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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垦经营管理体制研讨会综述

时间:2020-12-29 作者:经济研究处 来源: 点击次数:16241

2020年12月18日,由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主办的创新农垦经营管理体制研讨会在福建厦门成功举办,共有来自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云南等15个垦区的省级农垦管理部门、区域性农垦企业集团、典型农场代表近50余人参加本次研讨。会议聚焦归属市县管理的区域性农垦集团和农场公司发展的良好实践,交流借鉴集团化垦区的经验做法,分析研判垦区企业发展趋向,为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创新提供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

与会代表介绍了本垦区区域性农垦企业集团组建的基本情况。河北垦区以市为单位组建了4个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按照2019年11月承德市政府印发的《承德市农垦集团组建方案》,以御道口农垦实业集团公司为核心,鱼儿山牧场、孤石牧场、红松洼牧场、卡伦后沟牧场分别成立公司,加入市级农垦集团,形成“以大带小,融合发展”格局。内蒙古垦区组建包头市农垦集团和磴口市农垦集团两个区域性专业公司。包头市推进农垦企业整合重组,在原有包头农垦集团和红旗农场基础上组建了包头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盟垦区在原农牧场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内蒙古兴安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铁岭在原铁岭市两家子农场和铁岭市三江口农场整合组建铁岭市农垦企业集团,实行二级法人治理结构。吉林垦区指导全省产业特色鲜明、具备良好发展基础、区域内2个以上农垦国有农场的县市,探索组建区域性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目前已组建区域农垦集团公司14家。浙江余杭集团将原15家分子公司整合重组成9家全资子公司,完善母子公司管控题字;长兴县整合4家农场资源,探索开展区域农场抱团发展模式。福建垦区完善福州市农垦集团治理结构,实现了集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向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改制,下属8家农场企业改制,初步建立母子集团公司管理模式;整合福安市农垦和农业资源,成功组建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控制国有土地和涉农国有资产。江西垦区组建区域性农垦企业集团31家,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54家。如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2020年4月注册成立,其中抚州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33亿元,占注册资本33.34%;其余10个县(区)股东以其拥有的农垦公司整体资产以股权入股的方式合资组建,资产评估共计147.32亿元。湖北垦区整合6家农场成立潜江市农垦集团公司,服务农垦现代农业建设;整合武汉开发区和汉南农场,成立武汉经开区农垦集团。云南垦区结合农场属地到县的管理体制,探索组建县市级农垦企业集团。按照实施意见,县(市、区)原则上设立一户农垦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保持农场数量和独立企业法人地位。垦区目前已组建两家县市农垦集团,河口县农垦集团在县属4家农场基础上成立,景洪市农垦集团在市属5家农场基础上成立。

部分垦区农场介绍了农场公司企业化经营的实践与做法。一是组建集团,成立公司。如,河北垦区依托农场丰富资源、良好生态、土地规模集中、组织化程度高、职工素质强优势,全省27个农场发挥各自优势成立了23个集团公司;20个农场发挥专业特色,组建种业、乳业、水产养殖、优质稻米、生态种养、休闲观光等各具特色的32个专业化公司,为实现区域集团化奠定坚实基础。山西大同市国资委积极组建大同农垦产业集团公司,拟将其管辖的涉农企业兼并到大同农垦产业集团公司中。内蒙古巴彦淖尔成立管理型农垦公司。山东郯南农场初步形成以郯城县兴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为集团总公司、6个专业化子公司经营的新模式。为打造农垦集团化管理框架,实施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增至2000万元,集团与专业化公司建立生产资金管理考核制度,为专业化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加强对专业化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二是优化农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如,河北邢台国营柳行农场2019年组建河北柳行垦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一业特强、多业并举”的总体发展思路。辽宁东港市五四农场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以农垦高产创建项目为载体,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创新经营方式和养殖模式,实现立体混养模式,提高港湾养殖的综合经济效益。三是强化资本运作,积极盘活各种资源。如,河北垦区以产权为基础、资本为纽带,通过独资或控股专业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利用独资子公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农业经营,利用控股子公司进行非农场产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此创造经济效益。河北中捷友谊农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理顺集团管理层级,探索“中捷集团+专业子公司”的运营模式,进行市场化运作,探索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中捷集团作为母公司,始终保持国有独资所有制形式;专业经营性子公司及农业分公司,实行多元化投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浙江余杭集团累计完成6.26万亩土地的作价评估,评估总价值52.5亿元,评估资产已注入农林集团,转增国有资本金,集团总资产达100亿元。湖北荆门市政府和五三农场2012年共同出资成立湖北农谷实业集团,2019年以股权为纽带,由屈家岭管理区和农谷实业集团共同出资成立湖北五三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实现5亿优势资产注入。湖北沙市2018年9月注册成立湖北沙市农场集团有限公司,下辖29家子公司。四是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整体推动农牧场改制为国有控股、职工个人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职工股处置方案》《职工持股平台方案》等已经印发执行,预期2021年底,建立在岗职工“职工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实现“职工股”的规范化管理。福建农垦在农业经营管理体制上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对相对集中的农场采取建立区域性集团管理,强化承担农业统一经营;二是对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基础的农场实行企业化和公司化管理,强化农场在农业经营中的主导地位;三是对农业发展基础薄弱的农场仍采取双层经营管理。

国有农场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是关注的重点之一,结合农场实践,与会代表介绍了土地资源利用的经验做法。河北垦区农场收回土地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土地换年金方式。如中捷农场自2004年起,先后对自然村和生产队进行土地转型,协议收回土地,同时给予农民、农工每人每月400-500元的转型生活费,至2013年农工所承包的土地到期,土地全部收回,进行统一经营。二是身份田货币化方式。如汉沽农场取消职工享受的“三田”,所收回土地面向社会统一发包,由农场农业总公司统一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家属所先享受的1亩基本田,按照承包指导价返还给家属。三是反租倒包方式,如鱼儿山牧场通过“反租倒包”形式流转耕地承包权,2015年初共整合集中使用耕地2万亩,牧场代为管理,主要面向社会发包。内蒙古垦区近几年也积极探索土地回收,实现统一经营。如,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对“职工身份置换田”、“零负担田”“农场规模田”到期收回,收回土地由农场集中统一管理和经营。对部分到期收回,比较零散及农场不具备统一经营的土地作为市场田对外租赁经营。通辽垦区白音塔拉农场打破分场界限,对全场所有土地进行重新调整,对耕地进行集中分配。巴彦淖尔垦区通过重新清丈土地,将新增土地统一管理。包头农垦集团采取身份田货币化回收土地,给予退地职工增加补助经费。辽宁铁岭农垦集团三江口公司积极盘活土地资源。一是对原有承包租赁土地重新进行调整,收回了退休职工、死亡人口、整户迁出人口承包租赁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二是通过改革加速土地流转。公司土地流转登记数据占耕地总面积的44%,很多种植大户利用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种植。三是推进土地托管。2020年三江口公司实行土地托管8000亩,农工每亩降低成本42元,农机合作社每亩获利40元。铁岭农垦集团对两家子农垦公司部分未利用地和坑塘水面进行重新整理,改造新增耕地86万亩,并将其作为可进行项目建设的土地进行市场交易,通过作价出资,投资入股,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吉林前郭县2020年年初印发调整农垦国有耕地承包租赁价格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县级层面,率先对农垦耕地加强承包和租赁收费管理做出政府行政规定。乾安县大遐畜牧场在职工家庭承包租赁经营基础上,通过土地返租、职工入股方式逐步集约土地达到5万亩,运用水肥一体化技术和全程机械化手段种植玉米,实现了粮食增长、企业增效、职工增收,其实际经营面积成为全省最大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江西大茅山集团公司在土地确权基础上,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积极争取土地降等(一降一升每亩可获取1万元左右的土地开发资金),截至目前,已完成降等土地3910.36亩,为后续发展储备了一批可观的资源。

江苏农垦集团作为集团化垦区代表,介绍了垦区土地模拟股份制经营和实行公司化一体经营做法。2008年,江苏农垦在总结新洋农场、弶港农场经验基础上,在全垦区推行模拟股份制,并要求各农场先行试点。农场模拟股份制经营的生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一级核算”,即农场—生产队—大队三级管理,场部财务部一级核算。在利益分配上,承包体实行按资、按劳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劳务报酬按月发放,进入生产成本;投资收益按股分配,按年度兑现。模拟股份制经营促进农场整体效能提升。以新洋农场为例,2007年其土地租金收入2500万元,收支难以为继,2008年也就是改革的当年,其租金及分红收入5500万元,实现了效益翻番。2011年江苏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017年苏垦农发在上交所上市。在农业经营管理体制上从模拟股份制经营向公司化一体经营转变,实行纵向一体化经营,强化经营型管控,建立以亩效益为核心的生产经营及农产品全面质量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考核体系。借助先进集成的农业技术体系、生产模式和装备支撑,麦稻平均单产比全省高出150斤以上。

针对与会代表谈到的垦区农场发展和农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省级层面管理手段有限。在推动农垦发展方面,缺乏指导垦区经济发展的手段,垦区产业化水平不高。二是部分垦区城郊型农场土地逐渐被当地政府征用,部分农场土地除一部分职工身份田分给职工耕种外,大量土地对外承包,农场只收取一定承包费,经营管理职能严重弱化。三是土地资产化资本化方面尚未有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政策,垦区国有土地在资产化、资本化方面缺乏政策支持,融资困难,农场产业发展缺乏有效资金支持。四是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健全。企业的行政化倾向没有根本扭转,相当一部分农垦场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母子公司治理体系还不健全,存在两张皮现象。五是主导产业优势不强,产业化水平不高,农垦产品品牌价值不明显,竞争力弱,农产品销售渠道有限,大型农场的拉动作用不明显。

针对垦区农场下一步发展的打算和希望能到的政策支持措施,代表们也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一是建议在农垦系统内部成立一套投融资专门机构,为农垦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项目资金保障。二是建立农垦企业发展项目资金,优化农垦企业项目申报流程,推动农垦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强化垦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职能配套,强化行业指导和服务。四是进一步健全农垦联络平台,使各农垦企业之间形成一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产业互通、以强带弱的纽带关系。五是加大对农垦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农垦经营管理水平。六是协调推动政府出台化解农垦办社会历史债务的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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