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搭好平台扎扎实实开展农垦史研究工作

时间:2015-01-26作者:魏克佳 来源:《中国农垦》2014年第9期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农垦史研究工作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基于农垦在新中国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成立农垦史研究的专门社团组织。这个决定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民政部、农业部的大力支持。2013年8月,经民政部正式批准,组建成立农垦史研究分会。这是农垦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它标志着几代农垦人艰苦奋斗所创立的伟大事业,从此将通过有组织地、系统地挖掘、整理和研究,载入新中国宏大而壮丽的史册。开展并加强农垦史研究工作,对农垦这个具有70多年光荣而辉煌历史并在未来振兴中华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系统来讲,意义十分重大。
    (一)开展并加强农垦史研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党史、国史的研究和学习宣传。2013年6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要继续加强党史、国史的学习,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做好现实工作、更好走向未来,不断交出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答卷。开展农垦史研究工作,是全国农垦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道理很简单,只有把农垦的历史及其演变,尤其是那些影响农垦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影响中国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事件、重要人物搞清楚了、研究明白了,才能更好地学习垦史、宣传垦史、借鉴垦史、走向未来。农垦史研究会则是全国农垦和社会各界研究农垦史的最好平台。
    (二)开展并加强农垦史研究,是我国国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中国农垦是老一辈革命家亲手缔造的屯垦戍边、保障供给、培养人才、探索中国现代农业道路的特殊组织,是服从于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力量。农垦从1939党年中央创办第一个农场延安光华农场起,到数十万转业官兵西进新疆沙漠戈壁滩、北上黑龙江亘古荒原沼泽地、南下广东、海南、云南瘴气弥漫的荒山野岭,在新中国漫长的边防线上屯垦戍边,在内地滩涂湖泊垦荒造田,在大城市郊区开辟菜园子,为国家建立起稳固的粮、棉、胶、奶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培养了一支现代农业产业大军,探索出中国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形成了应对重大灾害的国家力量。中国农垦开创了新中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最伟大的一部屯垦史,在新中国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当代中国农垦史在我国国史研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特殊性,值得大书特书。目前,中国农垦史研究已提上国家社会科学研究日程,成为当代中国史研究的重点。农垦史研究分会作为专门研究农垦史的社团组织,我们的会员都生活工作在农垦,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起农垦史研究的光荣使命,向历史和农垦的开拓者、向未来和农垦的下一代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开展并加强农垦史研究,是农垦在新的历史时期,完成国家赋予新的战略任务的需要
    农垦是在特殊历史时期和特定历史条件下,为完成国家赋予的特殊任务而建立的一个特殊组织,其组织形态、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生活方式、思想文化等,都与城市企业和农村农民不同,这在当今世界各国也是绝无仅有的。正是这些特殊性,使得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举全国农垦之力,形成不可替代的国家力量,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境安全。随着时代的变化,历史的发展,农垦的地位和作用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在今年的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上,农业部明确提出,农垦作为我国农业的“国家队”,应发挥好“四个作用”,实现“两个率先”,即:在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上发挥关键性作用、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促进作用、在农业的国际竞争特别是“走出去”中发挥引领作用,以及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方位地研究农垦历史,系统分析农垦在组织形态、管理体制、经营制度等方面的优势和劣势,全面总结过往历史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探寻农垦的发展道路,弘扬光大农垦特有的文化和“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对于准确把握新时期农垦的战略定位,切实加强农垦的改革发展和文化建设,切实发挥“四个作用”和推进“两个率先”,切实担负起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维稳戍边的历史重任,弥足珍贵。
    (四)开展并加强农垦史研究,是当代农垦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从延安光华农场算起,农垦已经走过75年历史。一方面,因为历史久远,战争年代和开发初期的档案工作不大健全,很多史料没有保留下来或因种种原因已经流失,农垦健在的老领导、老同志已为数不多;另一方面,各地农垦近些年虽然参与了国家组织的地方志编修,但史与志有所区别,目前还没有哪个垦区系统全面地研究和编纂过垦区史,更别说全面、系统地研究和编纂全国农垦史了。因此,抢救性地收集、整理、研究农垦史,梳理农垦过去几十年中影响农垦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影响中国农业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等,并从中提炼值得借鉴的经验,对全国农垦讲,已时不待我,迫在眉睫。我们要提高认识,认真开展并切实加强农垦史研究,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做好,对农垦的开拓者们有个交代,对历史有个交待。

二、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农垦史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农垦是一个特殊群体。为此,农垦史研究也相对复杂,内涵丰富,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民生、军事、国家安全等方方面面内容;且农垦的历史跨度大,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发展阶段,农垦的组织形态、管理体制、经营制度有很大不同;加上农垦分布地域广阔,地区与地区之间、垦区与垦区之间有很大差异,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不平衡,所承担的历史任务也有所不同。针对农垦史研究的特殊性、综合性、复杂性,必须理清研究思路,准确把握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
    农垦史研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总目标,以深入研究农垦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为主线,以推动和创新农垦事业为落脚点,运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按照先易后难难易结合、先点后面点面结合、先简后繁简繁结合、先专后全专全结合的原则,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地开展好农垦史研究工作,并以史为鉴,促进新时期农垦事业健康繁荣发展。
    (二)研究对象
    国史是一个国家的发展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研究的对象,在时空上是当代史,是其主权和管辖权内所有的自然、社会存在与变化的历史。自然界变化包括气候、环境、生态等。人物及社会活动变化,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法制、教育、科技、卫生等。农垦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的一支分支学科,是国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研究对象几乎涵盖了国史研究全部内容,既有中国农垦史,也包含地方垦区史、农场史、行业史、部门史、企业史等专史;既有农垦经济发展史,也包含农垦改革史、农垦社会发展史、农垦文化建设史等。
    (三)研究目的
    农垦史研究的主要目的和根本任务,是对农垦在新中国不同时期发展历程及重大历史事件进行科学分析,揭示其发展规律,提炼经验和教训,增强坚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自信,达到总结历史、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资政育人的历史功用。
    (四)研究方法
    农垦史研究需要对史料进行收集、整理、考证、分析等。在方法运用上应力求做到“四性”:
    一是真实性。史料是农垦史研究最基本的元素,史料收集是农垦史研究最基础的工作。我们在史料收集过程中,既要重视档案史料的广泛查阅、收集和整理,也要重视当事人口述历史的采访、收集和整理,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有据可查、去伪存真、去粗取精。
    二是科学性。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是史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农垦史研究必须遵循并努力做到,既要研究农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经验,又要研究农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教训;既要用今天的眼光去研究农垦历史,也要把农垦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去研究;既要围绕农垦研究农垦,又要跳出农垦站在国家大格局上去研究农垦,这样才能科学地反映规律性、根本性的东西。
    三是创新性。农垦史研究工作,应当增强思想性和启发性,要有创新。在梳理农垦不同历史时期改革发展重要事件、重大问题、重点群体和人物时,要切实把继承、发展、创新意识贯穿到农垦史研究的整个过程中,形成创新成果,这样才能更好地起到以史为鉴、资政育人的效果。
    四是系统性。农垦是一个集经济社会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农垦史研究不但包括全国农垦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整体变迁,还应该包括各个垦区、行业、群体、人物及重大历史事件等。这就要求我们在繁杂的史料收集整理中,既要有广泛性,更要有系统性;既要照顾到方方面面,更要避免面面俱到;既要掌握足够多的史料,更要做到粹取精华。
    (五)突出重点
    农垦就其本质来说是个经济组织,农垦史研究应该突出经济史研究这个重点。当然,政治、社会、文化、军事、安全等,在农垦发展历史中是与农垦的经济发展交织在一起的,因此也是农垦史研究的重要范畴,但首先是经济史。只有突出经济史这个重点,对于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发展阶段的划分,才能有所适从,才能牢牢把握特点和主题。因此,在农垦史研究过程中,应策重于不同经济历史时期农垦体制的变化,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总量和主要经济指标的变化,从整体上、全局上找出规律性地、有价值的经验。比如,农垦从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验;农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经验;推进垦区和国有农场经济结构调整的经验;提高垦区经济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的经验;为建设农垦打造国际大粮商和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的经验;为在国有农场建设和实现新型城镇化的经验;为国有农场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和不断提高民生幸福指数的经验等等。

三、搭好平台,坚持为农垦服务的宗旨

    (一)职能
    农垦史研究分会的职能是,组织全国农垦,尤其是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改革有重大影响的垦区、重点农场及企事业单位,研究农垦历史,总结农垦经验;宣传农垦文化、弘扬农垦精神;发挥农垦优势,创新农垦事业。
    (二)宗旨
    农垦史研究分会的宗旨是继承和弘扬农垦精神,服务农垦事业,立足从过往历史找经验,从未来国家需要、从农垦新时期的战略任务中找切入点,着力搭建促进农垦持续发展的大平台;通过研究编撰当代农垦史,总结农垦经验,宣传农垦文化,弘扬农垦精神,增强农垦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专题研究农垦发展重大战略,找出客观规律,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服务,推动中国农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三)服务手段
    农垦史研究分会的服务手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召开年会,总结农垦史研究工作,安排年度农垦史研究工作重点,指导各会员单位理清思路,围绕中心任务有序展开;二是编纂农垦史,包括中国农垦史、地方垦区史、行业史、国有农场史、企业史和重要群体和人物传记等,使会员单位在修志的基础上,提升到“史”的高度;三是组织专家对农垦史的研究工作进行指导,对研究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增强农垦史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升农垦史研究水平;四是召开专题研讨会、座谈会、专题论坛会,组织专家对农垦改革和发展重大专题进行研讨、规划和咨询服务,切实与农垦新时期的战略任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农垦改革发展;五是建立宣传农垦、服务农垦的农垦史研究交流网络,组织指导或协助垦区开展农垦史和农垦文化的各类展览、专题影视片拍摄及各项宣传活动等,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更广空间宣传农垦、弘扬农垦,提高农垦的社会地位、提升农垦的形象,扩大农垦在国家和社会的影响。

四、近期农垦史研究工作意见

    (一)抓好组织落实
    为保证研究任务顺利完成,请各省(市)垦区、重点农场和各企事业单位等会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把此项工作摆上日程,亲自过问、积极支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好,落实领导责任。机关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做为具体工作机构,在人员、经费、物质手段上予以保证。垦区与农场、企业间,部门与部门间,上下层单位间,要统一步伐、协调一致,确保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抓好统筹规划
    农垦史研究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史志、宣传、文教、经济、体改、研究等若干部门和单位,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史料收集和研究任务艰巨而繁重。各会员单位要根据垦区实际,统筹研究并制定好本垦区农垦史研究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不同研究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做到有组织、有保障、有目标、有规划、有分工、有协作、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
    (三)抓好信息平台建设
    确保信息畅通是做好农垦史研究工作的基础。今年下半年,我们将集中力量,建立农垦史研究分会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各会员单位要指定专门的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同时,还要以垦区为单位,通过QQ或微信方式,建立学会与各垦区联络员间的联系网,搭建起畅通的信息平台。
    (四)抓好培训
    农垦史研究工作是项全新的任务。为使各会员单位有关人员尽快熟悉业务,农垦史研究分会准备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到明年上半年,同垦区一起,集中力量,共同抓好专职人员的基本业务培训,通过专家讲课,切实提高研究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研究水平。以后各年,分会还将根据农垦史研究进度及需要,继续开展更加适用的培训,包括高级培训班等。同时,要努力创新培训方式,根据不同垦区的需要,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研讨、咨询和交流相结合,为研究工作顺利开展打牢基础。
    (五)抓好大事记出版
    农垦史研究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设想,到2020年,用6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重点垦区的农垦史编纂,再用几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农垦史的编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任务,首先要做好大事记编纂这项基础工作,我们计划,大约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垦区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请各会员单位回去后,以垦区为单位,尽快组织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多部门、多渠道地开展这项工作,除收集整理现有志书的资料外,还要查找有关地方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以及询访有关人员等,把以往历程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对历史有重大影响的群体、人物和事迹尽可能全面的收集上来,并做到有据可依。研究会将视大事记编纂进展情况,争取再用一年左右时间编辑完成并出版《中国农垦大事记》。在收集整理大事记的同时,请各垦区组织力量,对大事记中的重大事件开展专题研究,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本文系农业部农垦局原局长魏克佳2014年7月1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农垦史研究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摘要,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成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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