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争取政策 扎实推进改革

时间:2013-03-01作者:文/江西省农垦 来源:《中国农垦》2012年第12期

  2010年以来,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先机制后体制”的原则,江西农垦改革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推进农垦企业内部机制改革,第二阶段是深化农垦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截至今年6月,历时两年的第一阶段改革基本结束,第二阶段改革正在积极酝酿。

一、改革的主要背景

  江西农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渐进式发展,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积聚了大量问题。到2009年,这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
  ——企业资不低债。2009年,江西农垦企业资产总额为59亿元,负债总额为70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19%。
  ——历史债务沉重。到2009年,江西农垦企业累计拖欠长短期借款32.96亿元,社保费12.75亿元,职工工资3.27亿元,退休金1.42亿元,职工医药费0.48亿元。
  ——社会负担巨大。通过税费改革,江西农垦场办中小学和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剥离。但直到2009年,仍有203所场办学校和114所医疗机构尚未剥离,场办社区仍由农垦企业负担,每年社会性支出达4亿多元。
  ——“两险”统筹不完善。一是没有做到应保尽保,仍有6.89万在编职工未参加养老保险;二是统筹力度有待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没有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也未能按城镇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政策调整养老金待遇;三是医疗保险标准不一,享受的医疗待遇各异,大多数偏低。
  ——经营机制不灵活。大多数农垦企业仍处于沿袭传统生产经营体系和管理制度的状态,没有及时创新企业引进机制、资金投入机制、项目导入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用工制度和用人机制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用工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国有农垦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0年6月以来,各地党委政府、各级农垦管理部门和农垦企业共同组织实施了以妥善安置职工、落实“一补两险”、剥离社会职能、化解企业债务为核心的农垦企业改革。
  (一)制定“两个方案”。各农垦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先行研究制定“两个方案”,即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从整体上谋划好改革。“两个方案”必须征得绝大多数职工同意,依法依规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从实践看,各农垦企业坚持“三在前”、“三不上”,即坚持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在前、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前、征求职工意见在前,改制方案不成熟、工会组织不健全、职工思想不通的,绝不仓促上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切实把“职工满意、职工高兴、职工答应”的改革要求落到实处。两年来,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全部实现高票通过。
  (二)落实“一补两险”。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及时支付补偿金。完善职工养老保险,执行与国有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同等政策,并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将农垦职工按困难企业政策全部纳入当地国有城镇企业医疗保险统筹。“一补两险”资金由当地政府统一负责,通过资产变现、土地增减挂、企业经营收入、农垦税改资金、财政补助等多种方式予以筹集,列入改革成本。对经费不足的企业,由财政垫付或兜底。
目前,各地都制定了落实“一补两险”的具体措施,根据职工的工龄长短一次性支付补偿金,并按相关政策接续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在落实“一补两险”、有效解除职工后顾之忧的基础上,职工自愿与企业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并在自主选择的前提下,与企业签订了新的用工合同。
  (三)实施“两大剥离”。剥离企业办学校职能,成建制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剥离企业办医院职能,提高现有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截至今年6月底,场办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移交属地政府管理,资产和债务实行成建制移交。教师和医务人员的移交采取多种途径:对于在编在岗且具有从业资格的,实行全面接收;对于在编在岗但没有从业资格证的,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关资格证后予以接收;对于具有从业资格,但在编不在岗的,通过竞争上岗予以接收。
  (四)化解“三项债务”。将农垦企业拖欠职工、银行,以及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全面纳入化解范围。政策性、公益性和社会性债务,一次性予以核销。资不抵债、经营不善、濒临绝境的企业,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破产。产品有市场、技术有优势、管理有水平但缺乏项目与资金支持的企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银行债务,停息挂账,并由政府、银行和企业三家逐步消化。各级财政借给企业的各项借款,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逐步归还。

三、改革的政策保障

  江西农垦改革涉及全省155个农垦企业、31万职工。实施这样一场浩大的改革系统工程,没有政策上的支持、资金上的扶持,根本不可能完成任务。两年来,江西农垦改革主要争取省里出台了以下政策:
  (一)养老保险政策。一是对尚未参保的6.89万农垦职工做到“应保尽保”,参保应补交的单位缴费部分,省财政给予2000年移交属地管理的原省属农垦企业补助90%、市县属农垦企业补助70%,补助资金总额达7.32亿元。二是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原省属12家农垦企业用于安置职工,补助资金总额1.94亿元。三是拨付1.49亿元妥善解决原省属农垦企业欠发退休职工的退休费问题。四是对补缴养老保险费统筹账户部分,采取挂账处理,偿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财政逐年按比例支付。五是对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实行的原“两田制”财政补助,仍按原渠道下拨,继续用于做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接续工作和新增退休人员的补助。
  (二)医疗保险政策。农垦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城镇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统筹政策,省财政每年补助2.6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内退职工继续由财政补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随新单位一起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实现再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身份个人缴费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干部安置政策。农垦企业的离休干部,全部转由其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实行财政供养,保证其按规定享有的政策待遇和生活待遇,增加的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企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参照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安置办法,在企业改制完成后妥善安置。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事业编制身份的,一律保留,没有编制的增加编制,没有职数的增加职数。
  (四)资产处置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加强对农垦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所有农垦企业的国有资产变现一律要招拍挂,实行公开竞价出售。国有资产处置一律面向社会,绝不搞“零出售”和暗箱操作,绝不违反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卖给原经营者,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项目支持政策。农垦企业场部所在地的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在建设规划上统筹考虑,在新农村建设、土地增减挂、扶贫移民、公路建设、小城镇项目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项目建设以及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饮用水工程、危房改造等方面统筹安排,并在资金、项目安排、政策扶持上加大支持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支持农垦企业做好土地确权和发证工作,并把农垦改革与移民搬迁、扶贫开发结合起来。

四、改革的主要成效

  通过两年的努力,江西农垦155户企业全部完成改制任务,安置在职职工19.57万人,占总数的99.3%,落实“一补两险”费用24.81亿元,剥离学校203所、医疗机构114家,化解不良债务31.55亿元,偿还拖欠职工费用5.29亿元,资产负债率下降36个百分点,人均纯收入增加近2000元,走出了一条以改革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成功之路。
  一是实现了“两个全部”、“两个基本”、“两个目标”。职工的“一补两险”全部落实,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部剥离;新型劳动关系基本建立,现代经营机制基本建立;“提升效率、确保公平、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核心目标初步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业有所从、困有所济、劳有所得”的根本目标逐步实现。
  二是兑现了“职工得实惠、企业添活力、社会促和谐”的承诺。通过改革惠及农垦职工的财政补助资金高达25亿多元,全系统GDP累计增长46%、固定资产累计增长98%。20万职工群众通过危房改造喜迁新居,862公里垦区公路竣工,454个农家书屋建成,50万职工群众安全饮水纳入规划并逐步实施,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迎来了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春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的路障一个个被清除,农垦企业在资源、产业、技术、组织等方面的优势更加凸现,看好江西农垦发展前途的投资人纷至沓来。两年来,全系统共引进各类项目486个,实际到位资金达132亿元,为农垦事业的蓬勃发展积蓄了强大后劲。
  随着改革的全面到位,江西农垦事业科学发展的春天已经到来,绿色崛起的步伐已经迈开。下一阶段,江西农垦将以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按照“人口向总部集中、产业向园区聚集、农业向现代化转变”的发展战略,着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业有所从、困有所济、劳有所得”的根本目标,努力开创“新型城区、现代园区和旅游景区交相辉映”的局面,早日绘就“快乐农业、幸福农工、美丽农场”的蓝图,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蔡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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