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政策 因地制宜改革——吉林省前郭灌区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主要做法

时间:2021-01-12作者:陆伟 来源:《中国农垦》2020年第11期

吉林省前郭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服务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前郭灌区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把准方向、落实政策,改革一次到位

前郭县把前郭农垦的改革发展作为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尤其是在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中,根据前郭灌区各农场的实际,因地制宜,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农垦改革发展政策。

一是吃透政策,准确理解改革精神。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前郭县及时成立了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政策精神,确保改革方向不偏,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前郭县在农场已经剥离教育、卫生的基础上,按照《吉林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前郭县农垦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改革原则、改革范围、改革内容、改革方式、改革步骤等。同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各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是调查摸底,审核甄别职能。办社会职能改革专项工作组利用2个月时间,对8个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债务进行调查摸底,并针对各农牧场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剥离及成立社区工作方案,提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办社会职能逐项审议,对剥离办法进行商议,对成立社区及社区职能、经费等问题进行讨论。经过充分讨论,明确各农牧场办社会职能为13项,分别是:社会综合治理、计生管理、司法、民政、人武、公共卫生、三供一业、消防、畜牧防疫、道路建设养护、土地规划环保、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四是制定办法,实施剥离工作。专项工作组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讨论的意见,制定了《前郭县农垦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及成立社区工作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是采取一次性移交的方式剥离,将各场所承担的13项办社会职能,分别划转到属地乡镇政府管理,同时成立由乡镇政府管理的社区。其中,属于政府职能的,纳入各乡镇政府管理;属于社区职能的,交由社区管理;具备条件的由乡镇为社区提供办公场所,乡镇不具备条件的过渡期内暂由各场为社区提供办公场所。根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各场户数、人口规模和就近管理原则,经县民政部门核定,8个农牧场共成立10个社区,核定工作人员44人,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各场办社会人员中选派,社区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社区换届时,按照社区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各场社区职责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委、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部门工作进入社区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服务配套”的意见》执行。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已于2018年3月完成,各农牧场所承担的13项办社会职能与各场属地乡镇政府及相关直部门签订了移交协议,社区组建工作于4月完成并正式运行。

五是查缺补漏,及时进行整改。按照国家和吉林省关于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前郭县对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个别农场原从事办社会职能人员对改革政策把握不准、乡镇对社区管理指导不到位、个别社区职责不清、个别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没有全部落实等问题,县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立行立改。

二、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改革方法

在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职能划转、人员安置、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从职工群众利益、经济发展和改革需要出发,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方法,有力有效推进改革。

一是职能划转乡镇接盘、社区唱戏。前郭农垦将各农场承担的社会综合治理、计生管理、司法等13项社会职能,采用一次性移交方式从农场剥离。对地处乡镇、具备整体移交条件的红星牧场和哈拉毛都原种场,将所承担的全部社会职能一次性移交给了属地乡镇政府管理;对远离乡镇、不具备整体移交条件的红旗农场、红光农场、莲花泡农场、深井子畜牧场、八郎农场和查干花种畜场,梳理整合所承担的社会职能,通过成立社区承接办社会职能,社区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统一管理。

二是人员安置待遇不减、财政买单。本次改革中,新成立社区的工作人员,由各农牧场从原从事办社会职能工作的人员中选派,工资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待遇保持不变。社区换届后,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各农牧场原行政管理人员如果落选,将由所在农牧场接收。没有进入社区的其他原从事办社会职能的人员,由各场重新安排工作,确保人员全部安置到位。

三是政策覆盖全面落地、持续跟进。《前郭县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县政府将农牧场区域范围内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统一纳入全县发展规划并明确相应的投资来源,实现国有农牧场和属地乡镇统一规划、同步发展。在依法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体系等规划时,将国有农牧场全面纳入国家和省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并根据农垦改革发展需要,稳步加大资金投入。农业农机、危房改造等各项强农惠农和改善民生政策已在农场实现了全覆盖,尤其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县政府已将各农场纳入了县财政预算范围,并按照乡镇每个村5万元的标准,为8个农场的51个分场共安排预算资金255万元。

三、强化领导、多方联动,狠抓工作落实

农场作为国有农业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必然涉及属地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工作的衔接,更会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各部门紧密配合,才能确保平稳过渡。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前郭县把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作为促进全县和农垦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在成立县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各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确保了各农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平稳过渡、人员妥善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在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承担了统筹推进的主体责任,组织涉及办社会职能的县直部门和乡镇,与各农牧场一项一项对接,签属交接协议,做好交接手续,并建立了沟通协调常态机制,全面掌握改革动态,及时调度改革进展,抓好督导落实和统筹协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扎实开展业务指导、清查核实、划转移交、审核把关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尤其是在社区管理和职能上,由县民政部门牵头与乡镇进行对接,明确社区的职能职责,并对选调进入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无缝对接,并且全面覆盖到农牧场。

三是坚持督察促动。坚决守住依法规范的改革底线,加强审计工作,严格落实承接债务的主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全面做好资产移交,还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农牧场办社会职能形成的资产和债务做进一步清查核实,8 个农牧场办社会职能形成的有效资产为3台消防车、债务为687.5万元,消防车在划转时已经移交给属地乡镇政府,对形成的债务在省政府拨付的1276万元奖补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了化解。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民政等相关部门建立监督机制,重点对上级改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作者单位:吉林省前郭农垦集团公司)

责任编辑:成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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