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垦地合作 拓展发展空间

时间:2013-03-01作者:文/安徽省农垦 来源:《中国农垦》2012年第12期

  1998年,安徽农垦整体改制为集团公司,职能逐步从行政管理向公司化经营转变。在推进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发展过程中,安徽农垦面临着许多重大的战略抉择。一是在以农为主的传统产业格局下,如何推进农垦经济转型升级,实行与区域经济的有机融合,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二是垦区多数农场位于城市郊区,在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中,如何守住宝贵的国有土地资源,又充分挖掘出土地的最大效益;三是在社会职能一时难以彻底分离的情况下,如何理顺垦区社会管理体制,纳入区域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垦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安徽农垦审时度势,顺势而为,主动树立开放发展、合作发展的新理念,通过与地方政府等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战略合作,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提高了农垦农业现代化、工业园区化、居住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实现了合作双赢、发展共享的目标。

一、垦地合作主要模式

  安徽农垦的垦地合作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一场一策”的总体思路,已形成多种合作发展的模式。
  (一)改革创新。安徽农垦龙亢农场作为农垦唯一的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以创新垦地合作发展模式为主题,积极开展“现代农业辐射、农村人口转移、农场城镇管理制度改革”三项内容试验,努力实现“农业向规模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的三项试验目标。试验区范围包括龙亢农场及怀远县河溜镇、龙亢镇、徐圩乡。
  试验区获批后,安徽农垦及时与省、市、县对接,围绕试验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健全机制,完善措施,保证了各项试验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试验内容,起草和报审《安徽龙亢农场创新垦地合作发展模式试验实施方案》和《龙亢农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任务目标分解表》。二是编制总体规划。根据试验区垦地一体化发展要求,打破行政区域和体制界限,编制和修改了包括“一场三镇”在内的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验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三是推进试验内容。在现代农业示范方面,加大了资金和项目的投入,开展了现代农业装备服务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等项目建设。通过和周边乡镇签订协议,实施订单农业,扩大良种繁育基地3万亩;已实现土地流转2000亩,在试验区3个乡镇分别谋划建设5000亩的高产田示范区正在推进之中。在产业化发展方面,试验区新增企业3家,招商引资到位额7340万元。在城镇化建设方面,试验区城镇规划已获怀远县人代会通过,商贸城项目已上报省发改委待批,场部几个出入口、城镇道路交叉口得以整治,滨河景观工程效果初现,500余间计1.2万平方米沿街违章占道搭建物全部拆除。
  (二)项目带动。安徽农垦敬亭山茶场位于宣城市郊,场部及山南等地约3万亩土地纳入宣城市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约3000亩在城市中心区。安徽农垦集团根据宣城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以开发建设生态观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主线,与宣城市政府共同实施敬亭山茶场山南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通过农垦代建宣城市主干道、中学、五星级宾馆,解决了农垦土地上市问题,达到了互惠互利的目标。在双方成功合作的基础上,近期安徽农垦与省建工集团及宣城市三方共同投资合作,建设宣城彩金湖新区,项目合作长达10多年,实现了农垦土地开发的可持续性。
  (三)整体开发。安徽农垦淮南农场位于淮南市东郊。省农垦集团以“合(肥)淮(南)同城化”为契机,抓住京福高铁淮南站、淮蚌高速公路、206国道改线、淮河淮上大桥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均经过或坐落于农场区域的发展机遇,与淮南市共同开发淮南农场。2009年7月,成立了“淮南农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与淮南农场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受淮南市政府和省农垦集团公司双重领导,享受区级管理权限和开发区财税、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行使区级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等行政执法权限。省农垦集团公司还与淮南市政府共同出资成立了淮南垦投建设开发集团公司,主要从事淮南市东部滨湖新城区的开发建设。目前,淮南农场4.2万亩土地已纳入淮南市整体规划,合理安排现代农业区、工业园区和新农村城镇化建设等各类用地,11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及东部工业园区等项目陆续启动,整体开发工作稳步推进。
  (四)共建园区。安徽农垦20个农场中有12个位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之内。安徽农垦紧紧抓住这一战略机遇,以农垦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的工业园区为依托,积极争取政策,承接产业转移,实现共建共赢。截至目前,安徽农垦已与淮南市、宣城市、郎溪县等市县合作共建了7家工业园区。其中,与郎溪县合作的十字工业园区,经过几年发展,于2010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并引进计划总投资300亿元以上的浙江海宁经编产业整体转移项目,打造郎溪(中国)经编产业新都。与淮南市合作的淮南东部工业园区,引进的陕西重汽、山西煤机、中国建材等一批知名企业陆续入园并投产,固定资产总投资将达38.4亿元。
  (五)科技研发。安徽农垦与省农科院在龙亢农场共同成立了皖北科技创新中心,成功研发“皖科700”等小麦新品系、“绿旱一号”水稻和“皖豆28”等品种,并开展了水稻中国区高产栽培等国际合作试验。与奇瑞重工股份公司及安徽农业大学分别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精准农业技术、农业装备研发应用、茶树种质资源保存与种质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将展开深入合作。皖垦种业通过与多家科研单位协同攻关,拥有生产经营品种23个,育成自主知识产权品种6个,进入省及国家级试验品种54个,为今后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皖垦种业与甘肃农垦黄羊河集团、宁夏农垦等进行玉米制种合作,前景良好。
  (六)资本合作。安徽农垦适时提出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股份的创新转型发展思路,即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发展,将垦区部分城郊型农场的土地资源变为工商业等资产,在保持国有农场名称和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成立投资发展公司,将农场现有的土地等转型后的资产充实到投资发展公司,实现垦区转型发展。
  为实现实体经济与资本经济“两条腿”走路,安徽农垦还积极试水资本市场。皖垦种业积极引进中国种子集团等4家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为上市做好了准备。安徽农垦参与并发起成立省内第一家农业保险公司——国元农业保险公司,运行良好。今年安徽农垦以控股方式,与省盐业总公司等合作,成立皖垦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仅半年,经营业绩十分看好。此外,安徽农垦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等签订银企战略合作协议,保证了集团发展所需资金。

二、垦地合作的初步成果

  一是提升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安徽农垦与宣城市开创了省内垦地合作的先河。随着合作项目的陆续竣工,扩大了宣城市域面积,改善了宣城基础设施,促进了宣城市发展。与淮南市政府合作建设淮南滨湖新城,有力地提升了淮南市的发展层次和水平。
  二是加快了垦地现代农业建设。安徽农垦倮倮米业新加工线今年正式落户天长市粮食产业园,项目建成将辐射周边水稻订单种植面积达7.3万亩,带动农户8000多户。淮南农场通过“腾笼换鸟”的方式,流转淮南市大通区300亩土地发展食用菌生产,并计划3年内发展到700亩。皖河农场与安庆市、正阳关农场与六安市合作共建了万余亩蔬菜基地。水家湖农场与长丰县共建了草莓示范产业园。这些合作项目的建设,发挥了农垦优势,盘活了地方资源,提升了农垦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同时示范带动了周边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
  三是实现了农垦产业结构升级。安徽农垦在稳定以现代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同时,通过垦地合作,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努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发展。今年,安徽农垦与中石油共同出资3000万元组建安徽中油农垦有限公司,在全省农垦区域内设置营销网点,主营成品油和农资销售,项目已进入建设阶段。农垦通过合作,共同招商,利益共享,不仅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也改善了农垦产业结构,逐步实现三次产业均衡协调发展。
  四是促进了农场职工就业增收。通过垦地合作,实现了农垦职工和当地居民就业不离家、创业不离乡的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和谐了垦地关系。如十字铺茶场通过建设十字工业园,解决了2000多名茶场职工和附近居民在该园区的就地就业。同时,垦地合作还改善了农垦职工的居住条件,敬亭山茶场在农垦与宣城市合作开发中,被安置的1200户职工均住进了商品楼房,彻底改善了该场职工居住条件。

三、垦地合作的主要体会

  (一)把握机遇,解放思想,主动融入。充分把握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同步发展和安徽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合淮同城化、振兴皖北等一系列政策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行政障碍束缚,充分认识到“开放方能融入、合作才能共赢”,形成了“融入、合作、发展”的合力,用真诚的态度和开明的措施主动融入地方区域经济,形成垦地经济社会相互融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思路,坚持原则,稳步推进。在垦地合作中,垦区以城郊型农场为依托,按照“一个中心”、“两个结合”、“三个坚持”,即以加快发展为中心;与省委省政府大政方针相结合,与相关地市发展规划相结合;坚持效益优先,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坚持因场制宜,因地制宜,创新合作方式,坚持由点到面,由单项到多项逐步推广的合作步骤,全面实践“开放办农垦”。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坚持以集团为主导、以农场为主体、以土地和发挥农场现代农业示范带动作用为平台、以项目为抓手、以共赢为目标,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农垦土地资源优势,实现当期效益最大化,长期效益制度化。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妥善安置合作发展中失地职工;坚持规划先行,逐步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三)遵纪守法,规范操作,利益共享。安徽农垦开展的垦地合作是从城郊型农场土地开发运作和充分发挥农场现代农业示范带动作用开始的。在合作开发中,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结合农垦实际,出台了《垦地合作开发管理办法》和《垦地合作开发考评办法》等指导性文件,提出合作开发要求,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在工业项目、公益项目征地中,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在工业园区合作共享中,落实税收分成奖励和长效机制,保证农垦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商业土地上市方面,争取土地净收益垦地双方共享政策。农垦内部按照“存量保证、增量共享”的原则,通过利益纽带平衡集团公司、农场、职工及开发企业等各方利益关系,激发合作发展的积极性。
  (四)统筹规划,提升层次,创新模式。为进一步提升垦地合作水平,统筹规划各场垦地合作开发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农垦系统着手开展了垦地合作开发规划编制工作。从农垦区域发展布局考虑,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开发、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对垦地合作开发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进行前瞻性部署和展望,体现从项目管理到规划管理,变盲目开发为有序开发,变被动开发为主动开发,逐步实现从单一土地开发合作向多层次、多领域拓展。垦地合作开发规划是农垦“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垦地合作开发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各场垦地合作开发和进行垦地合作开发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在垦地合作发展过程中,根据农场在区位、资源、技术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同时结合地方政府发展规划和合作的兴奋点,在合作发展的模式上,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一场一策”的总体要求,探索不同类型的合作模式,用创新的思路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责任编辑:蔡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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