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投集团强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时间:2019-05-10作者:成世坤 来源:《中国农垦》2018年第6期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投集团”)坚持把法治国企建设作为加强管理、保障正常经营、维护合法权益和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坚强保证,从顶层设计、章程运用、风险防控、服务发展、依法维权等方面,开展系列实践,取得较好成效,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

一、顶层设计架“大梁”

重庆农投集团立足实际,创新了三大设计。

一是管理体系重构设计。理清集团多资源要素的内在逻辑关系,重新定位母子公司职能职责,按“业务发展、服务保障、多维监督”三大体系重新构造,将集团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责和管控流程进行再造,厘清职能职责边界,明晰各自责任。

二是管理模式实用设计。出台《集团管控手册》,明确管控定位、管控体系、管控模式、管控权限分配和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表单化管理。修订《母子公司管理办法》,建立集团子公司一企一策“混合型”垂直管控模式,构建集团总部“职能型”横向管控模式,实现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管控有力、规范高效、协调互动。

三是管理制度创新设计。新建总部员工晋升管理暂行办法、“四方八能”管理办法、督查督办管理办法、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创新管理办法等制度37项,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34项,沿用20项、废止84项,构建起有“四梁八柱”功效的制度性主体架构,做到“全覆盖”管控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二、善用章程夯“根基”

坚持于法有据、于法管事原则,从严筑牢章程三大根基:

一是修订母公司章程。高度重视章程作为公司运行“根基”功效,派员到光明、首农、神华等企业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根据集团多年运行情况,适应新时代要求,修订完善集团章程,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出台新章程,作为集团上下生产经营管理的“总遵循”。

二是编制子公司模本。按照全资、控股、相对控股等公司不同情形,编制章程范本,根据行业特点、管理架构等,设定适合各子企业发展的内容,突出章程在规范治理主体权责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合理配置股东权利义务,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厘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明确履职程序;依据章程健全基本制度、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细化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等配套办法;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

三是审批子公司章程。指导14户企业按照章程模本,结合各自实际,坚持分类指导,修订完善各具特色的企业章程,采取半年抽查和全年核查方式,检验落实执行情况,坚决纠正与章程不符的规定和行为,进一步彰显章程的地位。

三、创新管理防“风控”

按照先行先试原则,开创性建立法务与风险“1+3”管控体系。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整合法务和风控职能,建立起集团化风险管理体系。在多方借鉴、广泛调研和深入考究基础上,参考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制定《重庆农投集团风险管理办法》,分战略、财务、市场、运营和法律风险五大类147个子类,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流程、预警、处置等,做到清单管理,让所属各企事业单位简单易操作。

二是实施管控配套。出台风险信息分类登记评价表、风险评级指导意见和财务风险标准指标体系三个配套制度,将企业风险管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表单化、流程化,通过开展多层次风险信息收集、三级风险事项评估、风险分类监管处置等,形成台账,及时识别、分析影响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采取措施加以应对,规避和减少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益。

三是大胆探索实践。依照既定防控规则,集团先后召开专题会、协调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30余次,研究分析长江忠诚建司破产、幸福城合作纠纷、美加农司法解散等涉及法律、财务、环保及资产风险,分别确定为A、B、C级,出具分析报告20余份,按照“三重一大”程序,作出针对性强的应对重大风险决策。

四、主动融合巧“背书”

坚持“市场经济、法治先行”原则,将法治国企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

一是主动融入生产经营。出台《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将法务工作渗透于生产经营中,嵌入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和经济合同管理流程,让法律审查成为经营管理必经环节,集团董事会外部董事由律师界知名人士担任,保障依法权威决策;明确法务部作为董事会固定列席单位,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坚持全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未经法务审查不上会,规避违规决策风险。按照于法周延、程序严密、实在管用原则,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制度的研究、制定、审核,审查把关率100%;坚持前期参与、文本审查、事后监督,参与重大经济合同谈判、起草、审核、签约工作,以合法性、严密性、准确性为重点,出具意见书,审查把关率100%;依法对企业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重大事项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审查把关率100%。

二是团队服务生产经营。集团单设法务与风控部,配备专业人员专司法务风控工作;所属14家企业基本实现重点子企业建立独立法务部、其余企业有专人负责法务工作格局;建立法律服务中介库,挑选18家律师事务所入库备选,明确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内容、标准,由集团法务部通过对律所服务态度及响应及时率、非诉法务处理准确有效性、法律顾问执业经验、诉讼类案件代理成功率、重大合同审查等进行监督和评价,由所属企业和集团法务部各50%分值综合打分,根据评分结果优胜劣汰,充分发挥顾问库“智囊”作用。

三是多维监督生产经营。创新监督制约机制,集成检查党建、纪检、督查、监事、财务、法务、运营、风控等,构建多维大监督体系,常态化运行。全年召开大监督工作会议4次,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专项检查55次,提高了监督效率,降低了监督成本。推行子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委派董事、监事57人。创新混合所有制企业监督方式,在中垦乳业和宏帆公司派驻纪检组,实现党的监督全覆盖、无空白。

五、依法诉讼卸“包袱”

坚持法治国企原则,充分运用诉讼手段,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

一是定期分析论证。集团建立法治国企领导小组,定期分析重点诉讼事宜,梳理、厘清、研判各类法律纠纷,制定118件诉讼案件详细推进计划,召开6次党委会、5次专题会,依法主导、分类办理、重点突破长江建司依法破产、市种畜场项目纠纷、幸福城股东纠纷等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专门分析论证华牧资产所涉7家改制企业未尽事宜、佰富高尔夫别墅三期项目26栋定造房屋纠纷集访等历史遗留问题和农投物流大渡口茄子溪丰收二村D级危旧房改造、市种畜场公房安置纠纷等涉法事宜,有效应对,妥善处置,效果明显。

二是评估诉讼风险。凡集团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出现诉讼情形,集团牵头建立案件管理台账,制定案件维权处置方案,组织法务人员、律所及所涉及单位,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经营行为等维度进行合规性论证,评估诉讼风险,做到应诉有方、推进有序。对涉案金额巨大、会对集团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全方位跟踪帮助,先后组织律师团队就正大担保、小贷公司追偿、农投肉品合作经营等纠纷案件召开分析论证会50余次,形成专项报告18个,提出针对性强的建议意见供决策。

三是依法积极诉讼。集团法务部主动介入,以专业视角,全面涉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改革、投资融资、对外担保、产权转让、僵尸企业处置等重点领域及疑难问题。先后主导解决融华股权纠纷、华牧富邦、农垦商贸、重庆万吨由国有控股变参股、友生活物流剥离等涉法难点问题,为集团加快做大做强做优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责任编辑:蔡基松



主办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1035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