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个驱动” 促进垦区发展

时间:2015-12-17作者:卢江宁 杜仲勋 来源:《中国农垦》2015年第7期

    今年以来,辽宁农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全省农垦工作的重点,坚持以实施创新驱动、改革驱动、市场驱动、开放驱动作为国有农场发展的动力源泉,着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拓宽农工增收渠道,尽早实现全省农垦“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

一、强化创新驱动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精神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辽宁农垦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本要靠创新,要依靠科技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实现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要发挥辽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多,农业科研力量雄厚的优势,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对接,把农场建成其实习基地、教学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开发先进生产模式,在有条件的农场创办科技型龙头企业,培养自己的专家,为农工农户提供有针对性、便捷的服务。要把先进实用技术运用放在突出位置,要在超级稻培育、河蟹养殖和玉米高产等领域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选择有条件有基础的农场与科研院所对接,重点解决种养业面临的突出问题。近期还要着重做好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无人机水稻病虫害飞防控制技术工作。

二、强化改革驱动

    深化农垦改革,就是要将农垦打造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着力在现代农业、新型农民和新型城镇化方面探索和创造模式,引导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新时期农垦的示范带动作用。农垦改革必须有利于促进发展,必须有利于促进职工增收,必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地位作用。要通过改革驱动发挥农垦的组织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突破体制和机制障碍,激发和增强农场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农垦管理部门和国有农场要密切关注改革政策走向,结合自身实际,敢闯敢试,积极探索。要高度重视农垦改革的特殊性,农垦改革要坚持国有属性、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分类指导、坚持统筹兼顾。改革要符合实际,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要把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农场首创精神相结合。利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机遇,把农垦对应的改革纳入本地的规划,为农工家庭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制度支撑。通过改革驱动实现农垦产业升级,实现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搞活,促进新常态下的农垦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强化市场驱动

    市场需求是农业生产发展的方向,农业生产要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引导农场农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向市场紧缺、附加值高的产品调整,向优质特色产品、种养加全产业链调整,放大农业增值增效的空间。新常态下,不少行业和领域产能过剩、市场需求不足,投资趋于饱和,而农业仍然有巨大的投资需求和市场需求。所以要把握在新常态下农业、农村仍然有巨大投资要求和投资潜力的特征,积极争取政策、吸引资金,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储运加工为主的二三产业,拉长产业链条,推动全产业链发展。通过政策和制度创新,引导社会优质资本投向现代农业和农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要推进农垦示范农场建设、扩大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工组织化程度和农业集约水平,注重保护地等可控设施的发展,为农工快速适应市场需求发展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四、强化开放驱动

    现代农业已经与国际市场接轨,已经与全球农业生产体系紧密联系在一起。辽宁农垦要认识这种新变化,要增强开放意识,提高开放水平,掌握市场变化走势,取得指导工作的主动权。发挥其规模经营强、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生产,尽快转变生产经营方式。要集中力量建设好现有的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出口基地,还要注重培育新的出口基地。积极培育农垦农产品优势品牌,强化市场宣传,开辟国际国内销售渠道。辽宁农垦的水稻、水果和水产品是传统的优势出口品种,要继续保持优势做强做大。要将农垦的政策和资金尽力向出口基地和营销平台建设上倾斜,要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加大农垦引进来、走出去力度,带动农垦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全省农垦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作者分别系辽宁省农垦局局长、党组书记,辽宁省农垦局总经济师)
责任编辑:蔡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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