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农垦事业的历史嬗变(下)

时间:2025-06-19 作者:罗利华 来源:《兵团党校学报》 点击次数:2821

二、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新时期党拓展农垦事业的发展路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垦事业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大规模地发展农垦事业。

(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农垦事业不断发展

解放战争胜利后,全国形势有了明显转变,短期内的大规模战争基本结束,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人开始考虑军队参加生产,创建军垦农场等军垦组织。1949年人民解放军进疆后,党中央就指示新疆部队自己动手,解决经济问题。为此,1950年1月,新疆军区发布了大生产命令,要求所有军人参加劳动。驻疆部队一手拿枪,一手拿坎土曼,一边进行剿匪,一边进行生产,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在1949年至1954年间,新疆军区所属部队共创建了43个军垦农场,在开荒种地发展农业的基础上,还创办了现代工矿企业,为新疆现代农业和现代工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51年,受新疆驻军大办军垦农场的启发,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提出大力发展国营农场的任务,要求每个省至少兴办一个国营农场,国营农场开始在各省区大量涌现。1952年,中央军委发布转业命令,将解放军15个师转为农业建设师,“分布在新疆、甘肃、宁夏、江苏、山东等省、自治区,以他们为主建立了一批农场。”1952年,政务院和中央军委决定抽调2万多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战员,组建林业工程第一、二师和一个独立团,奔赴海南岛、雷州半岛参加橡胶种植事业,创建了大批军垦农场。1954年,经过毛泽东的亲自决定,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复电同意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新疆兵团成立时,总人口17.5万人。1955年,中央军委命令驻山东半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农建二师8000多名官兵,集体转业到黑龙江省去开创军垦农场。1954年至1957年,又批准总数达2.28万人的铁道兵部队官兵转业到黑龙江省去开发北大荒,创建了8个大型军垦农场。1956年,为加快我国农垦事业的发展,党中央决定成立国家农垦部。农垦部成立后,初步理顺了全国国营农场的管理体制,促进了农垦事业的快速发展。

1958年,全国有10万余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复员转业到生产战线之中,其中的7万余人毅然挺进北大荒参加农垦建设。1968年至1971年,由于国际国内形势十分严峻,在毛泽东“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思想的指导下,各大军区把所辖区域内的国营农场组建为生产建设兵团,最多时全国生产建设兵团达到13个之多。正是因为改革开放前党中央加强对屯垦戍边事业的领导,我国的屯垦戍边事业才能在西北、东北、西南和华南等地区得以创建和不断发展壮大。

(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农垦事业发展壮大

我国的屯垦戍边事业在“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下遭受了重创,计划经济的农垦管理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领导集体从加快垦区发展、维护边疆稳定、巩固国家边防的战略高度出发,强调要加强对我国农垦事业的领导,大力推进垦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壮大农垦经济实力。

为拓宽农场创收门路,提高农场的经济效益,党中央提出国营农场要兴办农工商联合企业的思想。1978年9月,邓小平视察黑龙江垦区时指出:“农场不仅要搞粮食,要变成农工商联合企业。”1979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暂行规定》,这个暂行规定指出,从一九七九年起到一九八五年,对农垦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的财务包干办法。同时该规定指出有利润的企业可以自己发展生产,资金不足企业自己去银行贷款。这种自负盈亏的财务包干制度,打破了农场吃“大锅饭”的习惯思维,激发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垦经济的发展。这一规定实行到1993年才结束。根据邓小平的指示,国务院和农垦总局开始在国营农场中试点和推行农工商联合企业。1979年9月,兴办农工商联合企业的思想被写入党的正式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1985年以前,国营农场利润不上缴……尽快建成农工商联合企业。”1983年,邓小平针对部分国营农场职工群众对自负盈亏的责任制存有疑虑,在会见外籍专家时明确指出:“打破‘大锅饭’的政策不会变。……基本原则是搞责任制,这一点是肯定的。”邓小平的这一表态,消除了人民对责任制能否长期坚持下去的顾虑,加速了国营农场改革的步伐。

按照邓小平关于实行责任制的指示,全国各垦区的国营农场在吸收以前实行过的“定包奖”“三定一奖”等责任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时情况,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新疆兵团为改变不适应团场生产力发展的经营管理体制,解决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问题,鼓励职工试办家庭农场,这一措施试行后,新疆兵团各农牧团场的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1983年,国家农牧渔业部开始在全国推广新疆兵团创办职工家庭农场的经验。1984年中共中央发出的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肯定和推介了职工家庭农场这种模式的责任制,要求国营农场继续实施改革,“实行联产承包,办好家庭农场。”

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明确对农垦经济体制进行权力下放农垦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兴办职工家庭农场、推行承包责任制等方面的改革。要求各相关部门给农垦企业充分放权,“使其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不吃国家的‘大锅饭’。在农垦企业内部,要围绕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和推行各种经济承包制度,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破除企业内部的‘大锅饭’。”在党中央领导下,职工家庭农场开始在全国各大垦区迅速推广开来,之后各垦区基本上都实行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职工家庭农场成为国营农场联产承包的主要形式。

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增强各垦区综合实力,国家大力推进垦区经济体制改革。199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的报告》。针对垦区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和完善等问题,《报告》指出要在双层经营体制、发展非公经济、农工商企业试点股份制、发展企业集团、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继续推进农垦企业改革。提出将国营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职工家庭农场和其他形式的小农场不改变国营农场的国有属性。同时提出“要继续鼓励发展集体经济,支持个体经济的适当发展,……继续搞好农垦工商企业的股份制试点,稳妥地推行住房制度和劳动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发展企业集团。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2001年,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的意见》,这个《意见》指出国有农场在农副产品和战略性物资供给,在边疆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和民族团结,在巩固国家边防安全等方面作用显著。但农场使用的国有土地被地方单位大肆挤占,一些农场土地权属存在较大争议,且个别地方的纠纷或械斗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为使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提出了依法确认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加快国有农场土地登记发证的工作步伐、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切实解决国有农场土地问题等四条意见。国务院同意和转发了这个《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遵照执行。

2010年1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出台《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意见》就农垦系统内部的政企关系,中心垦区城镇化建设等问题做出了规定:“进一步理顺农垦系统政企关系,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将垦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适当选择集中连片、经济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心垦区设立市镇。”国务院办公厅不仅很快同意了这个《意见》,并把它转发给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2010年12月23日,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上强调,“十二五”农垦工作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加快转变农垦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农垦科学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创新农场内部体制机制,完善垦区集团化体制特别是完善和规范母子公司体制,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大力加强垦地合作,加快农垦“走出去”战略。

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经过持续改革开放,全国农垦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农垦生产总值首超4000亿元,达4212.47亿元,连续9年保持12%以上增速。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33.1%、41.5%和25.4%。人均农垦生产总值31691元,同比增长12.6%;人均纯收入9344元。粮食实现“八连增”,总产量达到3198.65万吨,为国家提供商品粮2820.93万吨,商品率为88.2%。完成工业增加值1379.34亿元,实现利润361.46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5477.98亿元。

三、新时代党全面推动农垦事业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农垦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新疆兵团、黑龙江垦区、海南垦区等地调研视察农垦改革发展情况,并就如何推动农垦改革、壮大农垦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同时,党中央高度重视农垦事业的改革发展,指导制定了一系列重要制度规定,极大地推动了农垦事业的改革发展,壮大了农垦系统的综合实力。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第一次到新疆和兵团视察,在视察新疆兵团时,专门在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召开兵团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讲话中深刻阐明了党中央组建新疆兵团的原因,强调党中央是从治国安邦战略布局和强化边疆治理重要方略的角度出发在新疆组建兵团。针对一些人对新疆兵团重要性认识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兵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分析中国历朝历代在边疆地区实行屯垦戍边的历史规律,系统总结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以来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进行屯垦戍边的历史经验,高屋建瓴地提出兵团要根据国际国内局势和新疆稳定发展形势,与时俱进地深化改革,强调兵团要在调节社会结构、推动文化交流、促进区域协调、优化人口资源等方面发挥特殊作用,成为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对农垦经济在我国国有农业经济、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进行了充分肯定。对农业发展环境、国际竞争、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边疆社会形势等进行了深入分析。进而提出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的七条主要措施: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新土地管理方式。该《意见》还提出要发挥农垦在农业对外合作中的引领作用,加强薄弱地区农场建设等措施,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发展。

黑龙江垦区土地资源丰富、气候条件好、农业生产基础好,新中国成立以来就一直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长期以来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推动黑龙江垦区农垦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和2018年两次亲临该垦区,亲自为黑龙江垦区的发展壮大擘画蓝图、指明方向。2016年视察时强调,黑龙江垦区要坚持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整合资源资产,优化升级产业,将垦区打造成我国农业领域的大航母;2018年再次视察时强调,要高度重视北大荒的土质问题,不断优化该垦区的土质;提出北大荒的农业生产要走绿色发展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不断调动农场工人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机械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垦区牢记农垦系统的神圣使命,深刻分析各自面临的内外形势,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不断推进垦区各项事业的改革,推动了农垦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新疆兵团承担着党和国家赋予的维稳戍边特殊使命,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特殊体制,在积极履行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巩固国家边防重要职责的同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兵团深化改革擘画的蓝图,不断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对职工的身份地进行了确权,极大提高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持续优化新疆兵团国有资本的布局结构,实现了国有资本的有效保值和快速增值;不断推进水利、教育、医疗、体育等各领域的改革,提高了兵团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2012年以来,经过全面深化改革,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生产总值由2012年的1197.21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696.58亿元。

黑龙江垦区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农垦改革的各项要求,2018年,在黑龙江农垦总局的基础上成立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2020年更名为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体制由政企合一模式转为企业化管理体制。黑龙江垦区按照企业化模式进行了改革,承担的社会职能逐步向地方政府移交,减轻了企业的包袱,增强了发展动能,推动黑龙江垦区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2023年,北大荒集团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其中北大荒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44亿元,同比上升18.37%。其他垦区也都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积极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垦改革的政策。2015至2016年,海南农垦加快改革步伐,在剥离办社会职能方面,将92家医院、88个水库和所有公安派出所全部移交给地方政府;在集团化企业化改革方面,于2015年底挂牌了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宁夏农垦实施了进一步去行政化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法人治理模式,江苏农垦也开始分片区分阶段地实行农场企业化改革。2018年,福建农垦在古田农场(该农场是福建农垦系统最大的农场)大力实施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将农场承担的社会职能全部移交给长泰县经济开发区银塘办事处。2018年,广西农垦牵头组建广西糖业集团,着力打造糖业企业“航母”,同时,还支持永新畜牧集团打造广西乃至全国农业领域“航母”。

经过全面深化改革,全国农垦系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2023年,全国农垦“全年农垦经济实现生产总值9904.53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34.3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911.3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658.80亿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农垦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3.6%、39.5%和36.9%。人均生产总值71354元,增长2.9%;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836元,增长9.6%。”

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垦事业发展的历史嬗变中,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在不同的时期,根据不同的形势,采取不同的方式,领导农垦建设者推动农垦事业的顺利发展。新时代,中国农垦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与时俱进地深化改革,离不开持续激发农垦人的内生动力。


【作者简介】罗利华,男,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屯垦研究所所长,教授,研究方向:兵团史、屯垦史。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兵团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研究”(项目编号:22&ZD214)、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中国农垦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实践与历史经验研究”(项目编号:23BDJ093)阶段性研究成果。

【编辑说明】分上下两期,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责任编辑:农垦经济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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