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行业指导 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时间:2019-05-07作者:湖北农场管理局 来源:《中国农垦》2019年第1期

湖北省潜江市辖区内有总口、白鹭湖、运粮湖、后湖、熊口、周矶共6家国有农场,垦区国土面积53万亩,自承担“农垦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以来,潜江市农场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调研,积极探索,周密谋划,全力推进。一年多来,专项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行业管理。针对潜江市农垦国有资产数量大、类型多、分布广、监管难的现状,为夯实行业管理基础,做到底数清楚,近年来开展了三项清理清查工作。一是全面进行“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清理。为防止农垦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三资”流失与浪费,对全市范围内的农场开展“三资”清理工作,对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进行清理登记,建立台账,摸清家底。二是开展办社会职能清查。制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推进路线图、时间表,并于2017年11月启动了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三是开展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立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班,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对农垦国有土地权籍调查,查清国有农场依法使用的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做到底数清楚。

(二)组建区域集团。为推进农垦区域集团化改革,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6家国营农场筹措资本股金10亿元,于2017年9月18日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潜江农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作为融资平台,拓展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合作空间,为国有农场提供融资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垦土地开发、农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垦生态保护建设、农场城镇化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农场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及资本运营。2017年11月17日公司出资9800万元,以占股49%的比例,与潜江市城投、潜江市交投共同组建了湖北返湾湖湿地开发有限公司,融资16.8亿元进行湖北返湾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PPP项目建设,全力将返湾湖湿地公园打造成为生态样板、候鸟天堂、休闲胜地。

(三)建设监管平台。潜江市农场管理局与湖北荆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接洽,目前已就资产监管平台软件开发和系统搭建进行实质性操作程序。

二、明确管理重点,落实管理职责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市农场管理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认真抓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五个坚持”(即坚持领导带头、坚持“全覆盖”、坚持依规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为推动农垦改革,保证和监督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切实履行农垦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明确了市农场管理局的三大职责:负责对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登记;负责改组组建垦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试点;负责加大对国有资本投向的专项监督力度,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升国有资本的运行效率和效益。

(三)谋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管理区和农场实行内部政企分开、人员分开、资产分开、核算分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将管理区作为市政府的直属机构,管理区域内的社会行政事务;农场注册登记成为独立法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农场包括土地在内的国有资产。

(四)强化行业管理重点。深化国有农场改革,推进政企分开、社企分开,剥离农场办社会职能,确立国有农场企业属性,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一是管理重点。建立健全农垦管理机构,潜江市农场管理局与潜江农垦集团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明确农场管理局的农垦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建立符合农垦特点、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推进农垦行业管理体制创新。二是发展重点。争取政策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明确农垦国有企业、农场对国有农场建设用地可以进行一级开发;支持农垦企业以自有土地作价入股其它企业,参与企业经营和收益分享;鼓励农垦企业在自有土地上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养老、流通、生态绿色休闲农业等新型产业。三是资金重点。争取市政府支持,将农垦全面纳入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设立农垦现代农业建设专项基金,争取对接国家农垦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不断拓宽农垦企业资金渠道;争取金融部门支持,促进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上市融资,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

三、下一步改革打算

(一)创新人员管理方式。管理区和农场实行内部分开后,干部管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管理区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统一管理,通过提拔、交流、引进、公开招聘等方式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国有农场其他经营管理干部打破级别和编制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制,根据经营规模由农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自主招聘。

(二)创新国有农场经营机制。在农工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规范“两田制”经营机制,强化国有农场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功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股份制、公司制等农业经营形式,鼓励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等与农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严格依照《合同法》规范管理国有农场土地租赁行为,防止简单固化承包租赁关系;加强承包和租赁收费管理,推行收支公开,强化审计监督。

(三)创新土地经营管理方式。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切实加强农垦耕地保护,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生态功能有增强;农垦土地被依法收回后再出让的,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出让土地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依法补充失地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四)创新农垦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发挥国有农场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农垦振兴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鼓励国有农场采取迁村腾地、土地复垦、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代收、股份合作等方式,实行垦地合作,扩大种植面积,提高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能力。加快推进6个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垦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采取“互联网+现代农业”“大数据+现代农业”“旅游+现代农业”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农场开发富有农垦特色的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支持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亮点片区建设,打造生态旅游胜地、湿地观鸟天堂、慢城低碳生活区。提高农垦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水平,巩固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成果,继续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施地域、企业、商品“三位一体”品牌发展战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打造农垦特色的“互联网+农场+追溯+生鲜”电商体系。着力建设农垦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


责任编辑:蔡基松



主办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1035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