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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垦办社会职能移交进入实质阶段

时间:2018-03-26 作者:宗时风 来源:宁夏日报 点击次数:6780

3月22日,随着灵武市政府与灵武农场、西夏区政府与贺兰山农牧场正式签约,宁夏农垦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2017年11月,宁夏正式启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宁夏农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多次专题研讨,制定了集团公司总体实施方案和14个农场具体移交方案。同时,按照试点先行、全面展开、稳妥推进的思路,由灵武农场和贺兰山农牧场两个农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两家试点单位按照农场办社会职能一次性全部移交属地政府的要求,依据各自承担的各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依次列出职能移交事项,逐项与属地政府对接,同时确定了移交人员和相应资产。在工作程序上,严格执行政策,积极配合国资委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作为移交依据,与属地政府签订移交协议。

宁夏农垦的其他12个农场目前也基本完成移交的基础性工作,正在按程序由第三方机构专项审核,争取在2018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移交任务。

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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