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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四届农交会农垦组团参展的通知

时间:2016-05-27 作者: 来源: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点击次数:1059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及有关企业:

    2003年以来农业部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13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做强做大企业贸易和品牌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第十四届农交会将于2016年11月5-8日在云南省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将重点展示宣传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就,促进农产品贸易,推动农业交流与合作。农垦是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是国家农业对外合作的排头兵,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是全面深化农垦改革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展示农垦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实施联合联盟联营战略,推进中国农垦品牌建设,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我中心受农业部农垦局委托,拟组织全国农垦企业以“中国农垦馆”集体参加第十四届农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主题

    强化质量安全追溯、引导大众良品生活、树立农垦品牌形象、创领中国现代农业。

    二、展区规模与布局

    第十四届农交会室内外展出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包括33个省级展区和12个专业展区及1个销售专区。“农垦专业展区”展位面积约1200平方米,包括66标准展位(3米*3米)。

    三、具体安排

    (一)组织工作

    我中心经济贸易处负责组织具体组团参展事宜,参展垦区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本垦区相关组织工作,并将垦区参展企业名单及所需展位数量于2016年6月30日前填妥《垦区企业参展规模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报送我中心经济贸易处。

    (二)参展费用

    按照“谁参展,谁承担”的原则,由参展单位承担费用。

    1.展位费:每标准展位(3米*3米)费为4500元,由参展企业按占用展位数承担,并于2016年7月15日前汇入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账户。(单位名称: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帐号:110908620910301;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十里河支行(1631)。)

    2.装修费:按照组委会特装要求,在参展企业提出具体要求、提供素材的基础上,由专业展览公司承担统一设计、装饰工作。装修费用按展位分摊。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展馆在展示设计上按照“精品、开发、务实”及“实用、简约、明快”的办展原则,按产品分类设计布展,突出企业和产品,以贸易和洽谈为主,努力打造符合“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要求的高品质农业贸易和交流平台。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第十四届农交会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具体举措。各垦区及参展单位要深刻认识本届农交会的重大意义、特殊主题和主要特点,在筹办过程中,做到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力争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农垦管理部门要充分调动参展企业积极性,做好本垦区及参展单位组织协调工作。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今年农交会突出强调品牌建设和贸易洽谈,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统一协调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农交会的项目推介、经销采购、贸易洽谈、展示宣传、招商引资、技术交流及经贸合作论坛等活动。 
 
    联系电话:010-59199578;传真:010-59199577;邮箱:nkzxjmc@163.com

    联系人:赵慧卿18611961493、韩丽娇15313115093。  

    14届农交会附件.rar 
                                 2016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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