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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企业金融需求及商业银行支持策略研究

时间:2021-03-03 作者:农行服务农垦企业课题 来源:《中国农垦》杂志 点击次数:8137

摘要:农垦是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所必须重点关注和支持的客户群体。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调研了农垦集团的经营情况、金融服务使用情况和未来需求。在此基础上,从高度重视农垦金融服务、明确金融服务重点、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和保障业务稳健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农垦改革发展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农垦企业;金融需求;商业银行;金融服务


一、研究背景

农垦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农垦要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建设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切实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经过不懈的努力,农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发展态势良好、组织化规模化程度高、具备一定品牌和市场优势的现代农业企业。

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满足农垦企业的金融需求, 同时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农垦改革发展探索有效路径,助力打造农垦建设大基地、大企业和大产业, 中国农业银行服务农垦企业课题组联合农业农村部农垦局、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于2020 年8-9 月共同开展了农垦企业金融需求问卷调查。


二、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联合问卷调查面向全国农垦,要求各垦区动员辖内农垦企业积极参加,并尽量覆盖各类农垦企业类型。问卷通过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网上渠道发布和收集,由受调查企业高管或财务(融资) 部门主管填写。问卷共设置23 个问题,涵盖企业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和金融需求等。本次调查共收回问卷247 份,剔除重复问卷,并考虑垦区间问卷的平衡性,筛选出有效问卷173 份。反馈有效问卷的企业覆盖全国28 个垦区,其中省级农垦集团公司本部10 家、省级农垦集团下属子公司31 家、区域性农垦集团公司本部24 家、区域性农垦集团下属子公司10 家、国有农场(公司)95 家,其他农垦企业3 家。


三、受调查企业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以种植业为主,部分企业涉及畜牧业、林业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173 家农垦企业中, 农林牧渔业行业企业占82.7%, 食品制造、批发零售、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占比分别为3.5%、3.5% 和2.9%;主营业务涉及种植业的企业占78.6%, 其次为畜牧业(37.0%)、林业(17.3%)、种业(9.8%)、渔业(8.1%)。企业在农业方面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种养基地建设经营(76.3%)、产地初加工(39.9%)以及品牌培育、销售(31.2%),部分企业涉足仓储保鲜(19.7%)、精深加工(12.1%)和现代物流(11.6%)等。调查数据显示,农垦企业以种植、养殖等第一产业为主, 部分企业拥有农产品初加工和销售能力,但较缺乏精深加工能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弱。

(二)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规模较大,盈利情况良好。在调查的173 家农垦企业中,总资产达1 亿元以上的占53.2%, 其中31.2% 的企业总资产规模超过5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000 万元以上的占42.2%,其中28.3% 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 亿元;71.1% 的企业盈利,其中有59.0% 的企业近两年持续盈利,12.1% 的农垦企业成功实现扭亏为盈。通过对比不同规模的农垦企业,可以发现省级农垦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含中央直属垦区,以下统称“省级农垦”)的盈利状况最好,85.3% 的省级农垦企业在2019 年实现了盈利,其中82.9% 的企业连续两年实现了盈利,2.4% 的企业成功扭亏为盈。区域性农垦集团及下属子公司( 以下简称“ 区域农垦”)和国有农场在2019 年的整体盈利数量占比相当,但区域农垦连续两年盈利的占比较高,达到了61.8%,国有农场仅为49.5%。部分农垦实现了跨省经营,其中省级农垦较为明显,36.6% 的省级农垦实现了跨省经营,22.0% 的省级农垦实现了跨5 省以上经营。

(三)资金管理及融资权相对集中,少数企业拥有自主权。从资金管理方式看,34.7% 的企业采取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由集团对资金进行统一支配、管理和使用,对外支付时由集团账户下拨资金;48.6% 的企业资金由公司管理和使用,集团负责对资金进行监督;13.3% 的企业采取资金集中分散混合管理模式,成员单位可预留部分资金管理、使用;3.5% 的企业已成立财务公司,资金由财务公司集中统管代付。从融资模式看,有26.6% 的企业由集团本部统借统还,45.7% 的企业采取报批后自主融资方式,45.7% 的企业采取自主决策、自主融资的融资方式。从不同类型的农垦企业看,国有农场经济规模较小、分子公司少,因此本文重点分析集团化趋势明显和规模较大的区域农垦和省级农垦情况。从融资方式看,选择“经报批后自主融资”的区域农垦和省级农垦分别为50.0% 和73.2%。从资金管理方式看,选择“资金由公司管理、使用,集团负责监管” 的区域农垦和省级农垦分别为38.2% 和58.5%;而选择“部分资金由集团统一管理、使用,部分资金由公司管理、使用”的比例分别为29.4% 和12.2%。造成这种差别的主因,可能是由于省级农垦拥有更多品牌优质的上市公司,为了符合内外部监管的要求而采取了“资金由公司管理、使用,集团负责监管” 的资金管理方式。

(四)土地确权登记进展较快,部分企业已开启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进程。截至调查时点,在受调查的173 家农垦企业中,已经有130 家企业基本完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占比达到75.1%。(注:到2019 年底,按面积算,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比例达到92%,“两个三年”任务基本完成。)部分农垦企业已经开启土地资源的资产化和资本化进程,10.4% 的企业开展了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6.9% 的企业开展了土地作价入股。另外有少数企业开展了土地承包收费权质押(2.3%)、土地承包费资产支持证券(1.2%)等方面的创新实践,以增强农垦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如北大荒、海垦控股、广西农垦等。从不同类型农垦企业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情况来看,国有农场(87.4%)和区域农垦(88.2%) 的土地确权进展较快,省级农垦(36.6%)的进度则相对较慢。这可能与省级农垦土地确权发证登记在省级农垦集团名下、其下属分子公司不具备确权登记发证主体资格故而不进行发证有关。同时,调查数据显示,区域农垦在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中表现活跃, 其在土地作价入股(17.6%)、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14.7%)和土地承包费收益质押(5.9%)等领域占比最高。面临自身资金匮乏和产业发展旺盛的融资需求,区域农垦将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视作获得资金支持的有效途径。


四、金融合作及需求情况

(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农商行是服务农垦企业金融需求的主要力量。国有农场、区域农垦和省级农垦均与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占比相对稳定,分别为50.9%、45.4%、58.5% 和9.5%、17.9%、12.6%。同时,农垦企业的规模与其和农商行、股份行的合作关系呈现负相关的趋势,国有农场、区域农垦和省级农垦与农商行的合作占比前高后低,依次为28.7%、29.6% 和11.4%,而与股份行的合作占比则前低后高,依次为0.7%、0.0% 和11.4%。

(二)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集团化企业融资方式较丰富。调查结果显示,有86.1% 的企业将银行贷款列为前三项主要融资方式,其次为债券融资(8.7%)、股权融资(8.1%)、产业基金融资(5.2%)、信托融资(1.7%)、理财融资(1.7%) 等方式。从不同规模的企业来看,国有农场、区域农垦和省级农垦在“前三项主要融资渠道”中选择非银行贷款类融资业务的占比依次为15.2%、34.1% 和%。调查数据表明集团化农垦企业的资本化水平相对更高,融资方式更丰富,占比也相对更大; 区域农垦在债券融资(12.2%)、股权融资(9.8%)、理财融资(4.9%)和产业基金融资(7.3%)等多个融资渠道中占比均超过国有农场和省级农垦。

(三)金融需求仍以传统金融业务为主,但逐渐产生新兴需求。在各类型金融服务中,存款及结算、资金及账户管理、融资融信三类业务列需求前三位, 选择上述三项业务需求的受调查企业分别占样本总量的63.0%、56.6% 和53.8%。同时,企业的需求也呈现出由单一的传统金融服务逐渐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变,希望在网络金融、投资理财、供应链融资、产业基金、投行业务等方面展开业务合作尝试。不同类型农垦企业的新兴金融需求不尽相同, 国有农场更倾向于投资理财业务(11.6%), 区域农垦更倾向于产业基金(26.5%)、 供应链融资(23.5%)、网络金融(20.6%)、金融租赁(14.7%)和投资理财业务(11.8%),而省级农垦企业更热衷于投行业务(15.8%)和供应链融资(22%)。通过对比不难发现,相比于国有农场和省级农垦,区域农垦在融资融信、产业基金、供应链融资和金融租赁等偏融资类的金融需求中表现较为旺盛, 这与前述情况一致。

(四)未来融资需求涉及领域较广,合作潜力大。最需要银行融资支持的前5 个领域是:日常生产经营(69.9%),种植养殖、加工制造、仓储等固定资产投资(57.3%),农产品收购(49.7%)、高标准农田建设(31.2%)、土地整治(30.1%)。此外,在农旅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农机购置、垦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链上的职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等方面也有大量的金融需求。不同规模农垦企业最大的融资需求均集中在日常生产经营方面,且随企业规模的扩大,需求更为旺盛,国有农场、区域农垦和省级农垦分别达到了62.1%、79.4% 和82.9%。除日常生产经营外,与农产品收购和生产设备购置相关的融资需求也随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增强,占比分别达到47.4%、50.0%、53.7% 和22.1%、32.4%、34.1%。国有农场在农旅产业融合发展(42.4%)、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6.3%)和产业链金融(10.5%)等方面表现出了较强的融资需求。区域农垦企业则在种植养殖、加工制造、仓储、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和园区建设等固定资产类投资方面有比较强烈的融资需求,这可能说明区域农垦普遍具有较强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愿望。

(五)不同企业在融资中侧重点差异大,省级农垦更注重价格因素。从整体来看,农垦企业在融资决策和合作银行选择中,贷款额度(32.9%)、价格(34.7%)和担保条件(13.3%)是其最主要考虑的三方面因素,而对于贷款的时效(6.4%)和期限(5.2%)则考虑的相对较少。不同规模的农垦企业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存在较大的差异。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其对于贷款额度的考虑逐渐变少,占比从41.1% 逐步降至14.6%。同时,对贷款价格方面的考虑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占比从22.1% 增长至70.7%。这种差异可能与不同类型农垦企业的贷款可获得性和议价能力相关。


五、商业银行服务农垦企业的建议

农垦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发展,农垦展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和逐渐旺盛的金融需求,形成了一批优质的农垦企业,是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客户群体。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农垦金融服务。

(一)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农垦的核心优势在“农”,商业银行深化金融服务农垦也应紧扣这一重点,围绕农垦企业核心优势和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加大金融服务和支持力度,着重支持农垦企业在粮 食、重要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战略储备物资、民 生领域和其他重点优势产业的发展,助力农垦打造 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和大产业。

(二)根据需求特点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针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农垦企业,重点支持的方向应有所侧重。

重点支持国有农场的基础性金融需求。国有农场具有规模小、数量多的特点,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其存款结算、资金管理和投资理财等基础金融需求,帮助农场提升管理效率和资金利用效率。对于企业化改革较彻底的国有农场,应适时择优支持其合理的信贷等融资需求,助力企业生产发展。重点支持区域农垦核心业务相关的融资需求。区域农垦集团处于“企业发展生命周期”的成长期, 在这一时期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比较旺盛。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积极支持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的区域农垦集团在核心业务和优势产业上的投资项目,如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加工和仓储设施建设、畜禽养殖产能建设、机械化作业和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项目。同时,调查问卷显示,区域农垦集团对土地承包收费权质押、金融租赁等新兴融资担保方式持有更开放的态度,商业银行可以择优介入、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支持省级农垦的综合化金融需求。省级农垦集团规模大,经营范围广,普遍经营状况较好, 往往是本地区的农业龙头企业。针对市场化改革较彻底、经营实力强的省级农垦集团,商业银行除了常规的融资业务外,要重点关注其在融智、并购重组、发行上市、农业数字化等方面的多元化金融需求。重点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满足其在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食品制造、农旅融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走出去等领域发展的全能需求。

(三)创新多种担保和融资渠道。积极尝试通过农垦土地承包收费权质押、大型农机具质押、牲畜活体抵押、商标权质押、耕地占补平衡节余指标预期收益权质押等多种抵质押方式与农垦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拓宽农垦企业融资渠道,探索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相结合的融资模式,创新以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贷款和以土地收益权为标的公司债等新型融资方式。

(四)提供全链化和数字化综合金融服务。全链化和数字化是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应当紧跟科技发展的趋势,积极服务农垦企业数字化农业和全产业发展。探索通过智能收付系统、商品溯源码、智慧农业等数字化场景服务助力农垦企业转型升级。围绕“农垦企业+ 农场职工”、“农垦企业+ 种养大户”等联合体,支持联合体扩大种养殖规模和现代化水平。围绕农垦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创新金融产品供给,帮助客户畅通资金链、交易链。

(五)保障业务稳健发展。一方面,农业是弱质性行业,总的来看涉农金融业务风险较高、保障较弱;另一方面,农垦企业发展质量参差不齐,整体盈利水平、经营能力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为保障银垦合作行稳致远,农垦金融服务要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重点支持优质客户和项目,重点支持企业核心业务发展,合法合规推进各项业务创新;要加强银垦信息沟通和互信互利,共同提高对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合规风险的识别、预警和防范能力,确保双方合作不出现杂音。


( 课题组成员: 孙希晨、郑斌、何源源、黄德霞、陈子春)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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