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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垦改革取得新成效

时间:2017-10-10 作者:钟恳 来源:农民日报 点击次数:472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垦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农垦改革发展做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期农垦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2015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24年来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对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新时期农垦战略定位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央农垦文件出台一年多来,在农业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各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垦系统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农垦改革各项重大举措落地,着力推动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农垦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农垦的地位作用进一步提升。

各地各部门支持政策举措纷纷落地。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文件精神,一方面大力推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另一方面积极会同中央有关部委制定配套文件,多层次、多渠道落实扶持政策和资金。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出台了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中央有关部委共出台8项配套文件。中央财政2015年先期安排了10.5亿元支持农垦启动办社会职能改革,2016年再拨付4.36亿元支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2016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5.65亿元、扶贫资金4亿元、基本建设资金17亿元、危房改造资金8.5亿元支持农垦改革发展。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农垦企业纳入国家政策性收储。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已经国务院同意即将正式运营。

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针对制约农垦改革发展的难点重点问题,在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等方面部署了20项改革试点任务,共有35个垦区的457个单位承担了试点工作。广东、海南、安徽、宁夏、湖北、河北等6个垦区承担了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为不同类型垦区全方位推进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2017年,分别在海南、江西召开了深化农垦改革现场推进会,宣传推广改革试点示范经验,取得了较好反响。为切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建立了中央改革办、中央有关部委和农业部三个层面的督察督导联动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形成了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督导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落实机制。

“两个3年”改革重点任务取得新突破。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农垦改革中较为难啃的硬骨头,中央文件明确规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及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各地加紧谋划改革措施、加快出台配套文件、开展摸底调查和经费测算。截至2017年9月底,已有16个省出台了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方案、28个省出台了农垦土地确权工作方案,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进一步细化。全国农垦1785个农场中有1064个完成了教育、医疗和公检法职能剥离工作,其中617个农场全部完成了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447个农场完成了公检法、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的移交。全国农垦5.49亿亩土地中已有2.06亿亩完成了确权登记发证;685万亩土地经评估作价后注入农垦企业,共新增资本金360多亿元。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成效显著。各垦区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整合重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垦区集团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截至2016年底,农垦企业资产总额(不包括土地)已达1.49万亿元,年营业收入7269.4亿元,年利润超过172亿元。目前,17个集团化垦区下属企业中有40%开展了股权多元化改革,全国农垦已培育上市企业36家;18个非集团化垦区组建区域性、专业性集团33家;153个农场完成了公司化改造。大力实施联盟联合联营战略,推动成立了中国农垦种业、乳业、辣木等产业联盟以及教育培训和农场联盟,成立了中垦天然橡胶、种业、乳业、融资租赁等股份公司。其中,中垦融资租赁股份公司成立仅一年来,融资租赁规模已达1.5亿元,实现利润1020万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创建各类现代农业示范区600多个、产业化经营组织6000多个,通过租赁、代耕代种代收等方式经营农村土地近3000万亩,农垦示范带动中国特色新型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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