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新型城镇化研究

时间:2015-05-06作者:曲晓飞 来源:《中国农垦》2014年第12期

一、农垦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

    新型城镇化是中央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农垦城镇化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垦开创发展新局的重要抓手、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对于促进农垦自身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农垦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理念是以人为本,根本目标是增进职工福祉。城镇化是当前和今后最具有标志性的民生工程。城镇化能改善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职工就业创业渠道。随着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文化教育、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物质生活更加富裕,精神生活更加充实,生活质量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能促进社区服务水平和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的提升,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和谐稳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新型城镇化是农垦服务国家战略的有力支撑
   农垦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国家队,国有农场是具有经济性、社会性、区域性的大型农业企业组织。新时期新形势下,农垦要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承担更重大使命、发挥更重要作用,使农垦成为国家屯垦戍边的精锐部队、现代农业建设的精锐部队、保障粮食安全的精锐部队。同时农垦是广大农村区域新型城镇化的精锐部队,屯垦戍边、建设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新型城化相辅相成。提升农垦城镇化质量,形成强有力支撑平台,吸引人才、产业、土地、资金等要素向农场集聚,必将推动农垦在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边疆稳定、保障生态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新型城镇化是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
   城镇化的关键是把农民变成产业工人,需要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农场带动农户。多数农场远离城市,是农村城镇化的先导区和经济增长极,具有服务农场、带动周边的重要功能。当前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突出,随着进城农民逐步落户城市,谁来种地成为重大问题。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的新“三农”,未来的大趋势是全国农业农场化、全国农村城镇化、全国农民职业化,而农场是农村区域城镇化的重要依托和建设平台。2013年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3.4亿亩,预计到2023年全国耕地累计流转面积将到10亿亩,是当前农垦耕地面积的10.9倍,这为农场大规模承接土地流转、吸纳周边农民到农场就业创造了条件。以农场为主体,共建新型小城镇,扩大现代农业经营规模,提升国家对农业经济的控制力;同时实现周边农民就近就业和就近城镇化,增进农村家庭和谐,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四)新型城镇化是促进农垦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引擎
   城镇化能使职工群众分享发展的红利,能有效增强农垦发展的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城镇化带动生产要素集聚、知识传播扩散和消费群体扩大,有利于增强创新活力、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驱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极,会使更多职工群众通过就业提高收入、提升消费能力、升级消费结构,释放消费潜力。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等的巨大投资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城镇化与现代服务业发展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集聚、生活方式的变革、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生活性服务需求扩大;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三次产业联动、社会分工细化,使生产性服务需求扩大。

二、农垦新型城镇化的成效、问题和优势

   农垦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因地制宜、把握机遇,大力推进以农场场部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初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小城镇体系,已经具备在农村区域率先实现新型城镇化的优势和条件,但同时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农垦新型城镇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10年来农垦城镇化率年均提高一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底,全国农垦拥有小城镇1800多个,集中居住人口728万人,城镇化率为51.9%,部分垦区的城镇化率超过70%,例如黑龙江垦区的城镇化率达到82%、安徽垦区的城镇化率超过90%。农垦小城镇建成区总面积3700多平方公里。当前农垦拥有万人以上小城镇310多个,有的已发展成为中小城市,例如黑龙江垦区的建三江常住人口20多万、江西垦区的共青城常住人口19多万、湖北垦区的东西湖农场常住人口超过26万、湖南垦区的西洞庭农场常住人口6万多、河南垦区的黄泛区农场常住人口4.5万多、新疆兵团的石河子市常住人口超过34万。
   2008年农垦实施危房改造以来,累计有150多万户职工搬进了新居,促进了城镇化进程,农场面貌显著改观,职工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较好实现了人口向场部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经济向升级版转变。小城镇的投资和建设力度加大,近三年农垦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超过500亿元,小城镇承载能力得到提升。例如,农垦供水、供暖、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有力促进农垦发展,通过创新驱动、优化结构、集约发展、产业互动、内生增长、生态保护等举措,初步实现了转型发展、高端发展、和谐发展和绿色发展。部分农场吸纳周边农民到农场居住、就业和创业,为解决“三农”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例如,安徽龙亢农场常住人口3万多人,其中吸纳周边农民2.6万人,农场和农村形成了以农场为龙头、场村一体、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新格局。
   (二)农垦具备率先实现城镇化的优势
   农垦小城镇具备成为农村区域新型城镇化先导区的优势和条件。当前农垦广大职工已经较好实现了社会保障的全覆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较高,职工群众能够到场部居住而无后顾之忧。农垦的组织管理、规模经营、产业化运作、集团化发展的集成优势十分显著,能够有效实现人口向场部集中。农垦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较完善,为职工群众以及周边农民到农场居住、生活和就业提供了比较优越的条件。农垦小城镇综合水平、发展质量、承载能力领先农村,为率先实现新型城镇化奠定了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垦事业,国家出台了新型城镇化规划,都为农垦新型城镇化提供了难得机遇。
   (三)农垦具备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基本条件
   农垦新型城镇化的条件优于农村,尤其是产业和人才是农垦新型城镇化的两个核心支撑。农垦经济发展质量优于农村,现代农业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改革成效明显,联合联盟联营战略稳步实施,国际大粮商建设扎实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发展活力释放,发展潜力增强,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坚实的产业支撑和经济基础。2013年农垦实现生产总值5938亿元,经济增长连续10年保持在12%以上。2013年全国农垦人均纯收入为12318元,比全国农村高3422元。农垦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农垦粮食亩产513公斤,粮食商品率高达88.9%,高于全国农村50多个百分点;农业综合机械化率86%;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5%。农垦二、三产业规模稳步扩大,发展质量不断提升,2013年农垦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0家、省级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39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3738家。
   从人才优势看,全国农垦6000多家国有企业拥有经营管理人才20多万名,其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占80%;农垦拥有科研单位368个,科研人员1.55万人;农垦还培养了一批全产业链的职业农工。比较而言,我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9年,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务农农民约占7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务农农民所占比例不到0.1%。
   农垦新型城镇化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在农村区域率先实现新型城镇化的优势和条件,但还存在不少困难:一是垦区间城镇化不平衡,少数农场落后于周边农村;二是与中小城市相比,农垦城镇化的质量亟待提升;三是农垦城镇化投资的80%依靠自筹,随着人口向小城镇聚集,公共产品供给压力持续加大;四是由于农垦体制的特殊性,多数农场城镇化建设未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政策边缘化的问题比较突出;五是保障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的任务艰巨繁重。

三、推进农垦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对策建议

   农垦新型城镇化要以人为核心,以场部为重点,以服务农场、带动周边为基本理念,坚持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生态文明、彰显特色的原则,科学有序推进小城镇建设。要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提升小城镇发展质量、吸引力和承载能力;要突出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产业支撑能力;要突出抓好政策落实,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改善民生;要突出抓好垦地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对于推进农垦新型城镇化进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完善规划,科学发展
   高起点、超前性、科学性地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制定路线图、时间表,明确小城镇的主要功能、建设重点和建设规模。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形势,遵循城镇建设和管理的客观规律,对小城镇远期发展进行科学预测、系统布局和综合指导。小城镇建设同环境与资源的保护相结合,统筹考虑城镇资源的配置,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加强农垦小城镇建设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的相互衔接,促进区域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二)梯度推进,有序建设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根垦区发展水平稳步推进、量力而行,要与垦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人口数量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着眼提高城镇化质量,稳步实现场场有产业、处处好好风景。东部垦区、城郊型垦区和条件较好的农场,要坚持集约发展,使小城镇成为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力度,有序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壮大现代产业体系,保障周边城市的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中部、西部、西南、东北垦区是我国粮食、天然橡胶、糖料、棉花等的优势产区,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城镇化进程中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改变粗放低效发展模式,确保粮食安全和区域生态安全。
   (三)因地制宜,模式多样
   要科学定位城镇功能,注重生活品质和文化塑造,找准特色,避免千篇一律。农场的区位、产业、文化、体制情况不尽相同,地域辽阔、情况复杂,发展不平衡,有的差别显著,决定了城镇化实现途径的多样性。要根据实际,突出农场产业、区域和文化特色,突出小城镇主体功能,建设功能比较完备的综合性小城镇。一是都市卫星为主导的综合性小城镇,主要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垦区;二是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导的综合性小城镇,主要是黑龙江、广东、辽宁、大兴安岭、海拉尔等垦区;三是工业和服务业为主导的综合性小城镇,主要是浙江、广东、江苏、福建等垦区;四产业园区为主导的综合性小城镇,主要是广西、河北、湖南等垦区;五是以现代旅游为主导的综合性小城镇,主要是海南、江西、云南等垦区;六是屯垦戍边为主导的综合性小城镇,主要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国有农场、新疆国有牧场等垦区,以及其他垦区的边境农场。
   (四)产城结合,四化同步
   农垦新兴城镇化进程中,要注重产业发展,防止形成美丽的空城;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必须良性互动。通过产城融合,工业向园区集聚,职工向社区集中,实现职工群众市民化、城乡一体化。立足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有条件的垦区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小城镇经济增长点,保持小城镇发展活力和持续性。以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为重点,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资源重组和企业并购,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大力发展旅游业、物流业、农产品批发、电子商务等产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依托工业园区,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的产业优势,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三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小城镇建设注入新活力。统筹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加快应用,实现与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强化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
   (五)包容开放,协同发展
   加快垦区和地方在产业资源、人才资源、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把农垦土地资源转变成土地资产和资本,在为垦区小城镇发展提供空间的同时,获得公共财政对农垦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持。通过主动合作,促进垦区与地方文化求同存异,相互包容,推动快垦区与地方合作建设小城镇,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对周围农村的吸引力。坚持开放思维,积极有序放宽农场周边农村居民到垦区农场小城镇定居的条件。加强垦区和地方的经济贸易合作,通过场村共建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形式,充分发挥农垦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垦区小城镇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六)沟通协调,落实政策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承载能力。以“水、电、路、气、房、文、教、卫、就、保”等为建设重点,解决涉及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把危房改造和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加快危房改造进程,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加强与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沟通,积极解决小城镇建设的用地指标和住房产权。树立精品意识,切实抓好小城镇的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争取农场生态修复工程、边境农场建设、农场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等重大建设项目,争取设立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资金。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垦局发展计划处)
责任编辑:成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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