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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情况第10期(农垦改革发展专递第5号)

时间:2016-04-11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16826

广西农垦
扎实推进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发展的意见》印发后,广西农垦局积极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关于进一步推进广西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现已完成第五稿的修改工作。

    一、起草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西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自2015年起,连续两年将出台《实施意见》作为重点改革任务,将“加快农垦改革发展”列入2016年自治区领导牵头负责的重点改革调研课题之一。作为改革牵头部门和课题组成员单位,广西农垦工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广西农垦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2015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后,广西农垦工委及时调整和补充了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职人员加快推进《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

    (二)认真部署工作。广西农垦工委(局)领导班子组织召开工委会(局务会),集中学习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通过深入基层单位调研、到兄弟垦区交流学习、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研究和布置落实改革发展工作任务,制订了《广西农垦改革发展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保障。2月15日,区深改组第十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广西农垦工委迅速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2月下旬召开全区农垦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和部署落实工作。根据《广西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实施意见》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广西农垦工委将主动作为,坚决按时完成。

    (三)深入基层调研。2015年至今,广西农垦工委(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起草小组工作人员8次深入垦区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单位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情况。其他分管领导也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分别到下属单位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职工对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跨区交流学习。2015年至今,广西农垦工委(局)领导带队分赴上海、江苏、甘肃、安徽、海南、山东、黑龙江等兄弟垦区考察学习,就推进农垦改革发展进行相互交流和促进,撷取了丰富而又切合农垦实际的经验和做法。

    (五)学习领会文件。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印发前,广西农垦既深度参与了部分工作,先后5次参加了文件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的讨论修改,承办了一期全国部分垦区改革工作座谈会,为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打下了良好基础。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印发后,农垦工委召开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和驻邕企业主要领导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农业部农垦局的要求,特别发文要求垦区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并在垦区进行广泛宣传,掀起了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的热潮。

    (六)全员参加培训。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印发后,广西农垦工委(局)领导带队,选派局机关处室和农场、产业公司、商业企业、园区公司、专业集团、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共97人,参加了农业部农垦局举办的全部7期“农垦改革与发展轮训班”,大大超过了原有分配名额,实现了主要部门和核心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并计划继续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以达到各层领导干部全员培训的目标,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奠定了良好基础。

    (七)积极汇报工作。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印发后,广西农垦工委主要领导就农垦改革发展进展情况和工作计划向自治区分管领导作了多次专题汇报。以《广西农垦改革月报表》《广西农垦改革简报》的形式向自治区党委深改组办公室、政研室等部门汇报农垦改革工作,目前已报送14期。同时,广西农垦工委(局)主要领导先后两次到北京向农业部农垦局领导专题汇报广西农垦改革工作。3月10日,农业部农垦局就代拟《实施意见》(第二稿)复函,指出代拟稿符合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充分体现了广西的特色和特点,有些方面有所突破,并提出了四点修改建议。

    (八)重视起草工作。在学习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和开展调研工作的同时,广西农垦工委(局)十分重视研究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起草小组于2016年2月2日完成了《实施意见》初稿,2月16、29日和3月8日分别召开了3次起草工作专题会议,分别修改完成了第二、三、四稿。广西农垦工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了所有会议,和其他起草工作人员一起对文稿进行了认真、民主、热烈的讨论。

    (九)广泛征求意见。广西农垦工委(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11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含调研座谈会),征求意见范围覆盖101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17个局机关处室。共收集到书面修改意见118份、1062条,经梳理整合为235条。不管是局机关中层干部,还是基层单位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在认真领会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的基础上,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农垦改革事业、勇当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的意识十分强烈。结合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以问题为导向,由农垦工委主要领导带领起草工作小组有针对、分重点地对一些单位和部门进行再次调研,修改完成了第五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召开一次广西农垦局领导班子会议,对《实施意见》第五稿进行研究修改,形成第六稿。

    (二)向广西区分管领导和农业部农垦局作专题汇报,根据所提意见修改并形成第七稿。

    (三)召开一次广西农垦工委(局)会议,对《实施意见》第七稿进行研究修改,审定形成第八稿(呈报稿)。

    (四)计划于2016年4月底前,将《实施意见》(代拟稿)呈报广西区党委深改组办公室。

                                                                      (广西自治区农垦工委、农垦局,第四督导组)




辽宁大洼农垦
推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开创发展新局面

    大洼县隶属辽宁省盘锦市,全域为国有农场体制,是辽宁省最大的国有农场群。县域分为13个农场、1个苇场、一个农业开发区,总人口24万人,在籍职工9.2万人(含退休职工4.6万人),耕地面积73万亩。近年来,大洼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有关决策部署,成立了深化国有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王家农场为试点单位,启动了全县国有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在集团化企业化改造、办社会职能改革、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主动作为、锐意创新,开创了垦区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主要做法

    (一)加快推进集团化企业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王家农场成立了国有独资的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组建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初步形成了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公司下设农业发展公司、水利机械发展公司、米业公司、旅游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商贸公司等6个子公司,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对子公司实行目标管理,各子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子公司层面积极探索资本多元化改革,其中,中尧米业公司是由集团公司与盘锦东润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股份制公司,集团公司以土地和部分资金入股、实现控股51%,投资1亿元建设粮食仓储、加工项目,解决了全公司水稻晾晒、储藏、加工问题。通过以上改革措施,农场作为经营性集团公司,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突出了市场主体地位,初步形成了市场化经营模式和运行机制。专业化子公司层面积极打造品牌,实现资金、科技、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产业化格局基本形成,生产经营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二)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实现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王家农场将行政与社会性职能剥离,交予镇政府负责。政府重点强化社会化服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农场则以经营土地资产为主,集中精力发展壮大二、三产业。农场与政府分设财务,各自独立核算。农场经费主要来源于土地和生产经营收益,政府经费主要通过财政税收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分场与村同样实行政企分开,打破一村一分场格局,分场与村委会人员不兼职、工作不交叉,各自履行职责。通过改革,形成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农场和镇政府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企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活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政府精简了机构和人员,财政负担得以减轻。

    (三)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开展适度规模经营。集团公司通过与农工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以每亩1000元的租金共收回由农工分散经营的3.5万亩土地,根据地块自然分布划分为13个分场、208个作业区,由下属农业发展公司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一是统一组织生产。对作业区水稻生产实行“八统一”,即统一组织生产管理、统一技术指导和培训、统一种植规程、统一安排种植品种、统一配置生产资料、统一机械化作业、统一用水、统一核定产量和劳务费定额。二是全程机械化作业。购置了插秧机、大型水稻联合收割机、大马力胶轮拖拉机以及运输车辆等机械,全公司3.5万亩水稻除田间管理外,全部实现机械化。三是实行标准化生产。按照国家有机食品认证和欧盟认证标准,制定粮食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统一购入优良品种,全程采用有机肥、生物药,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通过实行统一的规模经营,水稻种植亩成本降低40余元,亩产量提高150斤,水稻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一等粮标准,远高于分散种植时仅30%达到一等粮标准的水平。

    (四)打造水稻全产业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按照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集团公司围绕水稻产业,建成以物流公司为龙头的物资供应链,以机械公司为龙头的服务链,以米业公司为龙头的加工链,以商贸公司为龙头的营销链,构建了从原料(水稻)到产品(大米)到商品(品牌)的产业链条,形成了专业化、一体化的分工、服务和经营网络,集团公司成为了名符其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时,围绕“中尧”打造品牌,提炼国家有机认证和欧盟认证的核心内涵,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了网络、实体店销售和大客户直供相结合的营销体系。集团公司成立近一个月,就签订大米销售合同500余万元,实现网上交易收入200余万元。

    二、成效与启示

    (一)主要成效

    1.影响改革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土地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王家农场在二轮承包未到期、一半以上职工未退休交回土地、经济田分散在职工手中呈“碎片化”家庭经营的情况下,以回租方式打破了30多年来家庭承包对农场的历史性束缚,整合了3.5万亩土地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大大提高了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产出率和综合效益。虽然租地成本较高,但从一年的经营成果看,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资源集中方式。二是改变了60多年以来政企不分的历史。通过这次改革,在统一的党委领导下,农场以企业身份经营土地、发展相关产业,镇政府负责管理区域内经济、社会事务,政府不再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也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和活力,新型政企关系得以构建。 

    2.制约改革的部分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一是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得到了统一。王家农场改革试点运行一年来,既创新了体制机制,又形成了产业体系,当年实现了较为可观的经营利润,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王家农场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他们认为:改革势在必行,改,总比等更主动、更有效。近年来,受市场、物价等因素影响,靠小规模种地致富的可能性已越来越小,农工增收已达瓶颈期。同时,受土地束缚,绝大多数农工又走不出去。通过改革,农工既获得了稳定的土地租金收入,又能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二是资金问题找到了解决途径。钱从哪里来?是改革面临的一大难题。王家农场通过银行贷款、与大企业签约、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等途径,使生产投入和新项目投资中所面临的资金困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3.扭转了多年农场亏损、职工不增收的局面。集团公司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分别组建生产、加工、销售各类专业化公司,实现了资金、科技、人等要素的优化组合,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高,现代农业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15年集团公司实现了扭亏为盈,经营收入达到4380万元,产业链条中种植环节实现经营利润1000多万元,其他产业环节均有盈利。同时企业与职工实现了利益共享,按户均10亩土地计算,年稳保租金收入1万元;户均外出务工、经商人均纯收入约3万元,每户2人可增收6万元。留在农场作业区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工,管理200亩责任区的劳务费、埝埂种豆、超产奖励、养蟹等收入户均可达8万元左右。农工的增收瓶颈得到有效解决。

    (二)几点启示

    第一,集团化是农垦加快发展的主导方向和重要手段。通过实行集团化,可有效打破部门、企业、行业的垄断和恶性竞争,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利益联结机制,助力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第二,企业化是农场改革的核心和主线。农场只有实现企业化经营,才能真正与市场接轨,成为市场的主体,充分发挥各种优势,促进企业进一步快速、可持续发展。第三,解决好职工利益问题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只要职工利益在改革中得到放大,职工就会支持,否则改革难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王家农场的改革试点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阶段性成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本结构过于单一,风险防范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质量和速度,股份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经营体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完善。二是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农场多年不搞经营,缺乏必要的人才培养和储备,企业化的薪酬制度也尚未建立。三是农场改革发展成本较高。改革过程中职工安置、职工社保、垦区建设、生产经营等都需要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目前对国企改革和农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保护政策来源都十分有限。

    根据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的精神,2016年,大洼县委、县政府将在王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按照省农垦局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工作。一是启动大洼农垦集团化改革。按照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试点要求,在大洼农垦局基础上组建中国•大洼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其他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推进农场公司化改革,引入战略投资,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完善内部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集团公司为战略管理、投资决策、资本运营和资产监管中心,各子公司(农场)和专业化公司为生产经营主体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将辖区范围内所有农(苇)场和县属其他国有企业都吸纳进来。二是大力推进农场企业化经营。推动农场与所在地政府实行政企分开,组建农业经营公司,以管好、用好土地资源为基础,大力推进优势产业发展,打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三是探索推进国有土地资源资产化、资本化。组建大洼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工作,进而推进土地资产实现资本化运营。

                                                                              (辽宁农垦局、第八督导组)

    督导简讯

    1、2016年3月26日,西藏农牧厅汇报《西藏自治区国有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王守聪局长与局有关处室、第一督导小组部分人员共同听取汇报。

    2、2016年3月14日,辽宁省农垦局、盘锦市、大洼县共同汇报近期农垦改革工作情况,彭剑良副局长、吴金玉副主任与农垦局有关处室、第八督导小组部分人员共同听取汇报。

    3、2016年3月7日,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汇报农垦改革工作情况,王守聪局长、彭剑良副局长与局有关处室、第四督导小组部分人员共同听取汇报。

    4、2016年3月7日,陕西省南泥湾农场汇报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主要开展的工作,王守聪局长、彭剑良副局长与局有关处室人员共同听取汇报。

    5、2016年3月4日,受河南省农垦局委托,河南省黄泛区农场汇报《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王守聪局长、彭剑良副局长与局有关处室、第八督导小组部分人员共同听取汇报。

    6、2016年2月17日,河北省农业厅汇报农垦改革发展意见起草情况,王守聪局长、彭剑良副局长与局有关处室人员共同听取汇报。

    7、2015年12月28日,广东农垦总局汇报推进垦区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工作进展情况,王守聪局长、彭剑良副局长与局有关处室人员共同听取汇报。

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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