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广西农垦城镇化建设的探讨

时间:2014-05-30作者:陈飞霞 来源:《中国农垦》2013年第9期

    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镇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的扩张,而是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它通过产业聚集,实现新城镇与产业园区的同步建设,并结合安居工程建设,建立完善住房、就业、社保、教育、医保、卫生服务保障体系,使落户城镇者实现“有事做,有住居”的城镇化;不仅如此,还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制度,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促使落户者在各方面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不言而喻,城镇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广西农垦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性

    城镇化必然带来劳动生产率和城市集聚效益的提高,带来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投资的扩大及居民收入、消费的增加,从而持续释放出巨大的内需潜能。据专家测算,国家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的城镇化速度,可拉动5.2万亿元的内需。加快城镇化建设对广西农垦经济社会发展同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广西农垦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了一批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垦经济取得长足发展,职工收入日渐提高,对人居、生产环境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西农垦加快城镇化发展十分必要和迫切:
    原有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远远满足不了需求。自实施安居工程计划以来,到2012年底,广西垦区累计投入资金42.75亿元,48个农场共5.16万户列入国家、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垦区各农场职工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此同时,场内诸如垃圾处理、电信、饮水、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福利等民生设施不足及落后等问题,也明显地暴露出来。
    农场吸纳就业与人口集聚的承载力与农场发展速度难以匹配。当前,广西农垦内发展不平衡,集中体现在大农场与小农场间、产业基地与产业集团间有差距。随着垦区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工业化的推进,到2012年,广西农垦垦区外来就业人口约占场内就业人口27%,农场劳务需求对外界的依存度越来越高,但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等却难以让外来人员有“归属感”,直接影响着一些农场的用工及产业发展;垦区内第二、三产业每年以近17%的速度增长,应当与之相配套的城镇功能却满足不了需求。
    垦区实施城镇化建设的科学规划亟待解决。土地是垦区最大的优势,但由于点多面广,在城镇化进程中,对垦区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布局规划的科学性、规模的合理性等有待进一步提升;涉及城镇化后的长期发展等问题的考虑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
广西农垦新型城镇化建设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符合广大职工的需要,是农垦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2013年广西农垦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美丽农垦”的总体要求,要实现按中心镇的标准和要求打造以农场场部为中心的特色产业小镇、新型产业城融合示范区,实现区级主体功能区政策覆盖,地方公共设施和基础建设覆盖,必须推进农垦特色新型小城镇建设进程。
加快广西农垦城镇化建设的探索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逐步推进。推进城镇化要在充分调查核实农垦各单位小城镇建设相关条件,对不同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产业条件及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立足区域,着眼长远,高标准,统筹谋划布局。既考虑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和空间均衡发展的要求,又兼顾城镇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要以各农场场部所在地为主体,以现有产业为支撑,统一按中心镇的标准和要求,建立由农场场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成的城镇规划体系,并积极融入地方城镇规划序列,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强化规划的法律效力及执行的严肃性,规范建设行为,依序推进城镇化建设。
    敢于改革、善于创新。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城镇化,要敢于在推进中破解深层次问题。“人的城镇化”是城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仅就户籍制度改革而言,广西农垦的场域内外来员工、自然增长劳动力融入农场面临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围绕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完善垦区人口户籍管理制度、资源环保等问题,尝试“引人入垦,以地养城”等改革,创新模式,集聚人口;以市场化运作,引入外部资金,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正确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建立健全垦区与地方的社会保障机制、住房保障体系等制度的衔接,为发挥城镇化效应提供制度保障。
    以产带园,以园聚工,以工促镇。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有机的整体,在城市一体化发展的格局中,工业化占主导地位,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重要基础,城镇化则具有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有利于促进工农和城乡协调发展。目前,广西农垦已先后在毗邻南宁、柳州、桂林、贵港市区的农场打造了四大产业园区,以48家农场布局的八大片区,建成了工业、产业和商贸三大集中区,到2012年底已形成规划总面积318.8万平方公里的14个园区,引进企业760家,实现经营总收入645亿元,提供了2万多就业岗位。由此可见,园区是广西垦区主要的经济增长极。我们可利用现有的基础条件,引导项目建设向园区聚集,形成产业集群,引导经营农场向经营园区转变;抓住全球结构调整的机遇,把发展城市经济与培育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结合起来,产城融合,构建创新转型的大平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城镇化需工业化带动,也给工业化提供支撑,农垦可以把产业转移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结合起来,依托农场土地资源和区位优势,打造特色产业园区,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继而促进服务业发展,推进产业融合,达到发挥服务业这个最大就业“容纳器”的作用,增强就业创业的活力。
    以政策为导向,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政策支持是确保城镇化得以顺利推进的保证,因此,一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理解,努力打好三张牌,即“侨牌、移民牌、三农牌”,争取国家财政、产业扶持、土地、农业等政策的支持,争取纳入地方城乡一体化规划及区域特色(示范镇)的盘子;二是对位居城乡结合部的农场,要主动与各级地方政府对接,争取与地方共建共用公共服务设施、获取地方政府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资金等支持;三是加强与各级住建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地方政策的支持与衔接,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等;四是在争取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集资房建设等政策资金的基础上创新农垦新型社区开发建设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农场与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合作,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途径。
    突出特色,提升品质。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十八大对城镇化的要求,农垦城镇化要立足农垦实际,体现农垦特色。就垦区的实情,按照统筹兼顾、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一是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总场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分场、村镇产业和人口向场部聚集,加快由“场”向“城”转变;二是在垦区工、农、商齐备的基础上,立足培育农场产业优势,推进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带动其他产业发展,提升农场城镇吸纳就业人口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安置的良性互动;三是立足广西垦区的产业特点,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城镇化的同时,融入生态环保、低碳节能、循环经济、舒适宜居等现代元素,培育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农垦的小城镇规划与建设要在“特色”上做足文章,应从高起步、高定位、高标准、高品质及各自产业优势打造“产业小镇”、新型产城融合示范区,形成集休闲、示范、生产于一体的新型精品城镇,彰显和谐、包容、综合发展的农垦特色。

(作者单位:广西农垦东风农场)
责任编辑:蔡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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