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经济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农垦发展史上又一个辉煌十年。这十年,农垦从低谷中崛起,在艰难中前进,扭转此前连续多年亏损、经济增长低速徘徊的局面,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职工收入显著提高;这十年,农垦高举现代农业大旗,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现代农业示范带动能力显著增强;这十年,农垦大力加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垦区民生得到显著改善,并为国家建设、发展和稳定作出巨大贡献。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农垦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结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胜利。
一、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农垦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农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挑战,经受来自各个方面的严峻考验,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
(一)农垦经济快速增长,企业效益明显提高
1.经济总量迅速扩大。2002-2011年,全国农垦生产总值由883.5亿元增加到4212.5亿元,增长3.8倍,年均增长12.9%,比 前十年农垦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提高了4.7个百分点。
2.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02-2011年,农垦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由358.4亿元、271.2亿元、254.0亿元分别增加到1395.0亿元、1748.6亿元、1068.9亿元,分别增长2.9倍、5.5倍、3.2倍;三次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40.6%、30.7%、28.7%调整到33.1%、41.5%、25.4%,二、三产业比重提高7.5个百分点。
非国有经济生产总值从272.5亿元增加到1934.3亿元,增长6.1倍,在农垦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30.7%上升到45.9%,增加了15个百分点。非国有经济成为农垦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企业效益显著增加。2002年,农垦企业一举扭转连续5年全系统亏损局面,实现利润21.1亿元。2011年,农垦企业实现利 润173.1亿元,比2002年增长7.2倍,年均增长23.4%;上缴税金275.82亿元,增长5.8倍,年均增长21%。十年间累计实现利润785.9亿元,为国家贡献税收1268.2亿元。农垦企业资产总额从2002年的2610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7504亿元,增长1.9倍,资产结构明显优化,资产负债率保持合理水平。
(二)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产业优势明显增强
1.主要农产品大幅增产。2002-2011年,农垦粮食总产从1498.9万吨增加到3198.7万吨,翻了一番多,占同期全国粮食增量的14.9%,十年间连续跨越了300亿斤、400亿斤、500亿斤和600亿斤四个台阶。2011年农垦粮食每公顷产量达6933公斤,比2002年增加2057公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67公斤;棉花总产163.8万吨,增长65.5%;肉类总产278.9万吨,增长188.1%;牛奶总产405.9万吨,增长155%;全国天然橡胶总产75.1万吨,增长42.4%,十年累计总产592万吨,植胶面积和产量稳居世界第三和第六位;热作种植总面积892万公顷,总产1.8亿吨,分别增长18.4%和27.8%。
2.农业机械化和水利化全国领先。2002-2011年,农垦农机总动力从1244.5万千瓦增加到2283.9万千瓦,年均增长7.0%;大马力、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的农业机械快速增长,部分垦区主要农机装备达到国内或世界先进水平,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从65.1%提高到85%,增加19.9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高30.5个百分点,其中小麦和大豆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生产机械化率达91%;农田有效灌溉率从51.2%提高到61.7%,增加10.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高15.4个百分点。
3.农业科技和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2002-2011年,农垦农业科技贡献率从50%提高到56%,优良品种率从85%提高到98%,一大批农业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得到广泛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化栽培快速推进。黑龙江、江苏等垦区主要作物实现全程标准化生产。奶牛规模饲养率64.4%,生猪规模饲养率76.7%,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7.4和10.7个百分点。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场99个,“三品”品牌认证1866个。以标准化生产和管理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率先在垦区160多家企业实施,其中种植业可追溯农产品达370多万亩、养殖业达到3649万头(只),追溯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达99.5%。
4.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加快发展。全国农垦种植业从业人员人均经营耕地2公顷,其中黑龙江垦区35%的规模家庭农场经营了垦区80%以上的耕地,旱田户均经营规模约30公顷,水田户均经营规模约15公顷。国有农场普遍实行统一种植规划、统一供种、统一农资采购、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4085个,实现销售收入3399. 8亿元,实现净利润132.8亿元,上缴税金266.7亿元,带动农场职工户和农村农户861.7万户,增收221.9亿元。其中,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70家,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3854家,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增长了6倍多,入社成员28.8万人,经营领域和规模不断扩大,促进了农业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垦职工收入水平。
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垦培育出以粮食、棉花、天然橡胶、糖业、奶业、种业等为主的一批优势产业,其经营规模、质量效益、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都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在若干重点产业领域基本形成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的发展格局。以奶业为例,农垦培育出北京三元、上海光明、黑龙江完达山等大企业和全国知名品牌,并在其他一些大中城市培育出一批区域性龙头企业和地方品牌,成为我国奶业发展的骨干力量。这些企业在2008年“三聚氰胺”重大恶性事件中,不仅经受住严峻考验,而且在其后的几年间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势头。这既是国有农垦企业责任和担当的具体体现,又是农垦企业科学管理及其背后大基地、大产业支撑的必然结果。
(三)重大改革不断突破,对外开放明显扩大
1.农业经营体制实现重大创新。全国农垦在坚持土地长期承包的基础上,以提高农业职工和家庭农场的规模化、市场化、集约化、组织化水平为重点,放开土地承包管理方式,允许农业职工及家庭农场依法有序流转承包地;放开产品价格及销售体制,允许农业职工尤其是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自主上市交易农产品;放开用工制度,允许农业职工及家庭农场自主使用外来短期工、季节工。同时,鼓励和引导农业职工和家庭农场发展自己的专业协会、生产者协会和合作社,扶持规模化家庭农场从兼业型转为专业型;鼓励和引导各垦区结合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生产力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发展“两田制”、模拟股份制、联合体承包和公司制等经营方式。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92.8%的耕地已由职工家庭或个人承包经营,83.7%的土地实现6年以上长期承包经营,97%的农机具归个人所有,分别比2002年提高13、61和19个百分点;职工家庭农场生产费、生活费“两费自理”率稳定提高,分别达到89%和94%;农业股份合作经营组织和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到1.3万家。2006年后,又在全国农垦大力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建立并完善减轻农工负担的长效机制,到2011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累计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368.2亿元,农业职工亩均土地承包费比税改前平均降低38.8元,下降31.2%。
2.垦区管理体制实现根本性转变。按照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要求,北京等17个实行集团化改革的垦区,围绕做强做大,加快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控制度建设,着力规范集团运行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同时实施大规模的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对外战略并购及资本运作,培育出一批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在国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2011年,17家集团垦区实现生产总值2782.4亿元、利润155.3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3.8倍和7.6倍,占2011年全国农垦生产总值和企业利润的66.1%和89.7%,基本实现从行政管理向集团化经营的转型。非集团化垦区围绕政企分开,从不同角度探索和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如内蒙古垦区海拉尔和大兴安岭管理局的集团化改革,浙江余杭等地将所属农场整合组建为农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新疆农业通过与知名企业联合等将部分农场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湖北在农场辖区建立具有一定财税权利的管理区,湖南撤销农场建行政区,辽宁场乡合一等,创造出许多符合垦区实际的改革新模式、新路径。
3.国有经济布局实现全方位调整。全国农垦按照“抓大放小”方针,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对场办二、三产业企业进行了大规模重组整合,着力把国有资产从没有资源、没有效益、没有市场的领域退出,集中到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通过改制重组,一部分国有亏损企业和落后产能得以淘汰,一部分具有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重新焕发了生机活力,国有二、三产业企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益快速提升,非国有经济也在改革中得到快速发展。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累计出售、破产、兼并、关停国有二、三产业企业1.4万家、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0.8万家。在现有的5.72万家二、三产业企业中,个体私营企业4.6万家,占79.5%;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0.5万家,占9.3%,其中农垦国有经济参股和控股1690家,上市公司33家。
4.农场内设机构和人员实现大幅度精简。围绕提高运行效率,各级农垦管理部门和农场采取切实措施,大幅度压缩管理机构,精简管理人员,实现节本增效。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撤并国有农场21%、作业区或分场12.5%、生产队或连队26%、居民点19.2%;精简农场管理人员31.6%、作业区或分场管理人员25.2%、生产队或连队管理人员45.6%、居民点管理人员42.8%;精简农场场部工勤人员30.4%、作业区或分场工勤人员26.6%、生产队或连队工勤人员51.4%,每年节约管理费用约10亿元。
5.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全国农垦按照生产经营市场化、生活服务社会化、社会管理属地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改革思路,大力推进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对暂时移交不了的社会职能,也在农场内部实现与经营活动分开管理。到2011年,全国农垦34个垦区中,有31个垦区进行了普通中小学的移交,其中23个垦区实现全部移交,累计移交普通中小学3340所、教职员工8.8万多人。31个垦区进行了医疗卫生机构的移交,其中10个垦区实现全部移交,仅2011年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医疗机构212所、0.3万人。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海南垦区外,农垦公检法司机构的移交基本完成。农场社区管理模式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渠道逐步理顺,垦区社会总体保持和谐稳定。2012年,国务院决定在内蒙古等8省区启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拟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
在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并取得重大突破的同时,农垦对外开放也迈出新的步伐,特别是一些垦区在“走出去”发展上成效显著。2002-2011年,全国农垦出口商品总金额从105.2亿元增加到656.9亿元,增长5.3倍,年均增长22.6%。有14个垦区在2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55家跨国企业、18个代表机构。2011年,农垦企业境外农作物种植面积发展到10多万公顷,累计投资50亿元,实现产值70亿元,净利润1.7亿元,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粮食、天然橡胶境外产业体系。
(四)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垦区民生明显改善
1.收入水平快速增长。2002-2011年,农垦职工年平均工资从6238元增加到19856元,增长2.2倍,年均增长13.7%;垦区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从3380元增加到9344元,增长1.8倍,年均增长12%。2011年农垦年人均纯收入比农民人均纯收入高2367元。
2.社会保障全面覆盖。2011年,农垦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2.9%和99.7%,比2002年分别提高56.9和72.7个百分点,退休人员年人均养老金超过1万元;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3%和92.7%,比2002年分别提高72.5和70.9个百分点。有26.3万户家庭、51.1万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占应保户数和应保人数的93.1%和89.8%,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9.4亿元,月人均补助152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救助体系也在20多个垦区得以建立。
3.民生工程加快实施。2008年启动了农垦职工危房改造工程,2011年从6垦区扩大到全国农垦。2011年底,累计下达危房改造任务89.5万户,中央投资69.8亿元,开工88.7万户,竣工71.9万户,职工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垦区道路、饮水安全、农电网改造和以场部为中心的小城镇建设逐步开展,全国农垦10年累计新建道路63556千米。以农场场部为重点的农垦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农垦城镇化率达到50%。
4.贫困农场面貌明显改观。2002-2011年,共有115个贫困农场脱贫,占全国农垦贫困农场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十年间,贫困农场累计改造中低产田86.7万公顷,改良草场46.4万公顷,修排灌渠道9532.9千米。累计打饮水井5316眼、修建输水管线5.62万千米、供水设施334处,解决了100多万人饮用卫生安全水难题和200多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改造危房810万平方米,改善了80多万职工的居住条件;铺设输电线路3647千米,受益人口近50万人;建设校舍40万平方米,受益学生12万人;建设医疗院所25万平方米,增加床位1万多个;修(改)建道路1.35万千米,受益人口160多万人。2011年,重点扶持农场实现利润7796万元,比2010年减亏近亿元,首次实现扭亏为盈;贫困农场人均纯收入4917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2010年增长9.6%,高于全国农垦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
(五)为国家作出新贡献,地位作用明显提升
1.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02-2011年,农垦提供商品粮从1149.2万吨增加到2820.9万吨,增长1.5倍,十年间,累计提供商品粮18820.1万吨,商品率从76.7%提高到88.2%,提高11.5个百分点。农垦成为在关键时刻调得动、顶得上、应得急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粮食市场的战略力量。特别是黑龙江农垦作为农垦粮食生产的主力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骨干,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2003年5月“非典”期间,北京曾一度出现局部性和结构性粮食短缺,大米供应紧张,根据国家要求,黑龙江农垦迅速组织加工调运,一周内向北京供应2.5万吨平价优质大米,及时有效地缓解了北京市场粮食紧张局面;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期间,黑龙江农垦仅用3天时间就完成向灾区紧急调运2400吨大米的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2.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建设。农垦通过建立示范场窗口展示和开展对农村科技服务、农机跨区作业、场县(乡)共建等方式,为推进周边农村农业现代化提供了良好示范带动。仅2011年,农垦就为周边农村培训农民100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77.4万份,输出农业先进技术198项,供应优质良种9.6亿公斤,对外销售种猪近30万头、奶牛冷冻精液819万支,完成农机跨区作业3381.6千公顷。一些垦区利用自身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土地优势,与当地政府合作共建了农业科技示范园、产业开发园、小城镇等,为推动农村城镇化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3.引领农业“走出去”发展。农垦发挥自身企业化、集团化以及科技、人才、管理等优势,率先“走出去”参与国际农业资源开发,培育了以黑龙江、广东、上海等垦区为骨干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展示了中国农业的先进技术和良好形象。一些垦区的农业国际合作项目不仅得到国家领导人和商务部的充分肯定,也得到所在国家的高度赞扬。如湖北农垦承担的中-莫农业技术示范中心项目,依靠科学种植,创造了水稻公顷产量9000公斤的佳绩,受到了莫桑比克总统格布扎、总理阿里和日本、南非等有关国际组织、部门和企业的极高评价。广东农垦在马来西亚的天然橡胶种植、加工,带动了当地天然橡胶种植水平的提高,也给当地胶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受到当地政府和老百姓的热烈欢迎。
4.促进边疆地区繁荣稳定。农垦不辱使命,在屯垦戍边、建设边疆、繁荣边疆特别是化解和平息各种不稳定因素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在这方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地位作用尤为突出。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产总值968.8亿元,占自治区国民生产总值的14.7%;生产粮食167.3万吨,占13.7%;棉花129.3万吨,占44.6%;油料17.9万吨,占26.8%;肉类38.2万吨,占16.6%。新疆兵团既是新疆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又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在应对进入新世纪以来最严重的突发事件――2009年的“7.5”事件中,分布在新疆各州(地、市)的兵团维稳处突力量快速集结、迅速行动,对平息事件、维护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农垦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农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新要求,从自身实际出发,明确发展定位,创新工作思路,改善发展环境,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增强农垦保障供给和示范带动能力
十年来,全国农垦高举现代农业大旗,以提升保障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中心,不断完善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全面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大力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为增强保供给、作示范的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1.加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大型生产基地建设。各垦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良种等产业,建设规模大、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在基地建设中,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和项目推动,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大兴农田水利,狠抓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强化减灾防灾措施,提升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主产垦区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按照“稳面积、调结构、提质量”的思路,千方百计挖掘粮食增产潜力,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扩大优质粳稻和高产玉米种植规模,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安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2011年,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兵团、辽宁、江苏、湖北、吉林、湖南、江西、新疆畜牧等10个垦区粮食产量占全国农垦粮食总产的90%以上。尤其是黑龙江农垦,2011年粮食产量突破400亿斤,占全国农垦粮食总产的60%以上;提供商品粮190多亿公斤,占全国农垦商品粮总量的68%。2011年,全国农垦水稻面积已逾200万公顷、产量171亿公斤,占粮食总产的53%,其中粳稻面积174万公顷、产量154亿公斤,占粮食总产的48%,优质粮食比重达80%以上;棉花面积71.9万公顷、产量163.8万吨,分别占全国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的14.3%和24.8%。
2.加快畜牧业和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各垦区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和特色农业,实现农业增效,职工增收。一方面稳步发展生猪、奶牛、种畜冻精,积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升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尤其是在发展奶业方面,始终高度重视奶源基地建设,围绕乳品加工业发展,布局和建设自有奶源基地,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奶牛场(小区),推进机械化挤奶,不断提高原料奶质量,树立了农垦质优安全的奶业品牌形象。2011年,全国农垦生猪存栏1216.6万头,比2002年增长114%;良种及改良奶牛存栏153.7万头,比2002年增长140%。一方面巩固和挖掘传统农业特色产品,开发培育新的产品和产业,因地制宜推行一场一业、一队一品,大力发展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产品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如安徽农垦的茶园养鸡,海南农垦的 “猪-沼-果”、“鸭-渔-菜”、“胶林养牛、养鸡”等生态种养模式,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提高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以大马力、高性能、多功能、机电液一体化新装备新机具为载体,推动农机农艺和信息技术融合,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重点发展经济作物、畜牧养殖、林果热作及农产品产后初加工机械,以用先进适用、经济安全、节能环保和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机械装备,大力推广激光平地、卫星定位自动导航、精量播种、高性能快速插秧、水稻大型浸种催芽智能化程控、大型棉花甘蔗机械收获和清选、农用飞机、TMR饲喂、智能化挤奶和信息化管理等先进设施设备。近年来,又针对农机作业薄弱环节,重点开展机械作业的试验示范并取得明显成效。如在新疆兵团开展的机采棉试验示范取得突破,2011年机采棉面积达到25.7万公顷,占兵团棉花种植面积的48%。在广东、广西开展的甘蔗机械收获试验示范,在黑龙江开展的航空动力伞植保统防统治试验示范,进一步推动了农垦农业生产的全程机械化。
4.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各垦区围绕提高农业技术水平,积极推动和引导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建立技术研发、转化、推广中心,完善农场农技推广站建设,注重先进技术先行先试,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农业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近年来,一些垦区以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畜牧高产攻关为抓手,大力整合资源,集中项目资金投入,以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为支撑,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力度。2011年,全系统种植业高产创建单位达到276个,畜牧业高产攻关单位达104个,创建攻关单位产量屡创新高,涌现出一批高产高质高效的典型。例如:黑龙江农垦291农场水稻万亩片亩产775公斤,新疆兵团农1师1团棉花万亩片亩产188公斤,天津农垦嘉立荷公司第八奶牛场奶牛平均单产超过12吨。通过高产创建和攻关,提升了农垦种养业的整体生产水平。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努力做到创新一批、推广一批、储备一批。如滴灌技术,新疆兵团2009年在粮食作物上率先应用,2010年扩大到甘肃、宁夏等垦区,2011年进一步扩大到东北、华北和南方的10多个垦区。这项技术对增产、节水、节肥、节地和节人工有明显效果,每公顷综合节本增效1500元以上。
5.狠抓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近年来,农垦系统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农业生产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开展标准化示范园区(场)创建、农业标准化提升活动、农产品基地认证和清洁生产等工作,从生产环节、农艺措施和农机作业标准化等环节,积极推动种植业全面积、全作物、全过程、全方位的“四全”标准化生产。从2005年开始,农垦运用工业标准化生产理念,以奶牛、生猪等优势产业推广“标准化良好行为”认证为抓手,开展现代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2011年又在农机作业领域试点“标准化良好行为”单位创建活动。目前,绝大多数垦区实行了以“模式化栽培管理”为重点的种植业标准化生产,现代化养殖示范场创建单位达到112家。在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农垦还率先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一大批企业和产品实现了“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有力地促进了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6.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农垦率先开展了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引领示范推动全国现代农业发展。2006年,全国农垦选择了100个农场和单位开展“全国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示范区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着力加强核心展示区和辐射区建设。核心区通过窗口展示,全面展示先进技术、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并作为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的展台和科技培训的讲台,以点带面,带动辐射区发展。各垦区依据这个模式,开展了不同层级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目前全国农垦已有不同类型的现代农业示范区616个,成为当地现代农业建设的样板。农垦还充分发挥在农机装备、科技创新、标准化生产和龙头带动等方面的优势,实施科技带动、产业拉动、社会事业联动战略,积极探索和推进以农业合作为重点的场县(乡)共建。通过示范区窗口展示、场县共建、科技服务等,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转变热作发展方式,不断提高热作产业发展水平
过去十年,热作行业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积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热作产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热区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
1.完善热作产业扶持政策。从国家层面出台关于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和热带作物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为新时期我国天然橡胶和热作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政策环境。设立热作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天然橡胶良种补贴、热作种质资源保护、热作疫情监测与防控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财政专项,强化热作科技支撑。推进热作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天然橡胶基地建设专项,把热作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纳入国家扶持范围。将天然橡胶列入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规划。推动天然橡胶等作物纳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对天然橡胶生胶和浓缩胶乳、木薯等热作初加工产品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优化热作区域布局与结构。主要热作生产继续向优势区域集中。天然橡胶已初步形成海南、云南和广东三大优势区域,加工规模不断扩大,布局更加合理。木薯、香蕉、荔枝、龙眼、芒果、菠萝等优势产区初步形成,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并向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发展。主要热带水果品种结构更加优化,熟期搭配更加合理,较好地满足了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
3.加强热作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基本形成从资源区划、育种栽培、植物保护、耕作机械到产品加工和科技信息的热作科技体系,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一大批优良品种、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在生产上得到广泛应用,热作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4%,比2002年增长10个百分点。热作标准化生产和热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十年间,农业部认定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70个、南亚热带作物良种苗木繁育基地20个,建成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162个,以点带面、示范辐射,有效推进了热作标准化生产进程。8个热区省份21个单位开展了热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培育出一大批名牌产品。不少热带水果达到欧盟、美国、日本、澳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检疫要求,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做大做强农垦经济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农垦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积极打造具有农垦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1.做大优势产业、做强龙头企业。农垦立足自身资源和区位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形成了具有农垦特色的产业集群,确立了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十大支柱产业为支撑的农垦工业体系。2011年,农垦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纺织业、金属制品业、饮料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主要支柱产业实现产值3824亿元,占农垦工业总产值的70%,其中,农副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制造业产值占农垦工业产值中的40%以上。一些垦区通过优化、重组、资产并购等方式,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壮大农垦企业实力,培育发展了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农垦大企业、大集团。2011年,农垦7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拥有资产总额1829.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931亿元。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在中国企业500强中分别排名77位和79位,“北大荒”品牌价值365.4亿元,居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第38位。
2.推进农垦工业园区建设。各垦区依托自身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储备、技术优势和结合城乡发展的战略优势,通过园区建设,搭建区域工业发展平台,有效吸引战略投资者,园区经济成为农垦经济的重要支撑。据不完全统计,到2011年,农垦已有各类工业园区107个,入驻企业户数3252户,创造产值525亿元。如辽宁农垦工业园区13个,园区工业产值占垦区工业产值近50%;广西明阳、新兴两个工业园区入驻企业168户,创产值92.8亿元,占垦区工业产值的32.6%;新疆兵团工业园区26个,涉及纺织、食品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化工、新型建材、生物制药、仓储物流、矿产品开发等领域。工业园区建设使农垦经济朝着专业化、集约化、集中化方向发展,在引领区域经济、承接产业优化与转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加快发展以服务业为重点的农垦第三产业。一些垦区依托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组织化优势,围绕农场和周边地区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销售,提供高质量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配套服务。建立高效、绿色物流体系,积极发展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零售店和超市为基础,以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集中采购等现代物流形式为手段的农垦新型流通业态,以及与现代产品流通相配套的仓储运输系统。如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初步形成以“粮食银行”为平台,集产区收储、港口集运、期货交易、电子商务等为一体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上海光明食品集团实施科技、品牌、网络、资源“四位一体”的商业模式转型,发展以农业为主体、低成本、多业态相结合的连锁零售发展模式,构建起辐射全国的6万家店铺网络体系。一些垦区将农垦旅游与文化、生态建设相结合,打造农垦旅游精品和独具特色的农垦旅游业。如宁夏农垦沙湖景区年接待人次突破100万大关,广东燕岭大厦、安徽黄山大厦等酒店实行多种经营,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城郊垦区还在房地产业、金融服务业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成为垦区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
(四)深化国内外经济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宽农垦发展空间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经济全球化加快推进,农垦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主动打破封闭格局,加强与地方合作,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为农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1.大力加强垦地合作。近年来,一些垦区把推进农垦与地方的合作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打破垦地界限,改变农垦游离于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外的状况,实现垦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广东省农垦总局与湛江市建立垦地合作发展新机制,将湛江垦区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地方与农垦在规划布局、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城镇建设、公共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全面合作发展,使垦区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垦区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区域经济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安徽农垦立足自身优势和特点,以城郊型农场为依托,与全省经济发展战略和市县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先后与宣城、淮南、蚌埠、六安、宿州、铜陵等6市有关区县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生态旅游、居民小区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既构建了农垦新的融资和发展平台,又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2.扎实推进国际合作。重点加强粮食、天然橡胶等领域的境外资源合作开发,构建农垦产品国际市场营销网络。境外粮食生产主要分布在俄罗斯、巴西、菲律宾、澳大利亚、古巴、津巴布韦等国家,以水稻、玉米、小麦和大豆等作物种植为主;境外天然橡胶资源开发,逐步形成了覆盖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印尼等东南亚国家,包括橡胶种植、加工及贸易在内的境外产业链条;境外其他重要资源开发也取得积极进展。由湖北、江西、重庆、陕西、新疆兵团等垦区承担的贝宁、多哥、坦桑尼亚、喀麦隆、安哥拉等五个非洲国家的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建设任务初步完成,有的已开始产生良好的试验示范效果。
(五)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建设,不断巩固垦区和谐稳定良好局面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农垦紧紧抓住中央加强民生和社会建设的机遇,在加快改革发展的同时,切实解决垦区民生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使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垦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1.着力解决农垦重大遗留问题。十年间,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些长期困扰农垦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如在养老保险方面,出台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侨办关于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发[2003]15号),农垦职工和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在社会救助方面,出台《农业部、公安部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垦发[2003]2号),使880多万职工家属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农垦困难职工家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纳入城市低保覆盖范围。出台《民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垦国有农场救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1]109号),农垦国有农场受灾人员全部享受民政自然灾害救助。在土地管理方面,先后出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号)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明确了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解决土地纠纷的相关政策和土地维权、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利用等政策,规范了农垦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行为,有力保护了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
2.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社会发展政策。在争取政策的同时,各垦区还把落实政策放在突出位置。在职工住房建设方面, 2007年将安置归难侨的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五垦区近万户归难侨纳入危房改造范围,2008年以来,逐步将全国各垦区危房改造纳入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农垦职工住房条件得到前所未有的显著改善。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农垦1.2万千米公路建设和494万人安全饮水纳入到国家“十二五”规划,将农场电网升级改造纳入各省区电网改造规划,逐步实施。农垦的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也逐步纳入到相关政策覆盖范围。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85.3%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95.8%的中小学和92%的公共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实行了绩效工资改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586所中小学开展了清理化解“普九”债务工作,化解债务50亿元;667所学校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中小学学费减免和困难学生资助在大多数垦区得到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等政策也逐步覆盖垦区和农场。
3.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国农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关注并积极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拥有科研单位328个、科研人员9135人,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2976个、农业技术推广人员2.6万人,并在一些大型企业建立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博士后流动站,为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提高农垦自主创新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农垦教育事业扎实推进,已形成比较完整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专业培训体系,教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绝大多数垦区建立了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了层次完整、结构合理、具有较强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能力的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垦区从实际出发,大力加强以农场场部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功能不断完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已形成上千个以国有农场为核心的农垦小城镇。如黑龙江垦区,着力构建垦区“四个五”城镇体系,即5个10万人以上的农垦中心城市,50个2万人以上的重点城镇,50个1万人以上的一般城镇,500个1000人以上的管理区,垦区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4.加大农垦扶贫开发力度。2002年以来,农垦系统更加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注重基础设施、体制机制、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协调推进。将扶贫开发纳入垦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千方百计增加对贫困农场的投入,建立了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为依托、整合各种渠道和多个部门项目资金共同推进贫困农场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机制,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7.1亿元,65%以上用于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扶贫资金的引导和项目实施,大大改善了贫困农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发挥了科技和智力对农场经济发展的根本推动作用,全面提高农场和职工的自我发展能力。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农垦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面对外部复杂严峻的形势和内部层出不穷的矛盾,各垦区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1.着眼全局和立足实际相结合,旗帜鲜明地提出改革方向。始终坚持着眼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农垦事业发展整体,明确新时期农垦的基本定位是国有农业企业,是服务于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力量,核心作用是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建设。从新时期定位和作用出发,着力谋划改革的主攻方向,坚持农垦改革的企业化、市场化取向,适时提出“产业化、集团化和股份化”改革思路,有力地推动了农垦各项改革的全面深入,并为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奠定了基础。
2.统筹解决与单项协调相结合,坚持不懈地优化外部环境。十年来,各级政府对农垦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前所未有,成为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支撑。特别是针对农垦的特殊性,围绕重点改革内容,推动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12]4号)等政策文件,累计落实财政补助资金300多亿元,有力地支持了重大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3.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地选择改革路径。一方面,把握各种可能的机会,着力将农垦改革部署提升到国家层面。在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均对深化农垦改革提出具体要求。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推进农垦体制改革作出明确指示。这些都有效地统一了各方思想,形成推动农垦改革的合力。另一方面,由于各垦区情况极为复杂、差异很大,在指导垦区改革时,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改革的具体思路、方式和方法,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
4.顶层设计与基层创造相结合,锲而不舍地攻克难点问题。统筹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税费改革、办社会职能改革和二、三产业企业改革,协调好各项改革进程,使其成为有机整体共同推进,避免产生相互制衡。加强分项改革的前瞻性设计,抓好改革路径、步骤、时机等整体谋划,做到方向明确、思路清晰,防止人为制造障碍。鼓励和支持农场基层在改革上的大胆探索和创新,允许超出一定政策范围的超前试验。及时总结推广江苏农垦农业经营“两田制”改革、广东农垦集团化改革、上海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等成功的制度创新,指导完善农业模拟股份制经营、农场公司制改革、农场管理区改革等试验探索,促其找到更加完善有效的措施。
5.巩固成果与深化完善相结合,积极有效地掌控改革进程。紧紧抓住职工利益这个核心,切实把改革、发展和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毫不放松地加快发展,积极有效地维护稳定。统筹改革力度和各方承受能力,不断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和情绪,尽可能减少改革带来的震荡,确保改革始终保持前进势头,防止出现徘徊、倒退和反复。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问题,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农垦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要想有大的作为,对国家做出大的贡献,必须明确农垦工作的基本定位,始终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建设作为中心任务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必须紧紧抓住发展不放松,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确保较高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和协调性,努力做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努力消除影响农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全面打破封闭格局,不断开拓农垦经济发展新领域;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垦区的特点,多种方面深化改革,多种模式推进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改革发展依靠职工群众,改革发展成果由职工群众共享;必须加强工作协调,不断优化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切实把农垦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轨道。
当前,农垦改革发展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但也面临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发展的不平衡性加剧,垦区之间、农场之间、产业之间、经济和社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扩大;国有农场办社会负担、债务负担等还比较重;农垦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体制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体制机制性障碍尚未根本消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并影响到国家有关政策在垦区的全面有效落实。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农垦上下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开创农垦事业发展新局面
农垦的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既面临重大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必须适应新形势要求,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市场化、企业组织集团化、社会管理属地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巩固和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形成一批在全国和各区域有影响力的支柱型产业,不断增强农垦经济整体实力,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生活水平,努力开创农垦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建设水平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农垦和热作现代农业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围绕建设大型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加快农机更新改造步伐,改善农业物质装备,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抓好以标准化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农垦现代化养殖示范场和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及时总结示范区现代农业建设的经验,不断创新完善“窗口”示范、技术和服务输出、场县(乡)共建等示范带动的方式和途径,增强示范能力,扩大示范效应。
(二)深入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在稳定发展农业、不断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粮食、棉花、糖业、奶业、种业、天然橡胶和热带水果等优势产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二、三产业,不断促进产业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立足优势产业和企业,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加强产业整合和企业重组,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培育现代企业集团,使其成为垦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和支柱。支持和引导非国有经济发展,激发垦区经济发展活力。
(三)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充分发挥科研、教学、推广机构和龙头企业在科技进步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完善农垦和热作科研体系,围绕主导产业、核心领域、关键环节,不断提高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能力。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支持农场综合性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狠抓关键技术推广,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千方百计引进、培养、稳定科研推广队伍,充分调动、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农垦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四)全面深化农垦改革开放
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体制,切实保障农场职工的土地承包权益,积极探索联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模拟股份制企业等经营组织形式,建立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经营管理制度。多种形式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创新农场内部体制机制,提高农场运行效率和管理效能。进一步完善垦区集团化体制特别是完善和规范母子公司体制,充分发挥垦区集团在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理顺政企、社企关系。大力加强垦地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境外粮食、天然橡胶、油料、糖料等资源的合作开发为重点,以大型企业为主体,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扩大国际农业合作开发规模,提高境外资源利用效益和水平。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垦区民生
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大力拓宽职工增收渠道,引导职工开展多种经营和转移就业,不断增加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职工补贴性收入稳步增加;继续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加大农工减负力度,促进职工减负增收。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正确处理集团公司、农场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完善产业化经营的利益联接机制,促进公平分配。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的落实,多形式、多渠道解决职工、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问题,提高职工和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切实抓好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努力使垦区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大力推动垦区安全饮水、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垦扶贫开发,着重改善贫困农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大资源和生态保护力度,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不断加强垦区社会管理,全面构建垦区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成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