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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时间:2020-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1794

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海南已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产地收购者、屠宰厂(场)等主体从产地向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提供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生鲜乳、生猪除外)及养殖水产品时应开具或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海南省计划在今年底实现出岛瓜果蔬菜全部使用合格证;对虾、罗非鱼、石斑鱼、金鲳鱼及种苗使用合格证基本覆盖;畜禽类产品优先选择以规模养殖场为主的活禽、禽蛋使用合格证,逐步扩大到牛羊等畜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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