉴参考。

一、充分肯定农垦政策体改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

  党的十六大以来,面对外部复杂严峻的形势和内部不断出现的矛盾,全国农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一方面紧紧抓住体制机制问题,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激发农垦内在活力,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方面紧紧抓住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争取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着力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努力确保农垦企业以平等主体身份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垦区上下的不懈努力,农垦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一些长期困扰农垦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发展动力不断增强,发展条件不断优化,为农垦事业从低谷中崛起并创造新辉煌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一)农业经营体制实现重大创新。一方面,坚持家庭承包,通过延长土地承包期,规范承包合同等,不断完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92.8%的耕地由职工或职工家庭承包,83.7%的土地实行6年以上长期承包经营,分别比2002年提高13和61个百分点;职工家庭农场生产、生活费“两费自理”率分别达到89%和94%。另一方面,以提高农业规模化、市场化、集约化和组织化水平为重点,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体制。通过发展“两田制”、模拟股份制、联合体承包和公司制等,丰富了农业经营形式,2011年底,农业股份合作经营组织和农业公司制经营发展到1.3万家;通过“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开展承包地有序流转,促进了农业经营的规模化;通过鼓励和引导职工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促进了农业经营的组织化;通过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了农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了农业经营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特别是2006年以来,结合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实施,逐步完善了减轻农工负担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调动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6年来,累计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368.2亿元,农业亩均土地承包费比税改前降低38.8元,下降31.2%。
  (二)垦区管理体制实现根本性转变。集团化垦区按照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控制度建设,着力规范完善母子公司体制和集团运行机制,增强了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重点围绕做强做大,实施大规模的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对外战略并购及资本运作,培育出一批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在国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2011年,17家集团化垦区实现生产总值2782.4亿元、利润155.3亿元,比2002年分别增长3.8倍和7.6倍,分别占当年全国农垦生产总值和企业利润的66.1%和89.7%,基本实现从行政管理向集团化经营的转型。非集团化垦区围绕政企分开,从不同角度探索和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海拉尔和大兴安岭管理局进行了集团化整合改革,浙江余杭等地将所属农场整合组建为农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新疆地方垦区的一些农场通过与知名企业联合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湖北垦区在一些农场辖区建立具有一定财税职能的管理区,湖南垦区撤销农场建行政区等。各地因地制宜创造出许多符合实际的改革新模式、新路径,实现垦区和农场管理体制的根本转变。
  (三)国有经济布局实现全方位调整。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对农垦国有企业进行了大规模重组整合,着力把国有资产从劣势产业和劣势领域退出,集中到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通过改制重组,一部分国有亏损企业和落后产能得以淘汰,一部分具有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特别是通过在国有企业引进外来资本和股份化改革,放大了国有资本的效应,促进了一批企业的快速做大做强。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过程中,垦区国有二、三产业企业改革不断深化,运行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非国有经济也在改革中得到快速发展。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累计出售、破产、兼并、关停国有二、三产业企业1.4万家、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0.8万家。在现有的5.72万家二、三产业企业中,个体私营企业4.6万家,占79.5%;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0.5万家,占9.3%,其中农垦国有参股、控股企业1690家,上市公司33家。2011年,农垦二、三产业企业利润从2000年亏损25亿元转为盈利86.2亿元,非国有经济比重达到45.9%,比2002年提高15.2个百分点。
  (四)农场机构和人员实现大幅度精简。各级农垦管理部门和农场围绕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采取切实措施,大幅度压缩管理机构,精简管理人员,实现节本增效。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撤并了21%的国有农场、12.5%的分场和作业区、26%的生产队和连队、19.2%的居民点;精简31.6%的农场管理人员、25.2%的作业区和分场管理人员、45.6%的生产队和连队管理人员、42.8%的居民点管理人员。据测算,因国有农场机构、人员精简每年减少管理费约10亿元,有力促进了农场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的提高。
  (五)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现重大突破。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思路,大力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对暂时移交不了的社会职能也在农场内部实现与经营活动分开管理。到2011年,全国农垦有31个垦区进行了普通中小学的移交,其中23个垦区实现全部移交,累计移交普通中小学3340所、教职员工8.8万多人。31个垦区进行了医疗卫生机构的移交,其中10个垦区实现全部移交,累计移交各类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7000多所,减幅达一半以上。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海南垦区外,农垦公检法司机构的移交基本完成。今年,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正式纳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范围,启动试点工作,拟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同时,各垦区积极探索农场社区管理新模式,理顺社会管理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六)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政策实现广覆盖。针对农垦企业普遍存在的“政策边缘化”问题,垦区上下加大政策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农垦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力保障。社会保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职工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2.9%和99.7%,比2002年分别提高56.9和72.7个百分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3%和92.7%,比2002年分别提高72.5和70.9个百分点。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救助体系也在20多个垦区得以建立。重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基本落实,2011年,全国农垦共享受“四补贴”资金60多亿元,有力调动了垦区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社会事业建设逐步纳入规划,公路建设、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卫生文化建设等陆续在垦区展开。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有22个垦区1052个农场开展了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30.8亿元,获得财政奖补资金近10亿元,完成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4万多个。历史债务化解工作有序展开,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国际金融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已基本完成,586所中小学开展了清理化解“普九”债务工作,化解债务50亿元。特别是2008年启动实施的农垦危旧房改造工作,将农垦160多万户危旧房改造纳入了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得到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也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衷心拥护。
  回顾这些年的农垦政策体改工作,可谓历尽艰辛,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必须继续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着眼全局和立足实际相结合,始终如一地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全面审视我国改革大势和农垦实际情况,自觉把农垦改革发展放在全国改革发展的大局之中,明确提出新时期农垦的基本定位是国有农业企业,主要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建设,并从这一基本定位和作用出发,准确把握农垦改革所处的历史方位,科学谋划改革的主攻方向,坚持企业化、市场化取向不动摇,适时提出产业化、集团化和股份化的改革思路,凝聚了广泛共识,有力地推动了农垦各领域改革的全面深化。
  二是统筹解决与单项协调相结合,坚持不懈地优化政策环境。始终把争取和落实政策、优化农垦政策环境放在农垦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争取中央有关“三农”发展、国企改革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普惠性”政策覆盖农垦。同时针对农垦特殊情况和遗留问题,大力推动出台农垦养老保险、户口农转非、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助、职工危旧房改造、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土地管理、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等多个单项政策,为农垦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是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地选择改革和政策制定的有效路径。坚持想长远、谋大事,把握各种可能的机会,着力将农垦改革及政策制定的部署提升到国家层面。在中央全会的有关决定以及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均对深化农垦改革和相关政策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既统一了各方思想,又形成了推动农垦改革发展政策出台的合力。同时针对不同垦区差异大、情况复杂的特点,对不同垦区的改革及相关政策进行分类研究,并在具体操作时,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改革思路和方式方法,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
  四是全面推进与典型引路相结合,锲而不舍地攻克重点难点。针对垦区之间改革发展的不平衡性,切实加强总体指导和系统谋划,全面推进面上各项工作,把握好推进时机和推进力度,促进农垦改革及相关政策在总体上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相协调。同时紧紧抓住改革和政策协调的重点难点,在组织全国农垦共同攻坚克难、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和整体谋划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垦区大胆探索和超前试验,为攻克面上共有的难点问题提供具体生动的样板,由点上突破来带动面上的全面推进。
  五是巩固成果与深化完善相结合,积极主动地掌控工作进程。紧紧抓住职工群众利益这个核心,坚持把改革、发展和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毫不放松地加快发展,积极有效地维护稳定。既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问题,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又牢牢把握改革和政策协调的主动权,处理好改革和政策协调的轻重缓急,统筹改革力度和各方承受能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农垦改革,不断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和情绪,确保改革和政策协调始终保持前进势头,防止出现徘徊、倒退和反复。
  农垦政策体改工作的重大成效,有力保障了垦区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有力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加快转变农垦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垦区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正确认识农垦政策体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农垦事业的发展仍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既面临重大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加快农垦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垦区民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新形势下农垦工作的重大战略任务。完成这些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政策体改工作,不断推进农垦体制机制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农垦改革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农垦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靠政策和改革提供强大动力。保持农垦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维护垦区社会稳定,顺利推进各方面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从国内外经济形势看,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持续加深,世界经济增长低迷还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投资增速大幅下降、消费增长普遍放缓、出口需求十分疲弱,形势极为严峻。从农垦自身看,这些年经济总量迅速增加,但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同时外部环境的变化,进一步暴露出农垦许多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发展方式的弊端。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和关联度低以及经营管理方式粗放等问题日益凸显。受外部条件恶化和内生增长动力不足的双重制约,今年农垦企业的经营效益已经有所下滑,对此决不可等闲视之。政策是发展的基础支撑,改革是发展的不竭动力。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破解发展难题、挖掘增长潜力,推动农垦经济走上内生增长、协调发展的轨道,关键要深化自身改革和各方面政策支持。不加快体制改革、不加大政策投入,就不可能真正形成促进农垦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基础和利益导向,就不可能激发农垦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我们必须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和思维,加快改革创新,加强政策落实,努力掌握发展的主动权。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垦区和谐社会,要靠政策和改革营造良好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农垦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垦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垦区广大职工群众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公共服务需求大幅增长,亟需进一步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近年来,各垦区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突出民生问题,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由于改革不到位、政策难落实等原因,垦区职工群众的就业、看病、上学、社保等民生问题,无法全部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覆盖范围,进入公共财政的“大盘子”,造成农垦社会事业发展长期投入不足,民生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只有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和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消除妨碍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制度障碍,疏通各级政府对农垦的政策支持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才能真正弥补农垦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也只有切实做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能真正解决政策落差造成的矛盾失衡,促进垦区社会和谐稳定和农垦事业长远发展。
  (三)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靠政策和改革增添新的活力。农垦是我国农业的“国家队”,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建设、维护国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是新时期中央赋予的历史使命。现在看,农垦现代农业建设在机械化、集约化、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等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这既有资源禀赋的因素,也有投入的因素,还有经营管理制度方面的因素。但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今后农垦的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制约将更加突出。要素投入的边际效用明显递减,资源环境约束将长期存在并日益趋紧,生产经营的成本和风险日益加大。持续增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增强现代农业示范带动能力,靠大量消耗水土资源已难以为继,靠大幅增加农机装备投入的空间也十分有限。只有构建更加先进的制度基础、更加完善的政策体系,才能把农垦现代农业建设和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到更高水平。
  总之,新的形势对农垦政策体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农垦主管部门尤其政策体改部门的同志一定要从农垦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策体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扎实、更加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农垦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一个更加有利的体制和政策基础。

三、努力开创农垦政策体改工作的新局面

  根据当前农垦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农垦政策体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市场化、企业组织集团化、社会管理属地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着力完善覆盖广泛、高效管用、操作方便的政策体系,努力开创农垦政策体改工作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深化垦区管理体制改革。垦区管理体制改革仍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农垦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围绕实现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继续深化,不断完善。集团化垦区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产业化、集团化和股份化,加快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市场化的方式调整内部利益格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化运行、经济性治理。要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重组,创新商业运行模式,打造产业龙头和核心赢利企业。强化资本运作,扩大对外收购兼并,促进做强做大,不断增强集团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非集团化垦区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农垦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国有农场的指导、监管、协调和服务等职能,特别是在新一轮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非集团垦区要进一步明确定位,巩固地位。要积极推进农场间的联合与合作,引导垦区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企业集中,集中力量做强做大一两个足以影响全省的产业,培育几个响当当的企业和品牌,扩大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力。
  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要继续坚持企业化的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地选择改革路径,不断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改革模式。集团化垦区所属农场及非集团化垦区中一些经营管理好、产业特色明显、有资源和区位优势的国有农场,要进一步破解土地性质转换、职工身份置换和历史债务化解等难题,逐步改为公司制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效能。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农场,要在保障职工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能任务,处理好改革遗留问题,并争取尽快纳入地方政府序列。
  (二)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体制。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在坚持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能充分发挥双层经营优势、有利于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提高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水平的现代农业经营制度。要尊重农工的主体地位和生产经营自主权,赋予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面实行土地承包合同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承包期可延长至农工法定退休年龄,切实保障农业职工的土地承包权益。继续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制度创新,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发展联户农场、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企业等生产经营组织,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激发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内部活力和现代农业建设的持久动力。要进一步发挥国有农场统一经营的优势,不断开拓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体系,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问题,提高农垦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开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参保面,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三)进一步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是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减轻农场和职工负担的根本途径。要按照国农改[2012]4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努力实现“四个目标”,即: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促进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增加农工收入,促进农场经济发展;提高社会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有农场与周边地区平衡协调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试点垦区要注意掌握改革的主动权,尤其是在方案制定期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研究体制设计、移交单位债权债务处置、离退休人员安置及改革成本测算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主动地反映垦区和农场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遗漏、缺失而产生遗留问题。总之,要积极配合当地综改部门科学制定适合本垦区实际的改革方案。试点中要加强垦区内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把握好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时间进度,并做好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暂未纳入改革试点的垦区,要提前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为改革的实质性开展创造条件。
  (四)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结构。要继续推进农垦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新机制。要大力推进垦区国有资本和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企业集中,推进跨垦区、跨区域和跨所有制的资本、资源并购重组和各种形式的联合、合作,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上市。通过整合重组,培育发展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大企业、大集团。要进一步加快垦区国有资产从劣势产业和企业中退出,鼓励和扶持非国有资本参与垦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农业开发及市场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小城镇建设,引导、鼓励和扶持职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扩大职工群众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垦区全面协调发展。
  (五)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和完善农垦职工群众社会保障体系,是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要将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途断保的农垦职工和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妥善解决历史欠费问题。要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农垦职工和退休人员,按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争取参保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与农垦企业缴费脱钩。今年,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落实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要鼓励和引导非职工从业人员和垦区居民,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合的参保方式,尽可能地提高保障水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全部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要全力落实好《民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垦国有农场救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1]109号)精神,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国有农场受灾人员全部纳入民政自然灾害救助范围及各类社会救济救助范围。
  (六)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垦区社会管理。国有农场经济性、社会性和区域性特点,决定着加强和创新垦区社会管理始终是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社会职能是否移交地方,农场社区始终存在,垦区各级领导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始终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根据垦区社会职能改革实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形式。暂时不移交社会职能的大型垦区,在政社职能与经营职能内部分开的基础上,可以设立社区管理委员会等专门机构,专职管理农场社区。确定要移交社会职能的垦区,可以建立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将移交不出去的一些社区管理职能管起来,通过农场居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形成农场社会管理新格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理顺和打通社会管理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改善,人员、经费、时间有足够的保障,实现农场社区建设同当地城乡社区建设同步推进。
  (七)进一步落实好社会发展政策。随着中央对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垦系统争取政策、落实政策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要重视和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明确分工、尽职尽责,努力做到政策覆盖到哪里,管理就跟踪到哪里,绝不留死角。要根据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一些非普惠项目的申报中,要突出农垦特点、反映农垦现实,尽可能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农场纳入建设范围,力争在关键节点上有所突破。要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教育、卫生、社保、民政、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各类问题的专项调查和上报,切实做到情况清楚,数据完整,反映情况及时准确。要密切跟踪新出台政策,高度关注中央和当地政府对社会发展的政策支持动向和操作程序,把握政策协调的时机,力争实现农垦各项社会事业与地方同步享受相关政策,同步发展。
  (八)进一步强化农垦政策体改部门能力建设。加强政策体改部门队伍建设,提高政策体改工作水平,是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和营造农垦改革发展良好政策环境的重要保障。各级农垦政策体改部门必须适应新形势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的自觉性,建设一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农垦政策体改队伍。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关系农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事情的真相和全貌调查清楚,把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要加强试验探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探索、在发展中创新,高度关注一些趋势性、苗头性变化,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事项和政策问题进行超前研究和探索,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注重总结基层的生动实践,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相互学习和借鉴。要加强协调配合,政策体改与财务、社保、教卫、社会管理等部门都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在重大思路上形成共识,在关键环节上凝聚力量,在工作措施上相互衔接,努力形成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垦区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政策体改工作,切实加强并大力支持政策体改工作,为政策体改部门机构队伍建设及相关条件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坚强后盾。
  做好农垦政策体改工作,任务艰巨、形势逼人。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以求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改革,积极完善政策,努力开创农垦政策体改工作新局面,为农垦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成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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