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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面向21世纪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十大关系

时间:2020-03-06 作者:顾焕章 来源:乡村与区域发展微信公众号 点击次数:15565

编者按:

       顾焕章教授于1997年发表的《论面向21世纪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十大关系》,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建设方面的战略指导价值和意义 ,堪和毛泽东著名的《论十大关系》报告相媲美。文章全面论述了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处理好的诸如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物质投入与科技投入、生产手段现代化与制度现代化、农业产业化与农民组织化、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等十大关系,对我国农业跨世纪发展战略与途径选择提出了具有创见性的研究结论。

       20多年过去,反观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但许多问题和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是作者理念太超前还是社会进步太慢,值得深刻反思。重温顾老文章,对现今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实施,政府与农民关系定位、农业产业化、国际农业科技借鉴等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价值和意义。


论面向21世纪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十大关系


顾焕章  南京农业大学


当前,我国农业跨世纪发展战略与途径选择,不仅是国内热点,也已成为国际论坛的热门话题之一。在我们以中国农业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支撑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而引以自豪的同时,更要充分地认识到我国农业改革与发展中所面临的困难,如农业资源稀缺,自然环境恶化,社会环境偏紧,农业弱质性与农民素质低并存,等等。中国能够将一个什么样的农业带入21世纪,中国农业能否继续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整个人类作出重大贡献,完成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关键取决于如何处理好所要面对的十大关系。

第一 土地生产率与劳动生产率

我国目前农业劳动生产率极低,数亿人从事农业生产,这是我国农业落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农业比较利益低的重要原因。毫无疑问,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今后我国农业的努力方向,是农业现代化所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只有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才有可能提高农业比较利益,提高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农民收入提供更多剩余产品给其它部门,这是许多非农产业发展的前提。

但是,从世界许多农业发达国家现代化轨迹来看,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初期,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土地生产率,这种现象如出在我国,将可能引起更为严重的问题我国精耕细作传统,农作物复种指数高,产量也比较高,农业机械化如果不能与农艺技术有机结合,很可能降低复种指数和农作物单产,从而降低土地生产率。在我国剧烈的人增地减、需求扩张人均粮食占有量下降的严酷现实约束下,难以接受土地生产率降低,从而农作物总产量降低的选择。

这个冲突的背后,存在着深层次的矛盾:效益与产量的选择农民的理性经济行为目标取向是尽可能多的获取收益,因而有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内在冲动;而政府追求实物产量最大化。尽管从长远的观点来看,两者完全可以同步提高,但是要充分认识到初期可能出现的反向关系。出路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配套实施有助提高土地生产率的农业技术。

第二 有机农业与无机农业

无机农业是有机农业的对称,亦叫做“石油农业”,指依靠无机物,即工业产品来提高农作物产量的耕作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无机农业在提高产量方面获极大成功,一度被认为是农业发展的唯一选择,甚至被片面理解为无机农业就是现代农业二战后特别是60年代以来其弊端逐渐显露,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成本提高食品安全性降低,因而有机农业开始从理论研究步入实践范畴,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生长期调节剂和牲畜饲料添加剂等,依靠生物的有机物来提高农作物产量。但是有机农业普遍产量较低。

有机农业在国际上尽管呼声很高,但由于产量低成本高,难以推广。我国农业发展正处于无机物投入不断增长阶段,强大的需求压力,迫使我们要不断提高产量然而,对无机农业的弊端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运用无机物投入增长产量,又要不断发展科技,降低其有害性一面,努力实现两者的结合,形成互补,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

第三 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从农民利益考虑,必须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否则,农民不可能有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既是农业现代化所追求的目标,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动力但是在现实中,眼前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发生矛盾冲突,用牺牲环境来提高经济效益已不是个别农户行为,甚至已成为部分地区政府行为。生态环境的破坏已不仅是危及后代人,已经直接严重危及我们这一代农业资源的破坏与环境的恶化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城市工业“三废”;乡镇业“三废”;农业生产中大量工业品的使用。

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起可持续发展观念。农业生产的第一要素是土地,土地对农业而言不可替代,而宜耕地土壤的形成需经历以万年计的漫长过程,所以,亦不可再生。

为了生态效益不受或少受损失,应采取主动姿态,在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追求在更高层次上的新的生态平衡。从农业生产角度来讲,尽量利用生态系统内能量转换和物质的循环过程,积极发展与运用相关技术,努力优化环境,比如植树植草等,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

对农业资源与环境的破坏不全来自农业,所以生态效益的提高应为全社会的责任;农业的落后与弱质性的现实制约,使单纯靠农业内部实现两者统一极为困难;农业生产牺牲经济效益而形成和提高的生态效益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效益,所以应该得到社会补偿。

第四 物质投入与科技投入

现代化农业的实现必须要有大量生产要素投入,如资金、化肥、石油、机电等,但根据经典生产函数理论,在技术不变条件下,投入报酬递减在现实中,我国农业虽然总体上物质投入严重不足,但已出现某些要素投入报酬递减比如化肥,从1984年~1994年,我国化肥用量由1739.8万吨增加到3318万吨,增加90.%。同期粮食增长9.1%。化肥亩均使用量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倍以上,在部分地区边际收益已接近零。

所以,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增加科研开发、推广、教育培训费用,推进技术进步,提高技术层次和技术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一个严重的问题是,我国农业科技投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呈现负增长,导致8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基本上没有重大技术创新,有份量的农业科技成果数下降,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位徘徊,科技推广受阻,农业增长中的科技贡献率在30%上下游动,单产水平提高速度变慢。

在一些地方财政支农比重与科技投入增长均滑坡的态势中,首要的是增加投入,但是,农业生产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将物质投入与科技投入相匹配,中性技术与偏向技术相结合,以期提高边际效益,获取总体最大收益。

第五 生产手段现代化与制度现代化

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总的倾向是强调生产手段现代化比如,以农业机械化、化学化水利化、电气化等为主要追求目标,而对制度现代化重视不够,以至于在我国农业生产手段现代化取得长足进展后,小农体制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事实证明,生产手段现代化与制度现代化应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片面强调任何一方其发展都将受阻当前,农业投入严重不足极大阻滞了农业生产手段现代化进程,根源在于目前体制与制度约束,因而制度创新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譬如,土地产权制度、农产品流通体制要素市场、农业投资体制等,亟待变革与创新。

第六 农业产业化与农民组织化

农业产业化被认为是目前强化农业产业,提高农业比较利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已初见成效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实现农业产业化,都必须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比如贸工农一体化,应为独立的有机整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此,必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只有这样,目前所形成的种种模式才能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否则农民无法有效保障自身利益,永远处于被动地位,依然会出现过去长期存在的、至今仍然普遍未改观的农业利润轻易被工商业所掠取的现象,这将导致任何一种模式的存在都是短暂的。

农业产业化发展不能自发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鉴于农业生产规模小,农民居住分散及农民素质较低,首先,基层党政组织必须全面创新,使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的行政职能与经济职能彻底分离,从政策与制度上鼓励、引导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展自己的专业协会组织,能够真正代表农民自身利益,逐级联合、逐步实体化,从而形成“实体+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农户”模式。

第七 土地规模经营与社会化服务体系

土地规模经营被当今农业经济学界看作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农业比较利益,特别是种粮效益的唯一选择。与理论讨论热相反的是,实际中农业土地规模经营进展不大,这固然有制度上的障碍,更为主要的是现实条件制约: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移到非农产业,土地经营不再作为他们的谋生手段,从全国范围来看,能满足这一条件的地区极少,前几年土地规模经营进展较大的少数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工业效益下滑,亏损面扩大加上人增地减,使农业土地规模经营成为一个缓慢的艰难的历史过程。当然,在现实条件约束下,我们可以通过扩大社会化服务规模来实现扩大土地规模经营。本来意义上的土地规模经营有两层含义:扩大农业生产单位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占有;提高农业自然资源的利用系数显然,即使暂时难以扩大前一种,也可通过扩大社会化服务规模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取得相应经济效益。

第八 农村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

农村城市化是社会结构的转变,应随经济发展与工业化进程而发展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工、农、城乡发展长期失衡,已成为农业现代化巨大障碍,也阻滞工业化与全国现代化进程由于我国农村城市化历史包袱较重,因而农村城市化的实现,尽管须以农民为主体,但是,仅靠农村农民非力所能及。所以农村城市化不仅要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互动互进、协同发展,还必须纳入国家总体规划中,打破城乡壁垒,在城乡共同努力下而实现。具体地说,农村城市化应当是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一个有机部分,以弱化乃至最后消灭二元社会结构为努力目标。

但是,目前认识上有偏差,历史形成的思维定势和传统观念,造成相当一部分人对农村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的认识,停留在农业农村应服从服务于城市的水平上比如有些人眼中的都市化农业城郊农业“菜篮子工程”等尚未复归于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尚未从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角度,深刻地认识到城乡是大家赖以共存的空间,是一个有机整体,任何忽视、损害某一局部的行为,都必然使整体受到伤害。共创一个美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是城乡共同利益根本所在。

第九 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应从整体上、根本上反思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主体问题十几年来的中国农村改革成效显著,源于改革之初权利与利益的调整但是近些年来,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我们过快地把农民推向市场,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完全承担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却缺乏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应有的权利。又由于历史的惯性,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平等的地位。如果说农业产业无可回避自然风险先天不足而弱质的话,那么后天失调趋于弱化我国农业产业“体质”。

所以,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理应也必须调整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和各自行为方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的新格局。无论是从经济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实现的方式,还是从我国过去探索改革的成败经验来看,政府的作用不可削弱。但是政府对农民必须变直接干预为通过市场引导;变管理为主为服务为主;运用制度创新确立农民生产经营主体地位;加强保护,使农业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增强农民农业适应市场的能力;建立风险保障体系,使农民有能力抵御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综观世界各经济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无一例外是在国家保护下实现的,这是不可缺的条件。

第十 总结自己经验与借鉴国外经验

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没有任何农业现代化模式可以模仿,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是在与我国国情类似的背景下而实现的。因此,中国农业现代化模式必然是在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基础上,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实践中探索而形成自己的特色。

在借鉴国外经验时,不仅要重视其成功经验,更要重视研究其失败教训,引以为戒。必须重视农业现代化起步的历史条件差异,重视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内外空间环境的差异,重视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尤其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们国门已打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舞台上不平等的地位,势必要对落后的我国农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在总结自己经验时,我们不可忽视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对我国农业现代化深远的影响,其中既有精华,也有消极因素。我们既可从中追溯过去许多改革成功的缘由,也可以找到失误之根源,启发我们扬弃传统农业,实现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                  

正确处理这十大关系,其前提是要变革观念,重新认识农业农村与农民。

首先,我们应该重新认识农业。对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不能停留在仅把农业看作是提供积累促进工业化的一个产业,不能把农业长期支持工业导致这个有较高投资回报率的产业比较利益低视为理所当然,不能把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总值中比例不断下降,作为农业越来越不重要的理由,应该看到农产品是一种特殊的战略物质,事关国家安危;我们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农业生产的任何一次被动都将引起经济剧烈震荡,并短期内难以“康复”。作为一个特殊产业,它不仅具有强大的经济功能,还具有强大的政治功能,其战略地位不可削弱,不可替代。

其次,必须修正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上的认识偏差,克服“工业倾向”与“城市倾向”,充分认识工农业与城乡协调发展的必要性,以“平等观”、“协调发展观”作为处理两者关系的指导思想。从长期的观点,从根本上来讲,这是双方共同之利益。

最后,上述种种认识的根源,都归结于对农民的认识,其核心是农民利益问题。全社会如何看待农民,如何认识保护农民利益的意义,事关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事关我国现代化能否实现。

我们能否处理好种种矛盾与关系,我们能够将一个什么样的农业带入21世纪症结在此。

来源:《中国农村经济》1997年第7期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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