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垦电商工作更好发展

时间:2015-05-06作者: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 来源:《中国农垦》2014年第12期

一、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形势

    (一)全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形势
    2013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农产品总量近20亿吨(不含木材),农产品电商市场交易活跃,农产品、农资、农村生活用品、农村再生资源等电子商务均得到了快速发展。至“十一五”末,我国涉农网站达31000多家,其中电子商务网站3000多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活跃。2013年我国农产品期货品种达到16个,交易额达到31.35万亿元。据全国粮食行业协会统计,国家粮食局系统有粮食市场65家,网上交易额接近2000亿元。其中,中华粮网交易额近500亿元,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网上成交量达到187万吨,交易额72.4亿元。农产品零售电子商务500亿元。
    2、农产品网上交易模式不断创新。京东商城、沱沱工社、1号店、我买网、顺丰优选、菜管家、优菜网等广泛采用“产地+平台+消费者”的模式(B2B2C),将电商平台与农业生产链接起来,直接从产地将农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同时,在县域范围内,涌现了江苏睢宁县的沙集模式、福建南安的世纪之村模式、浙江义乌模式、浙江遂昌模式、吉林通榆模式、甘肃成县模式等。同时移动电商平台如“中国农产品”手机平台已经上线运营。
    3、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格局趋稳。淘宝、京东、1号店、我买网、沱沱工社、顺丰优选、菜管家等生鲜农产品交易额达到250多亿元,形成了多个知名电商企业群雄争霸的局面。据统计,截至去年底,阿里平台上经营农产品的卖家数量为39.40万个。其中淘宝网(含天猫)卖家为37.79万个,相较2012年的26.06万个,有了45%的增幅。阿里巴巴1688(B2B)平台,在农产品网络批发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经营农产品的中国供应商和诚信通账号约为1.6万个,为阿里巴巴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一大亮点。淘宝天猫农产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12.15%。
    4、农产品电子商务潜力巨大。一方面随着淘宝网、京东商城、1号店等电商平台的不断完善,以及第三方支付和物流系统的不断成熟,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使得农产品电子商务具有成本小、门槛低、流通效率高、结算实时便捷、品牌传播范围广等优势。另一方面,原产地农产品直销、跨境农产品网上交易、农产品预售,以及生鲜农产品、非标准化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兴商业模式成为市场热点。网上购物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部分,电子商务成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商业模式。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超1.85万亿元,已成为全球第一,而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为500亿元,仅占2.7%,因此农产品电商市场潜力巨大。
    (二)农垦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形势
    2013年以来,农垦系统的首农集团、光明集团、北大荒、新疆兵团、江苏、宁夏、广西、辽宁等垦区和海南南亚办所属企业,也纷纷加入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在“淘宝网”、“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我买网”等涉农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据统计,目前在阿里巴巴三个网站上开展电商交易的农垦企业共有40家,分别是淘宝23家、天猫12家、1688平台5家。其中,海南省南亚办旗下“海南百果乡热带水果配送公司”,今年“双11”当天网上销售额达到33万元。此外,一部分垦区还开始自建电商网站,据统计,目前自建电商平台的垦区共3个,分别是北大荒“好特网”、光明“菜管家”和首农集团“三元及递”,广东、重庆等垦区的电商平台也正在积极筹建中。电商销售方式已成为农垦农产品传统销售的重要补充,具有很强的增长潜力。
    但从总体来看,农垦系统目前的电商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垦区间、企业间发展极不平衡,规模较小、力量分散。农垦企业在资金扶持、电商培训、人才培养、仓储物流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还比较欠缺,非常有必要由政府引导,大力推动农垦电商科学、有序发展。

二、充分认识农垦开展电商工作的优势

    农垦具备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人才、技术、资本与市场全面联通,是实施农业宏观调控最强有力的抓手,是打造国际大粮商最现实、最可行的载体。信息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制高点,是打造国际大粮商的核心措施。总的看,农垦信息化具有全技术手段、全产业链、全管理环节等特点,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农垦在培育现代企业过程中,要充分瞄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最前沿,以农产品质量全国追溯平台、商贸流通平台、新型城镇化管理、职业农民培养等为切入点,重点在先行先试和集成应用上下功夫,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管理精准化和营销网络化的水平。
农垦发展电商的优势主要有四点:
    一是政策环境支持。各级政府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愈发重视。汪洋副总理向农业部和商务部指示,“要统筹规划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这是一个战略制高点,处理的好,可以让农产品的销售实现跨越式发展”。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2014年下半年,商务部出台了统筹规划、规范秩序、配套建设、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五项措施,并力争从国家层面研究出台支持和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农业部党组成员杨绍品也高度重视农垦电商工作,曾专门作出批示,要求重点推进可追溯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环境的大力支持,为农垦农产品电商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资源优势明显。农垦拥有大基地、大产业和大企业的独特优势,具备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农垦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主要物质基础。同时,从目前农垦电商的实践看,很多垦区企业在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人才,为推动垦区电商工作奠定了技术基础。
    三是企业需求强烈。今年上半年,我们对农垦系统可追溯农产品开展电子商务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2010年,垦区开展电商销售的企业仅4家,到2013年已突增到42家。根据问卷调查,81%的农垦企业“愿意”或“非常愿意”开展电商销售;76%的企业建议由政府统一牵头组织,推动与电商企业合作。同时,87%的垦区主管部门对与电商合作的意愿强烈。可以看出,绝大部分的垦区主管部门和企业对发展电商有强烈需求。同时,追溯项目单位也多次建议从部农垦局层面推动打造追溯整体品牌,整合优质资源,组织力量进行统一推广。
    四是深受电商青睐。近年来,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迅猛,几大著名电商企业均开始拓展农产品电商业务。然而,由于农业生产及流通的特殊性,电商企业难以通过自身力量实现农产品电商的盈利。阿里巴巴、一号店等电商企业也开始了解到农垦拥有的大企业、大基地、优质产品等优势,纷纷表达了与农垦合作的意愿。

三、下一步建设思路与重点工作

    (一)总体思路
    围绕农垦系统到2020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农垦系统组织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优势,按照以两种模式(B2B、B2C)提升两个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的总体要求,坚持政策支持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统筹推进与自主发展相协调、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相促进,以农垦可追溯农产品为切入点,以优势产业为支撑,加强资源整合,加快农垦电商平台建设,树立农垦优质农产品良好形象,切实发挥好电子商务在提高农垦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作用。力争到2017年电子商务平台基本覆盖农垦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形成农垦大电商。
    (二)重点工作
    现阶段的重点是结合垦区实际,做好农垦电商发展的顶层设计,统一思想和认识,加强对垦区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促进垦区企业上下协同,共同推进。具体来说:
    一是建立B2B(网络批发)电商平台。加强与电商企业合作,围绕大宗优势农产品,组织垦区、农垦企业建立统一的农垦农产品批发交易平台,充分展示国有农场在农业生产方面的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优势,拓展大宗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是开设B2C(农垦溯源农产品)电商专营店。与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等主要农产品电商开展合作,组织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建设单位开设统一的农垦溯源农产品专营店,通过专业化团队运营,展示农垦溯源农产品“生产有记录、质量有检测、安全有监管、产品有身份”的综合优势,树立“农垦可追溯农产品”品牌形象,以线上交易带动线下贸易,推动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良性发展,为探索建立农垦统一电商平台积累经验。
    三是鼓励垦区、企业建立电商平台或开设网上店铺。鼓励有条件的垦区采取自建的方式加快电商网站建设,形成具有区域性特点的农产品电商平台,并以联合、联盟、联营等形式,整合优质农产品资源,组建全国农垦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仓储物流基地,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业部农垦局将对条件较好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予以扶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与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电商平台合作的形式,加快农产品批发、零售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培养专业经营人才,切实提高农垦大宗农产品市场控制力和竞争力。
    四是建设农垦电子商务总平台。收集整合各垦区电商平台资源,以电商产品为主线,开发建设全国农垦统一的电商平台。以此平台为纽带,整合产业资源,推动垦区之间联合、联盟、联营,为培育国际大粮商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要求
    电子商务正在引领一场商务变革,潜力巨大,前景光明,也将成为农垦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我们要统一认识、明确思路。做好下一步电商发展的安排部署。
    一是要转变观念,积极融入。电子商务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农垦产品的优势如果不与现代商务模式相结合,不与终端消费市场接轨,不研究消费者新的购物习惯,不随着市场变化做出及时调整,优势发挥不出来就会变成劣势,所以我们必须积极主动融入电商。
    二是要不断学习,大胆尝试。电子商务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着的,新的电商模式层出不穷,除了传统的B2B(网上批发)、B2C(网上零售)、O2O(线上线下)模式,现在还出现了ABC(代理商(Agents)、商家(Business)和消费者(Consumer)共同搭建的集生产、经营、消费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等模式。同时,移动终端购物、微信购物、农产品网上预售、跨境农产品网上交易等各种形式不断出现,有的已经得到了市场和消费者认可。我们要不断学习,了解各种方式的优缺点,结合企业和产品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大胆尝试。同时,各垦区和企业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尤其是在追溯产品的品牌规范、包装规格、统一标识等方面。
    三是要加强监管,便捷追溯。电商农产品的购物人群、消费习惯、包装物流等各方面都与传统的商务方式有一定区别,追溯企业要从产品生产、包装设计、人员配置、物流配送等各方面重新调整,让消费者能便捷购物、便捷查询,对农垦追溯产品留下良好的购物体验。同时,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要层层把关、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和标准,保证追溯信息及时、准确上传,让消费者对我们的产品放心,让农垦追溯品牌在电商市场站得稳、打得响。

(本文系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叶长冮在农垦电子商务培训班上的讲话摘编,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张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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